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临界点:3.6万和14.4万是年终奖“临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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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的年终奖临界点:3.6万和14.4万是年终奖“临界点”

原标题:3.6万和14.4万是年终奖“临界点”

2021年年底前取得的年终奖怎么计算个税?《通知》明确,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后确定。
根据月度税率表推算,年终奖在3.6万以下时,适用3%的税率;超过3.6万但在14.4万之间时,适用10%的税率;超过14.4万时,才适用20%甚至更高的税率。这也意味着,3.6万和14.4万是年终奖的“临界点”,在这些“临界点”,会发生“年终奖多发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现象。
假设职工A于2019年2月领取了年终奖3.6万,这笔奖金应缴纳的个税为:36000×3%-0=1080元,职工A拿到手的奖金为34920元;同单位的职工B也领取了一笔年终奖,奖金额为36001元,则这笔奖金应缴纳的个税为:36001×10%-210=3390.1元,职工B拿到手的奖金为32610.9元。两个人到手收入相差了2309.1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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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年终奖个税临界点

原标题:年终奖个税优惠可再用3年 注意新的年终奖临界点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李金磊)年终岁末,很多小伙伴关心,在新个税法实施后,年终奖还能享受之前的个税优惠吗?

 个税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个税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如今,这个问题的答案终于明确。财政部、税务总局27日晚下发《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年终奖优惠政策还能再使用3年到2021年12月31日。

那么,在过渡期间,怎么计算年终奖需要缴纳多少税呢?按照通知,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企业职工小刘月工资6000元,2019年1月单位将发放一次性年终奖2万元。那么,先拿小刘的2万元年终奖除以12为1666.7元,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小刘年终奖应缴纳的个税为20000×3%=600元。

注意新的年终奖临界点

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会产生新的年终奖临界点,发生“年终奖多发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现象。

比如,3.6万元就是一个临界点,如果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

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

相比之下,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另外,1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也是临界点,提醒各位小伙伴和单位财务人员,注意这些新的年终奖临界点,不然会吃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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