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动的世界:环球时报:我们或许处在世界大变动的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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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的波动的世界:环球时报:我们或许处在世界大变动的前夜

原标题:社评:我们或许处在世界大变动的前夜

世界是否处在一场大变动的前夜呢?看来很可能是的。特朗普政府发起的全球贸易战最终成为现实的几率越来越高,这将改变各国对世界秩序和21世纪国际关系性质的认知,进而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

贸易战不能看成是从天而降的,特朗普的个性也非它的唯一原因。原本西方主导的全球化经过发展,带来了一些西方始料未及的格局性变化,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崛起就是其中之一。美国认为这些变化削弱了它的绝对优势地位,希望单方面大规模修改全球经济规则。特朗普的极端贸易战威胁迎合了一些美国人的上述不满和焦虑。

由此看来,无论贸易战怎么打、打多大规模,美国都是执意要“改造世界”的。近一段时期特朗普政府激进的对外思维逐渐在美国占了上风,特朗普尤其有效控制了共和。围绕钢铝关税的贸易前哨战可以看成是白宫对美国社会的动员过程。

华盛顿的新目标是:重新把美国变成贸易顺差国,恢复美国的全球制造业大国地位;确保美国科技的全面领先,排除出现挑战者的任何可能性;保持军事上高出一代的装备优势和无可比拟的综合强大,等等。

美国的计划将严重冲击以世贸组织规则为中心的国际贸易体系,打乱数十年自然形成的全球产业分工,造成几乎牵动整个人类的利益调整。危险的是,这种调整由于没有超越国家之上的权威加以管控,它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丛林法则的重新猖獗,带来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

从目前情况看,反击美国是世界主要经济体对华盛顿发动贸易战的第一反应。这轮大变动将把世界带向何方,目前难以预测,但是美国将因为它要把全世界都变成华盛顿“经济藩属”的野心付出沉重代价,显然不可避免。

欧盟上周末透露风声说,它将与其他经济体一起形成对总价值约3000亿美元的美国产品进行报复。这是迄今外界报复美国关税威胁最大规模的反制设想,比中国已经宣布的反制方案还要大得多。

一旦贸易战打到单笔相互报复几百亿美元产品的阶段,它的恶劣影响大概就会是不可逆的了,并有了演变成全球贸易战争的可怕惯性。传统战争都是野心加侥幸心理共同发起的,它们难以中途停下来止损,看似非理性,但有它的内在规则。全球贸易战一旦开打,很可能也会是那样。

全球贸易战万一形成,那将会是一场混战,各方都无经验,也都没有盟友。但这里会有一个天然的法则:谁的野心大,谁的参战面广,谁就将树敌多,最可能成为众矢之的。美国就把自己置于了这样的位置。

中国须做最坏的打算,准备迎接这场正在到来的世界大变动。由于中国是最成功的新兴市场,我们的承压必然比一般国家大,这很难通过策略性应对躲开。我们要静下心来,接受这一基本现实。

但要看到,面对打破规则的变动,实力将是最大法宝。中国的综合经贸实力已在世界上位居前列,因此我们的抵御能力也将强于很多国家。中国没有别的国家还在挺着而我们却先行垮掉的理由。

中国要讲原则,不主动升级冲突,也坚决不做无原则的让步。我们要广交朋友,即使做不到联合行动,也要避免树敌。这样我们在混战中的主动性就会逐渐增加。

中国当然做不到在世界贸易大战中“独善其身”,但我们也肯定不会是唯一的受打击者,更不会是众矢之的。我们左右不了全球形势,但我们可以做到对一些重大风险实施管控,使自己更加平稳地度过这场危机,尽量减少中华民族复兴路上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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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社评:强大起来的中国,会这样与世界相处

9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时代的中国与世界》白皮书。作为首部全面系统阐述中国与世界关系的综合性政府白皮书,它围绕“中国从哪里来、向哪里去”“中国推动建设什么样的世界”“发展起来的中国如何与世界相处”等问题,介绍了新时代中国的世界观、发展观、角色观,以增信释疑,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的了解和理解。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正处在一个关键节点上。强大起来的中国,将如何与世界相处?外界对这个重大问题的关注从未像今天这样广泛、深切、聚焦,并且存在较为普遍的认知偏差,“中国威胁论”因此有了市场。当此之际,让外界更深入地了解中国的“三观”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从改革开放开始,外界对中国有两个基本定位或者说判断。第一是,中国比较穷,比较弱。在改革开放初期的确如此。第二是中国正在转型。在不少人看来,所谓转型,是中国会从西方人眼中的共产国家逐渐向西方模式转变,这颇有一种历史终结的意味。这两个判断逐渐成为外界一些人对中国的刻板印象。

今天,这两个刻板印象被彻底打破。首先,中国不再穷弱。经过改革开放40年,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综合实力更是今非昔比。中国以超大体量走向富强,创造了人类历史的奇迹。第二,大家发现,中国并没有朝着西方模式转型,反而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有了自己的发展逻辑,也就是外界常常会提到的中国模式。

这两点转变对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影响是根本性的,也是极其复杂的。中国这些年取得的发展成绩以及对促进世界经济做出的贡献,获得了世界大部分国家的认可与尊重。一些发展中国家则从中国的成功实践中获得启发,但有少部分西方国家的精英感到失望、失落和不满,因中国没按他们设想的走西方道路而失望,因中国实力快速提升而失落,因中国不惧压力据理力争而不满。

该怎么看待来自外部世界如此错综复杂的眼光呢?大家都看到了中国已成长为一个巨人,但一些国家对中国会怎样使用手中强大的力量,心存疑虑。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不应一概而论,将外界的疑虑、误解都视之为对中国的排斥和敌视。

毕竟,西方国家在崛起过程中“国强必霸”的现象,给世界留下的烙印太深了。要让外界真正相信西方的崛起逻辑不适用于中国,并非易事,得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世界需要看中国怎么说,也要看中国怎么做。白皮书是中国政府对世界的真情告白和庄严承诺,必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外界对中国崛起所产生的紧张与不适。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经过对无数次经验和教训的深刻总结,中国社会形成了堪称根深蒂固的三大共识:第一,做好自己的事,也就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第二,大家一起发展,也就是互利共赢;第三,我不欺人,人不欺我,也就是永不称霸。这样的中国越强大,就越能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注入更大的正能量。

白皮书展现出中国政府和人民对外部世界的开放心态和善意。中国在穷弱时打开国门搞建设,拥抱世界;中国在强大时更不可能走向自我封闭、敏感狭隘。因为我们深知,只有中国与世界紧密融合与良性互动,才能成就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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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有人写“小黄书”被判刑,《纽约时报》竟骂得如此无厘头

这届《纽约时报》,咋就这么不行呢……

前两天,国内一枚网络作者因写秽小说、并贩卖给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读者,被判刑10年半。

国内对此尚在争论时,《纽约时报》居然也跑出来存在感了……

这个事情是这样的……

网络写手刘某某,笔名“天一”,写了本名叫《攻占》的耽美小说,并拿来印贩卖了7000册,从中盈利了十几万。

所谓的“耽美小说”,相信很多年轻的盆友都知道,是以刻画描写男性之间的爱情为主的。

但“男性爱情”本身不是这次的重点。重点在于,天一的小说里含有大量秽的描写……

2017年,一本名叫《攻占》的书籍突然在网络上火爆起来,短短几个月时间,该书籍就通过网络销售数千本。而这样一本“畅销书”也引起了国家扫黄打非办的注意。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督检测中心鉴定,鉴定样本《攻占》为秽出版物。

办理此案的芜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朱佩告诉记者,《攻占》是一本亵性地具体描写男男同性恋性行为的书籍,其中还充斥着大量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等行为,内容十分的不堪入目。

这本小说的内容有多“不堪入目”呢?

据网友们反映,里面含有“未成年的17岁男生强自己的男老师”等内容……

此案已判,争论也有一些。

国内主要的争论点在于,天一“写本小黄书”被判了10年半,有点过重了。

对于“写秽”+“牟利”+“向未成年人传播”,判10年半究竟是不是过重了,隔壁的耿直哥昨天也写过相关文章,其中有咨询法律专家的部分,感兴趣的盆友可以戳下面蓝字阅读:

女子写秽小说卖钱被判入狱10年,对还是错?

请注意:“天一案”受到关注,或者说引起争论,主要的焦点还是在于“判得是否过重了”。

至于天一本人究竟“该不该判”,甚至“有没有犯罪”——相信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毋庸置疑、毫无争议可言的。

@路易太太: 天一是很可怜,但……毕竟判决也是依法

@清醒人生最荒唐:我没看过小说所以不知道她这本到底多yhsq(秽),但听朋友介绍确实有点……法院已经定了yhsq,这就是她的错。

@拾不尽_风前絮:我知道大家很愤怒,很不平,但创作、传播yhsq在现在确确实实就是犯法的……也希望大家不要过度发散这件事,尽量把舆论重点放在为天一减刑上。特别是未成年粉丝,不要因此骂国家,……因为向未成年人传播yhsq真的是一个很重的罪名。

@-Shyanne-糖糖-:法律不一定是完善的,但判决确实是依据法律的,所以引导舆论拿别的案件比来比去的可以消停了!

但是著名美媒《纽约时报》呢,却硬要在这时存在感。

它昨天刊登了一篇“奇文”——

这篇文章有多“神奇”,看两段你就懂了……

Her punishment captured national attention in recent days, with many Chinese citizensdenouncing it as harsh and excessive。 

最近几天,她(天一)的判决引起了全国关注。许多中国公民谴责量刑太严厉、太过分。

In tens of thousands of unusually blunt online comments, many questioned the fairness of the judicial system and said that the government was going too far in its efforts to stop the spread of obscene material。

在成千上万条异常直言不讳的网络评论中,许多人质疑司法系统的公正,并表示政府在阻止秽物品传播方面做得太过不遗余力。

“Pornography is a normal need of adulthood,” one user wrote on Sina Weibo, a Twitterlike site。 “Where’s the crime?”

“作品是成年人的正常需求,”一名用户在微博上写道,“哪里是犯罪?”

哟,“异常直言不讳(unusually blunt)”,您这词用得可够有意思的啊 

微博上的留言和评论那么多,《纽约时报》选的这条也很莫名其妙:“作品是成年人的正常需求,哪里是犯罪?”

……等等,作者你中文不好吗?

天一是因为涉及“传播秽并牟利”而获刑,这跟你所谓“成年人的正常需求”有关系吗??

接着,《纽约时报》又借某个社工之口,来了下面这段。

那更是三观尽毁——

“If she is sentenced for 10 years for writing such a novel as a novelist, then I think it is totally not right,” said Sophia Deng, 24, a social worker in Shanghai。 “It is not at all a very obscene thing。”

上海一名24岁的社会工作者索菲亚邓表示:“如果说她只是因为写了这样的小说而被判了十年,我认为是完全不正确的。这根本不是一个秽的事情。”

Writer of Erotic Novels in China Is Jailed for Producing Gay Pornography (via NYT)

……这就很尴尬了。

在《纽约时报》批评天一被判刑、还借别人之口表示“这根本不秽”时,咱们先来看看你们美国相关的法律吧。

主页君去查了你国司法部的网站,发现了如下内容:

Federal law strictly prohibits the distribution of obscene matter to minors。 Any traner or attempt to traner such material to a minor under the age of 16, including over the Internet, is punishable under federal law。

联邦法律严禁向未成年人传播秽物品。根据联邦法律,任何将此类材料传播或试图传播给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应受到惩罚(包括通过网络传播)。

In addition, visual representations, such as drawings, cartoons, or paintings that appear todepict minors engaged in sexual activity and are obscene are also illegal under federal law。

此外,在联邦法律下,描绘未成年人性行为及秽的图像、漫画或绘画等视觉表现形式,也是非法的。

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the standard for what is harmful to minors may be different than the standard for adults, and offenders convicted of obscenity crimes involving minors face harsher penalties than if the crimes involved only adults

尤其要注意的是,对于向未成年人(传播秽)的有害标准,可能不同于成人的标准。违法者被判处秽类罪行时,但凡涉及到未成年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via www.justice.gov/criminal-ceos/obscenity)

没错,当秽的内容里本来就有未成年人(如天一的小说里描述“17岁学生强老师”)时,你国的法律是更加重判的——

Section 1466A of Title 18, United State Code, makes it illegal for any person to knowingly produce, distribute, receive, or possess with intent to traner or distribute visual representations, such as drawings, cartoons, or paintings that appear to depict minors engaged in sexually explicit conduct and are deemed obscene。 

The matter involving minors can be deemed obscene if it (i) depicts an image that is, or appears to be a minor engaged in graphic bestiality, sadistic or masochistic abuse, or sexual intercourse and (ii) if the image lacks serious literary, artistic, political, or scientific value。 

A first time offender convicted under this statute faces fines and at least 5 years to a maximum of 20 years in prison。

Citizen’s guide to U.S。 Federal Law on Obscenity (via justice.gov)

你国的初犯,碰到类似情况,都会面临罚款和5-20年刑期的责罚。

现在你《纽约时报》却跑过来说,中国对天一的惩罚“不正确”,她做的事“根本不秽”?

就连咱们国内的网友(甚至天一的读者们),绝大多数都只是在说,天一判得“过重”了而已。她究竟有没有违法,这大家心中都有杆秤。

倒是《纽约时报》在这不分是非、替人“喊冤”,你这是哪门子的双标??

天一的事情引起舆论关注,并不算坏事。

如果它能推动咱们部分法律与时俱进、做出适当的调整和完善,相信这会让不少人觉得欣慰。

但这绝不是某些外媒拿来搞双标、颠倒黑白、抨击中国的理由。

这届《纽约时报》,咋就这么不行呢……

你怎么看天一的案件?你怎么看《纽约时报》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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