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什么!中秋节单位发月饼,我还要交税?那我还是不要了...
突然看见这样一条消息

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等。。。
我们缴纳个税的免征额是3500,发月饼要扣税的话是怎么个扣法呢?
细看新闻报道,提到若发放的“月饼+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之后到3500元,才被征税;不到3500元,被免税。
呵呵
月收入低于3500的小伙伴们
这时候是不是该偷笑了
。。。
月饼征税,冒出新税种
认为该征税的主要观点:“个税馅儿”的月饼看上去不近人情,其实是公平的必须。对于普
月饼税是个新增的税种吗?有法律依据吗?从单位领月饼确实要计税,这件事到底合不合法呢?
其实,所谓‘月饼税’,是一种民间说法。从本质上说,它属于个税征收范围中的工薪所得,并非新增税种。从现行法律来看,中秋节单位发月饼,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确有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月饼算是受雇取得的实物,和工资、奖金等劳动收入一样,所以要缴税。换言之,“月饼税”是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是有法律依据的。
另外,法制君要说的是,其实这个“月饼税”早就征收多年了。只是大家以前不注意而已。唯一的问题只是如专家所说的:“税法知识普及得还不够。”
“月饼税”该收吗?说法不一
认为该征税的主要观点:“个税馅儿”的月饼看上去不近人情,其实是公平的必须。对于普通人来说,一两盒月饼对应的个税,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人们讨厌的并不是真实要缴纳的税金,而是发月饼居然要缴税这件事情本身。但要知道,人是会寻找对策的,只要有漏洞存在,就一定会有人想办法去钻。“个税馅儿”的月饼背后的重要意义在于,堵住这个潜在的逃税漏洞。
认为不该征税的主要观点:“月饼税”是个伪命题,因为“月饼税”只是个镜像,关键在于,“领月饼须交税”也再次折射出当前个税制度存在着亟待改革的不合理之处。对单位发月饼要缴块把钱个税不满,实质上反映了广大工薪族对现行个税征收标准、机制的不满,折射了大众心中的个税焦虑。
“税感”强烈是引发争议的根源
既然法律条款里白纸黑字已经写得很清楚,正如专家所言,“在法律层面上已经没什么可讨论的”。那么,为什么“月饼税”为什么能引发人们如此强烈的关注呢?一个合法征收的税种缘何引起广泛争论?其实,“月饼税”并不是公众唯一焦虑的对象。
“月饼是福利不应收税”的想法已经深入人心。说好的福利怎么就成了负担呢?这让人们“意想不到”。公众所不满的正在于在“税感”日渐强烈的这种不安。
法制君认为,征收月饼个税,属于合法但不合情理之举。合理但不合情,这无疑目前我国一些行政法规在制定时所面临的情况,特别是一些立法时的初衷,在实际实施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不公平的情况。就拿“月饼税”来说,税务部门实际上并不是看中每个职工的“蝇头小利”,而是为了对于那些胡乱发放福利的单位加强管力度。但是在具体的实施中,那些本应该受到管的企业,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而普通的职工则被“株连”,这无疑是值得管理部门深思的。
深入分析,“月饼税”问题的出现,关键还是因为没有设定好“临界点”而出现了“伤及无辜”的情况,像单位发放给员工的非福利性质的实物,确实应该计入工资征收个税。可是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到底哪些东西是属于福利,哪些可以作为实物计税,月饼票无疑就处于这样的“空白地区”。
单位发月饼,个人要缴税,虽然很合法,却不近人情。要化解这一尴尬,最根本的还是应改革个税机制,建立更科学、公平、合理的综合个税机制,切实降低工薪族的个税税负;另一方面,有必要考虑将月饼等节日福利纳入到可免个税的福利费范围之内,毕竟每个人需要为月饼缴纳的个税很少,只有块把钱,国家没有必要为这点钱与老百姓斤斤计较。
相关改革正在进行时,相信随着改革红利的逐步释放,福利成为负担的尴尬法律问题终将得到解决,单位向员工发放福利的善意终将不再打折扣。
文章来源:法制网 作者 田力
本期编辑 于澄 宋胜男 郭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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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中秋节为什么要吃月饼
原标题:关于中秋节的由来起源和传说习俗:中秋节为什么要吃月饼
中秋节起源于我国古代秋祀、拜月之俗。《礼记》中载有“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以朝,夕月以夕。”这里的“夕月”就是拜月的意思。两汉时已具雏形,唐时,中秋赏月之俗始盛行,并定为中秋节。欧阳詹(公元785~约827年)于《长安玩月诗序》云:“八月于秋。季始孟终;十五于夜,又月云中。稽于天道,则寒暑均,取于月数,则蟾魂圆,故曰中秋。”

中秋之夜,月色皎洁,古人把圆月视为团圆的象征,因此,又称八月十五为“团圆节”。古往今来,人们常用“月圆”、“月缺”来形容“悲欢离合”,客居他乡的游子,更是以月来寄托深情。唐代诗人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杜甫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宋代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等诗句,都是千古绝唱。
中秋节与元宵节和端午节并称为我国三大传统佳节。究中秋节之来源,与“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玉兔捣药”等神话传说有着密切的关系。故中秋节的民间习俗多与月亮有关。赏月、拜月、吃团圆月饼等,均源于此。古代帝王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社制,民家也有中秋祭月之风,到了后来赏月重于祭月,严肃的祭祀变成了轻松的欢娱。中秋赏月的风俗在唐代极盛,许多诗人的名篇中都有咏月的诗句,宋代、明代、清代宫廷和民间的拜月赏月活动更具规模。 我国各地至今遗存着许多“拜月坛”、“拜月亭”、“望月楼”的古迹。北京的“月坛”就是明嘉靖年间为皇家祭月修造的。 每当中秋月亮升起,于露天设案,将月饼、石榴、枣子等瓜果供于桌案上,拜月后,全家人围桌而坐,边吃边谈,共赏明月。现在,祭月拜月活动已被规模盛大、多彩多姿的群众赏月游乐活动所替代。

吃月饼是节日的另一习俗,月饼象征着团圆。月饼的制作从唐代以后越来越考究。苏东坡有诗写道:“小饼如嚼月,中有酥和饴”,清朝杨光辅写道:“月饼饱装桃肉馅,雪糕甜砌蔗糖霜”。看来当时的月饼和现在已颇为相近了。
通常有许多人讲,中秋节源自嫦娥奔月的故事。据史书记载:“昔嫦娥以西王母不死之药服之,遂奔月为月精。”嫦娥此举所付出的代价是罚作苦役,并终生不能返回人间。李白为此颇为伤感,写有诗句:“白兔捣药秋复春,女亘娥孤栖与谁邻?”嫦娥自已虽觉月宫之好,但也耐不住寂寞,在每年八月十五月圆夜清之时,返回到人间与夫君团聚,但在天明之前必须回到月宫。后世人每逢中秋,既想登月与嫦娥一聚,又盼望嫦娥下凡一睹芳容。因此,许多人在焚香拜月之时,祈求“男则愿早步蟾宫,高攀仙桂……女则愿貌似嫦娥,圆如皓月。”年复一年,人们把这一天作为节日来庆祝。

有人则认为,中秋节是由唐明皇赏月开始的。唐代《开元遗事》一书中记载:中秋夜,唐明皇偕杨贵妃在月下游玩儿,游到兴处,二人径自登入月宫,唐明皇还在月宫学得半部《霓裳羽衣曲》,后来补充完整,成为传世之作。唐明皇念念不忘这月宫之行,每年到此时刻,必要赏月一番。百姓也来效仿,月圆之时欢聚一堂,享受人间美景。久而久之,成了一种传统沿袭下来。
而有人提出,中秋节原本是推翻元朝统治的一次起义纪念日。在元朝末年,老百姓不堪忍受官府的统治,在中秋季节,把写有“杀鞑子、灭元朝;八月十五家家齐动手”的字条藏在铬好的小圆饼内相互传递。到了八月十五日晚,家家户户齐动手,一举推翻了元朝统治。后来,每逢中秋节,都吃月饼来纪念这次历史性的胜利。
另外有人提出,中秋节的起源和农业生产有关。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秋”字的解释是:“庄稼成熟曰秋”。八月中秋,农作物和各种果品陆续成熟,农民为了庆祝丰收,表达喜悦的心情,就以“中秋”这天作为节日。“中秋”就是秋天中间的意思,农历的八月是秋季中间的一个月,十五日又是个月中间的一天。

《周礼》中出现过中秋这个词,但它指的不是中秋节,而是秋季的第二个月。汉代有“秋节”,时间是在立秋的那一天,也不是八月十五,唐朝的类书里有四时十二节令的记载,也没有中秋节,但唐诗中已出现了“中秋月”。“八月中秋月正圆,送君吟上木兰船”(韦庄《送李秀才归荆溪》)。第一次对中秋节作了明确记载的是南宋人吴自收,他在《梦梁录》一书中说:“八月十五日中秋节,此日三秋临半,故谓之‘中秋’。此夜月色倍明于常时,又谓之‘月夕’。”书里还描写了南宋京都临安(今杭州)赏月逛夜市的。
根据史籍的记载,“中秋”一词最早出现在《周礼》一书中。到魏晋时,有“谕尚书镇牛淆,中秋夕与左右微服泛江”的记载。直到唐朝初年,中秋节才成为固定的节日。《唐书·太宗记》记载有“八月十五中秋节”。中秋节的盛行始于宋朝,至明清时,已与元旦齐名,成为我国的主要节日之一。这也是我国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传统节日。
《西湖游览志余》中说:“八月十五谓中秋,民间以月饼相送,取团圆之意”。《帝京景物略》中也说:“八月十五祭月,其饼必圆,分瓜必牙错,瓣刻如莲花。……其有妇归宁者,是日必返夫家,曰团圆节。中秋晚上,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有烙”团圆“的习俗,即烙一种象征团圆、类似月饼的小饼子,饼内包糖、芝麻、桂花和蔬菜等,外压月亮、桂树、兔子等图案。祭月之后,由家中长者将饼按人数分切成块,每人一块,如有人不在家即为其留下一份,表示合家团圆。
中秋节时,云稀雾少,月光皎洁明亮,民间除了要举行赏月、祭月、吃月饼祝福团圆等一系列活动,有些地方还有舞草龙,砌宝塔等活动。除月饼外,各种时令鲜果干果也是中秋夜的美食。
中秋节起源的另一个说法是:农历八月十五这一天恰好是稻子成熟的时刻,各家都拜土地神。中秋可能就是秋报的遗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