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政府:在直辖市当了15年市政府组成员的他卸任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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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在直辖市当了15年市政府组成员的他,卸任了

陈和平出生于1956年,自1997年重庆直辖以来,一直在重庆任职。

近日,重庆市政府官网“政府领导”一栏信息调整,排名在常务副市长吴存荣后的市政府组成员陈和平简历已不在。

陈和平出生于1956年,自1997年重庆直辖以来,一直在重庆任职。1997年到2000年任重庆市委组织部秘书长,2000年到2004年任重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4年起,陈和平一直在重庆市政府工作。至此次调整,任职“市政府组成员”长达15年。另外,他还任办公厅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和参事室主任等职。

2012年8月6日,陈和平被任命为重庆市副市长。

不满4年,2016年6月28日陈和平辞去副市长职务。

自2016年6月28日到此次调整不在“政府领导”,3年多时间,陈和平一直以市政府组成员、市政府领导的身份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自2018年11月26日的“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显示,组成员陈和平负责市交通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工作。

陈和平卸任副市长两天后,2016年6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显示, 他还是负责市交通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工作。

两条官方信息对比显示,陈和平在此期间一直负责交通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工作。

搜索重庆市政府官网信息显示,陈和平的最后一条信息发布于2019年08月21日,信息显示:“陈和平研究专项工作。”

陈和平简历

陈和平,男,汉族,1956年4月生,江西清江人,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师,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

1974.07—1975.09四川省奉节县双潭公社知青

1975.09—1979.09长航重庆航道区奉节航道段工人

1979.09—1983.07北京商学院商业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3.07—1984.07四川省万县地区糖酒公司干部

1984.07—1986.02四川省万县地区商业局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86.02—1991.07四川省万县地区商业局副局长

1991.07—1993.03四川省万县地区商业局局长,1992.06委书记

1993.03—1994.03四川省万县地区行政公署组成员、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1994.03—1997.07四川省万县市政府秘书长、组成员,办公厅主任、组书记

1997.07—2000.05重庆市委组织部秘书长

2000.05—2004.04重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2003.02正厅局级

2004.04—2012.08重庆市政府组成员,办公厅主任、组书记,2004.05市政府秘书长,2008.12市政府参事室主任

2012.08—2012.10重庆市政府副市长、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组书记,市政府参事室主任

2012.10—2012.11重庆市政府副市长、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

2012.11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组成员

2016年6月28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经表决同意陈和平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6.06重庆市政府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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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贾灵敏起诉郑州市政府案开庭,源于公安未立案争议

曾专注“拆迁维权”工作的贾灵敏即将刑满释放之际,迎来一起行政诉讼案开庭。4月23日上午9时,贾灵敏与其丈夫阎崇民诉郑州市政府、第三人郑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纠纷一案,暂停3年后,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恢复诉讼。

据贾灵敏方在行政复议申请中描述,2010年6月,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齐礼阎村,贾灵敏被几名人士抢夺手机,强行塞进一辆面包车,被拖到20公里外的樱桃沟,非法拘禁25小时。其丈夫阎崇民也被一辆面包车拖走。夫妇两人返家后,发现房屋被推倒。贾灵敏夫妇随后多次拨打“110”报案,未获立案。

之后,贾灵敏夫妇采取向上级单位反映、信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但均未获回应。

2014年底,贾灵敏夫妇向郑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郑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并责令其依法履行职责。

2015年1月26日,郑州市政府以逾期未收到“曾经要求被申请人(郑州市公安局)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补正材料为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3月27日,贾灵敏夫妇将郑州市政府、第三人郑州市公安局诉上法庭。

之后,贾灵敏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捕,经河南省巩义法院四次开庭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巩义法院认定,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贾灵敏单独或共同打着“普法”、“维权”旗号,在拆迁现场煽动他人阻挠村民自主拆迁,导致大量人员围观聚集,引发群体上访,并拍摄、编辑,捏造不实信息,公然破坏社会秩序。

判决后,贾灵敏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郑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贾灵敏开始服刑。今年5月7日,贾灵敏将刑满释放。

贾灵敏案发生时,正值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主政郑州时期,吴天君力推的拆迁规划致贾灵敏家被拆迁。2017年8月,吴天君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5年3月27日,由于贾灵敏涉寻衅滋事案,原定在许昌市中级法院开庭的行政复议纠纷一案,被暂停审理。

3年后,该行政诉讼案获得进展。今年4月12日,贾灵敏的代理律师、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裕来接到来自许昌市中级法院的恢复诉讼通知书。朱孝顶向《财经》记者介绍,该案庭审历经两小时,被告方郑州市政府由两名法制办工作人员出席。正在服刑中的贾灵敏身着新衣出庭参加审理,“状态比我想象得好”。

据贾灵敏方代理律师表述,庭审中,郑州市政府要求贾灵敏夫妇提供报警证据。许昌市中级法院亦向郑州市公安局调取报警档案,但郑州市公安局称,由于时间太久,没有保存。袁裕来称,公安部门发现违法犯罪情况,应当主动出警,这也属于郑州市公安局不作为的表现。

在郑州市公安局的答辩状中,郑州市公安局称,原告(贾灵敏方)未在补正期限内提供曾要求郑州市公安局履行法定职责,而郑州市公安局未履行的证明材料,郑州市政府依法不予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财经》记者 尹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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