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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名男子将保安按在地上殴打
原标题:宾利女司机和打人者被抓获
法制晚报讯(记者 张丽 李东)前天下午3点多,顺义区水木兰亭花园小区门口,一辆宾利车的女司机因停车问题与保安发生争执。在事发两小时后,这名司机纠集多人将保安打伤。今天上午,法晚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涉事女司机和打人者已被警方抓获,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件
车主叫来六人打伤保安
4月25日下午,因为劝阻一位女司机挪车起争执,顺义区水木兰亭花园小区的一名保安被女司机叫来人围殴。目击者发布的图片显示,一名身着黑色制服的保安闭着双眼躺在地上,满脸是血,旁边的地上也有血迹。
一名目击者介绍,事发时,一名女子开了一辆宾利,堵住了小区门口,保安要求其挪车时双方发生争执,随后车主叫来六个人将其打伤。
“她不是小区业主,在等待孩子放学时违规停车,堵住了小区出口。”小区物业主管张先生介绍说,打人者乘车前来,直奔该保安,拳打脚踢将其打伤。与该保安同时在岗的还有另一名保安,被这些人围住,无法帮忙。当物业的其他工作人员在控室看到此事后赶到现场,动手打人的人已经离开,殴打过程持续约两三分钟。
追访 打人者已被警方抓获
据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被打伤的保安姓周,32岁。在该小区工作一年多了,是负责小区门岗的保安之一,其工作是协调往来门口的车辆,维持秩序。
昨天,周先生在保安队长郑先生的陪同下,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接受治疗。其右侧脸颊严重肿起,右眼呈紫色,无法睁开。
据周先生回忆,前天下午3点多,他劝告女子将车挪开,女子不听,并威胁称要找人打他。他说要报警,女子离开现场。约两小时后,该女子叫来了一伙人打他。直到被送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后,他才苏醒。医生表示,如果眼眶骨只是单纯的骨裂,未损伤眼球的情况下可以不手术治疗,而一旦损伤眼球、骨折移位较严重,需进行手术治疗。骨折同时合并眼球损伤,严重可导致失明。如鼻梁骨侧歪严重影响呼吸,则需进行手术治疗。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小区的保安已经换人。门口除增加了治安志愿者外,物业内控室也加派了人手专盯控。
控视频记录下事件经过,记者看到,当时小区门口有两名保安执勤,画面中一行7人走近其中一名保安,6名男子将保安按倒,其中一名男子用拳头多次重击保安头部,随后其余5人轮翻上前对其拳打脚踹。7人中有一名女子,并未动手,但经目击者指认,其正是此前与保安发生争执的宾利女司机。
昨天下午,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从顺义分局获悉,4月25日下午5点,顺义警方接到报警称,一女司机与保安发生口角后,纠集多人对保安进行殴打。今天上午,法晚记者获悉,涉事女司机和打人者已被警方抓获,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延续
宾利车遭人肉
原车主“躺”
微博爆料图显示,纠集打人的女司机所驾驶的是一辆挂着京xxx888牌照的宾利车。随后,该车牌的车主信息被“人肉”出来,网传该车车主是香河某家具城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犬协副会长和新火獒园总经理胡先生。
今天上午,胡先生称,他是京xxx888牌照宾利车的原车主。但该车于2013年12月15日卖给了别人,“为了保留原号牌888,我跟买方做了一个备注的约定,约定车的过户时间是2016年11月,所以这个车现在还是在我的名下。”他说。
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在其提供的当时车辆买卖的协议书上看到,该协议书的落款日期为2013年12月25日,协议书上有车辆的身份信息、买方卖方的手印和联系方式。备注一栏写有,“因保留原车号牌,甲乙双方约定本车过户时间为2016年11月。”
他同时还表示,个人信息被挖出来后,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胡先生说从昨天下午开始,就有陌生人给他打电话和发短信,甚至还有敲诈电话。
文/记者 张丽 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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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双井路口打人男子昨获刑

被告人马某儒出庭受审 摄影/曹璐

马某儒在对市民进行殴打

民警将打人的马某儒抓获
拳击、踢腿、锁喉……今年5月,一段发生在双井路口的打人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打人者多次疑似使用格斗技巧攻击对方,因此引发众多网友声讨。11月21日下午,“双井打人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因琐事在双井桥下当街打人的21岁男子马某儒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视频
因“锁喉”等危险动作被声讨
21日,“双井打人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打人者马某儒被判一年两个月。
今年5月中旬,一段打架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名黑衣男子多次用拳头和膝盖猛击一名蓝衣男子,甚至一度向对方使出锁喉等一系列格斗动作。视频显示,打人男子很快便骑摩托车驶离现场。
不久,有网友爆料称,视频拍摄内容发生于朝阳区双井路段。时值晚高峰期间,黑衣男子先是骑摩托车撞到了人,遂被蓝衣男子追上去理论,其间双方发生口角,蓝衣男子也因此遭到黑衣男子殴打。“这男的一招一式都挺狠,看到有拍照、拍视频的就不让拍,最后轰油门要走又差点撞着人。”
事件随即引发大量讨论。不少网友提到,打人者在殴打他人过程中多次疑似使用专业格斗技术,十分危险,甚至有可能导致对方死亡,因而对其行为表示声讨。
5月1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辗转联系到视频拍摄者王芳(化名)。她介绍,视频拍摄于前一天晚6点左右,“当时我从地铁站出来,本来在等着打车,忽然听到前面有人说着‘别打了’,我过去之后就看到一名黑衣男子在打一名蓝衣男子。蓝衣男子被打得踉踉跄跄。我以前有过类似的经历,知道取证很重要,赶紧掏出手机拍下了视频。”
据王芳回忆,黑衣男子打了几拳后想骑摩托离开,被蓝衣男子伸手拦了一下,黑衣男子就下车接着殴打蓝衣男子,甚至还用上了类似格斗的技巧。“当时黑衣男子身边还有个白衣女子,打人之后,白衣女子绕着现场走了一圈,还指着我让我别继续拍摄,我当时害怕就没有接着拍。”蓝衣男子被打得倒地不起后,黑衣男子和白衣女子坐上摩托车,向西离开了现场。
落网
藏身房山被警方抓获
王芳告诉北青报记者,虽然自己没有拍下打人男子所骑摩托车的车牌号码,但她记得很清楚,摩托车的车牌是黄色的,第二行写着“DZ335”的字样。此后,“DZ335”也成为众多网友口中打人男子的代号。
好在代号没有流传太久,打人男子就已经落网。5月19日下午,朝阳警方发布通报称,当天下午4点50分许,警方在房山良乡某小区将在朝阳双井地区殴打他人的嫌疑人马某儒(男,20岁,北京市人)抓获,同时找到事发时其驾驶的摩托车。20日,警方再次发布通报称,针对朝阳双井地区发生的殴打他人案件,经公安机关调查,嫌疑人马某儒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父马某德因涉嫌窝藏罪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通报中提到,事发当天嫌疑人马某儒和其女友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双井桥西北角时,与骑自行车经过的事主彭某因行车发生纠纷,马某儒将事主彭某打伤(经法医部门初步鉴定:事主彭某所受伤情不低于轻伤),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藏匿于房山良乡某小区内,其间其父马某德(男,58岁,北京人)在明知其涉案藏匿的情况下,为其提供帮助。2018年5月19日16时50分许,警方将嫌疑人马某儒及其父马某德抓获归案。
据马某儒落网后供述,自己打完人离开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后悔,而且他也看到了网上热传的视频,“这事最开始就是马路上两个人发生点摩擦打的架,不知道最后为什么发酵成这样”。 面对警方询问,马某儒表示,自己并没有专门学习过搏击,但曾看过搏击类的节目,“对于搏击有一点知识的人,应该都会知道这些(搏击技巧)”。
庭审
自称是想尽快脱身
今年7月,朝阳检察院以马某儒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昨天下午,朝阳开庭审理此案。
下午2点30分,马某儒被法警带入法庭。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询问他是否认罪。“我认罪”,马某儒回答道,并向法庭陈述了事发经过。
马某儒称,5月18日当天,他从国贸骑摩托车载女友往双井桥方向行驶,途中恰好遇上同方向骑自行车的彭某。彼时正值傍晚出行高峰,看到彭某自行车左侧还有空当,马某儒就打算超车,但一开始并未成功。尝试第二次超车时,双方发生剐蹭,但马某儒认为,没什么大事,所以没有停留。“到双井桥下时赶上红灯,等待过程中感觉到有个人在往下揪我,嘴里还骂骂咧咧的”,马某儒下车后发现,揪自己的正是此前与自己发生剐蹭的彭某。
据马某儒供述,他之所以选择动手殴打彭某,是因为担心对方伤害自己和女朋友,“不知道他要干啥,一激动就打了他”。至于视频中“锁喉”的一幕,他表示,自己打了几下后就打算离开,但被彭某拦住,担心自己走不了,所以再次动手。“并没有想打伤甚至打死受害人,只是想尽快离开。”
马某儒说,事发后自己曾安排家人主动联系对方,以求得谅解,并计划赔偿彭某后就去自首。“一切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就被抓了。”他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愿意赔偿彭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
其辩护律师称,从事发视频中可以看出,受害人彭某有明显的拉扯动作,而马某儒所谓“锁喉”动作也并没有真的用在对方颈部,只是卡在下巴处。考虑到案发时马某仅20岁,年轻气盛,但并没有刻意伤害以致严重后果的主观故意。马某儒女友作证称,是彭某先拉了人,马某儒才开始动手。而据另一目击者证言,双方动手前,曾争吵近一分钟,后马某儒下车打人,整个殴打过程持续约两分钟。
宣判
打人者被判一年两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本案进行当庭宣判。
法院表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儒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5点50分许,在朝阳区双井桥西北角红绿灯处因行车问题与被害人彭某发生争执。后马某儒将彭某打伤,致其面部和双下肢多发软组织损伤、左眼钝挫伤、口腔黏膜挫伤、上唇贯通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马某儒与被害人彭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彭某经济损失并已履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儒法制观念淡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轻伤二级的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马某儒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且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一审宣判后,马某儒当庭表示对判决有意见,但未明确表示上诉。
另据受害人彭某的朋友介绍,彭某对法院判决表示认可。目前,彭某恢复状况良好,“医院缝合得好,没有留疤”。文/本报记者 孔令晗 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