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互联网+”推进反避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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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用好“互联网+”推进反避税工作

  近年来,税务机关网上办公及服务进步很大,但税源管理工作,尤其是反避税管理滞后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反避税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应用“互联网+”思维的渗透融合,可以逐步走向创新和优化,更好践行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提出的用“互联网+税务”思维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理念。

  近两年,朝阳区地税局探索“互联网+反避税”管理模式,以“互联网+”思维为核心,积极利用现有税收系统及网络信息,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成功追缴税款1181万元,实现朝阳地税局反避税管理工作质的突破。

  “互联网+反避税”意义重大

  “互联网+反避税”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和信息通信技术,收集、处理、利用税源信息,开展反避税核查与管理工作。对于税务机关来说,“互联网+反避税”意义重大。

  一是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税收成本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实现税收收入的质量和效率。互联网应用于反避税,降低了人员成本和时间成本:人员上要求配备精干,素质优良;时间方面,反避税工作常常涉及集团公司、跨境交易等,甚至涉及多个国家,传统的工作及信息交换方式往往耗时很长,而互联网可以突破时空的界限,迅速实现涉税信息及数据的交换,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有利于及时控纳税人涉税行为。税收收入来源的准确性主要依赖于对纳税人的各项涉税行为掌握的准确性。通过互联网,税务机关可以及时地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等涉税行为发生的时间。例如,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互联网中的网上银行了解纳税人的每一笔资金去向,进而区分其纳税行为是否有隐瞒,是否及时地对涉税行为进行了申报和及时缴纳税款。

  三是有利于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防止避税的发生。通过互联网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时交换纳税人相关信息,在源头上切断纳税人利用税收政策漏洞进行避税行为的发生,也能很好地阻止重复征税现象的发生。例如,纳税人利用关联方转移定价进行避税时,通过互联网信息的交换就能掌握该纳税人与独立第三方交易的真正价格,从而避免利润转移。

  当前反避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反避税管理模式滞后。现有的反避税管理,主要是以现有税源管理模式为基础来完成。由于缺乏信息共享,反避税部门常常无法直接掌握企业直接经营情况及涉税信息,仅能依靠税收管理员来承担反避税信息收集、核查等基础工作。以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为例,共注册28万户企业,但仅有约300名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约1000户,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很难再完成业务要求高、专业化强的反避税工作。

  二是难以发现税源信息。信息量大、共享性差、主观性强是信息采集过程中的三大症结。从税务机关的管户来看,中小企业从数量上占绝大多数,而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却较少涉及到关联业务往来和境外业务往来,税务机关要从众多的申报表中去寻找关联关系并确定反避税疑点,工作量巨大。因此,反避税整体上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各类信息采集、比较与分析均由人工实施。同时,税务机关存量信息及可比信息的缺少是反避税调查中的重要障碍,在寻找可比公司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公开数据来源中能够获得的外部财务数据非常有限。

  另外,在调查过程中,税务机关获取的资料,包括调查企业本身的关联与非关联交易的产品及利润率对比信息,以及国内同行业的销售及盈利状况数据,均很难取得对调查有实质性帮助的资料,调查企业本身的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的产品不具有可比性,难于比较利润率。

  “互联网+反避税”管理模式的探索

  一是尝试“互联网+反避税”模式,分工协作。互联网环境下的反避税更加复杂,朝阳区地税局探索“互联网+反避税”工作模式,调整基层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结构化减轻负担,提高反避税工作效率。首先是工作环境网络化,配备基础设备,将互联网引入反避税及税源信息的日常管理中;其次是职责分工专业化,要求各税源管理所均配备一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较高的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国际税源管理及反避税核查工作,同时加强对相关税务干部业务水平、网络应用能力、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培训;最后是管理精细化,根据税源管理及反避税的各个环节,结合企业的行业、经营情况等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管理,通过了解企业情况,进一步挖掘企业可能存在的避税疑点。具体实践中,朝阳区地税局在与国内某知名屏幕面板制造企业沟通中,深入了解面板制造行业经营及交易特点,通过互联网及数据库收集相关信息,摸清了该行业专利交叉互换等交易特点,为开展反避税管理积累了经验。

  二是提高税收数据利用率,加速信息化建设。通过不断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分析现有税收数据,结合外部网络信息,践行“互联网+反避税”管理,同时注意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要求。在非居民所得税源扣缴系统+反避税管理方面,以现有非居民所得税源扣缴等税收系统为抓手,认真收集分析企业交易数据。

  例如,去年8月,在某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扣缴合同备案的审核中发现,某境内房地产企业购买境外公司持有的境内公司股权,涉及大额付汇及非居民所得税源扣缴,但未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足额缴纳税款。朝阳区地税局根据国税函[2009]698号等文件,对税款予以调整。经过多次约谈沟通,企业最终认可税款的调整方法,并缴纳税款1181万元。

  自去年北京市地税系统上线关联交易申报系统后,朝阳区地税局利用该系统全面掌握企业关联交易方、金额、交易次数等详细信息,为反避税管理及税源控奠定坚实基础。2015年朝阳区共有526户企业存在关联交易,其中存在境外关联交易企业48户,境内关联交易企业494户。根据企业所发生关联交易类型、交易金额等标准,重点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公平交易准则,并关注大额资金往来,对关联企业之间往来指标进行对比性分析。朝阳区地税局根据关联申报系统,已成功发现多个避税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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