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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贪官受贿1.53亿被判无期:曾有老板巨资帮其安排代孕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一案的判决书近期被公开,其中显示王保安曾帮助一名商人及其公司获得9千多万的国家财政奖励资金。期间王保安数次流露没有儿子的遗憾,于是这名商人和其女友花费346万,帮王保安通过人工代孕生下两个男孩。王保安还曾收下北京一处318平豪宅,受贿金额超过1.5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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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一审宣判

2019年7月9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对被告人曾志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曾志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开发用地、承建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8091285亿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志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曾志权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罗沙)

图片来源:福州中院官方微信
曾志权简历
曾志权,男,汉族,1963年1月生,广东五华人,1984年12月入,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1982-1986年 中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学习
1986-1989年 广东省财政厅企业财务处科员
1989-1992年 广东省财政厅企业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1992-1995年 广东省财政厅企业财务处主任科员
1995-2000年 广东省财政厅工交内贸处副处长(其间:1995.02-1995.07五华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队副队长)
2000-2003年 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其间:2001.03-2001.07省委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2.09-2002.12省委派驻潮阳市仙城镇“三个代表”再教育工作组组长)
2003-2007年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组成员(其间:2005.10-2007.07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2010年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组副书记
2010年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组书记
2017.05 广东省委常委,省财政厅厅长、组书记
2017.06 广东省委常委
2018.04 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8.07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委纪律审查和察调查
2019.01 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籍和公职
第十一届、十二届广东省委委员。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