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正月里剪个头发: 农村有个说法,正月不许剪
现在距离过年也没有多少天了,农村当中的年味也越来越浓了,大部分的农民都回到了家里,为过年做着各种准备。当然,在开心过大年的同时,农民也不会忘记老一辈人所传承下来的一些说法,而在过年期间,农村最常见的一个说法就是正月里不许剪头发,那么事实是这样的吗?我们来看看专家是怎么解释的。
在农村当中一直流传着“正月里剪头发会死舅舅”这样的说法,很多农村老人对此都是深信不疑,严厉告诫家里的孩子,正月里不能剪头发,不然会害死舅舅,这个说法显然是么有科学根据的,而且对于正月里不许剪头发的说法,最初并不是死舅舅,而是“思旧”,只是后来人们误传了,才变成了死舅舅。
但不管是“思旧”还是“死舅舅”,都不过是一种民间的说法,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但关于正月不剪头也是有由来的。在《黄帝内经》当中当中讲的养生之道就有关于剪发这一点,里面说的是在春天这三个月的时间里,人们应该要让自己的头发自由的生长,不要剪掉,也不要扎的太紧,不然的话对身体健康没好处,会对心肺造成损伤。
但是三个月都不剪头发,也不扎头发那么长发所带来的困扰就会很多,这困扰人们显然是受不了的,所以后来人们就把三个月不剪头缩短成了一个月不剪头,而这个月就被定在了正月,所以才有了“正月里不许剪头发”这样的说法。
现代社会,很多人对此都没有那么在意了,不过,虽然对于死舅舅的说法我们可以不在意,但养生之道还是应该要在意一下的,毕竟这对身体有好处。所以大家在过年之前或者是过完了正月之后剪头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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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正月理发:正月理发死舅舅? 这种迷信说法怎么来的?
原标题:正月理发死舅舅? 这种迷信说法怎么来的?
在我国,“正月不能理发”的习俗流传很广。而且在一些省份和地区,很多人从小就听说,正月理发会有非常严重的后果——如果理发,会死舅舅!于是在腊月底,各个理发店人满为患。到正月就要顶着日渐长长的头发熬过整整一个月。要不然可能就会出现媒体曾报道过的这个情况:长春一市民正月剪头被舅舅发现,两人差点闹僵。
自己脑袋上的头发跟舅舅的生死真的会有科学上的关联?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为什么正月要有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禁忌?这究竟是谁规定的呢?
这要从一些历史资料说起。
有些故事要从清朝开始
近几年有很多科普文章提到,清军入关的时候,为移风易俗,强令汉人剃发留辫,下达了一“剃发令”。为强硬执行,更是有“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之说。
在大清国的高压下,以及逐渐安定的盛世之治,剃发政策得以正常实施。一些文人士大夫也不再高喊“头可断发不可剃”,而是以“正月不剃头”来表达对前朝的思念,实为“思旧”,为了掩人耳目,讹传为“死舅”。这一说法,据传来自民国二十四年版的《掖县志》卷二《风俗》:“闻诸乡老谈前清下剃发之诏于顺治四年正月实行,明朝体制一变,民间以剃发之故思及旧君,故曰‘思旧’。相沿既久,遂误作‘死舅’。”
其内容实在是不太靠谱。清政府发布《剃发诏书》是在顺治二年六月。县志里面年份月份全错——而且六月离正月实在太远了点,除非清政府全体犯了七八个月(当年有个闰六月)拖延症,不然实在是难以拖到次年正月来让老百姓“思旧”。
古老民俗书籍中
是否有答案?
其实还有一则更加古老的民俗书籍,叫做《帝京岁时记胜》,是清代潘荣陛所做的北京岁时风土杂记。其中记录当时北京:“五月多不剃头,恐妨舅氏”。时间不同,措辞也是“妨舅”,不知谐音又会有何联想。
细细想来,一个在广大范围流传的老习俗,来源仅见于一本民国县志,又无其他佐证,这样的情况实在是不大合理。“死舅=思旧”大概也只是说说,不能信。
还有一部分朋友以《孝经》中记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为据,认为清代剃发令以前,汉人重视孝道,从不理发。这就更加草率了。
古人是否理发?
这些证据可以告诉你
诚然,清政府的剃发令是对汉人习俗的挑战,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弹。
但是在此之前,人们为了卫生和美观,就是一直要定期理发的,自然也有理发师这个职业。
比如《西游记》第四十六回,描写三个妖怪跟孙悟空斗法,猜柜子里是道士还是和尚。国王命一个道士藏在柜子里,却看见一个和尚走出来,国王道:“纵有待诏跟进去,也只得剃得头便了……”这里,“待诏”就是指理发师了。
南宋张端义的《贵耳集》记载,南宋初年京城市面上缺乏现金,秦桧请了一位理发师给自己理发,应该给二钱,却直接给了五千,然后骗理发师说,“这钱几天之内就不让用了”,于是理发师带动得谣言满天飞,大家争相花出现金。
宋代理发师还有自己的行会“净发社”,又有《净发须知》作为行业行为规范。可以说当时的理发行业已经十分完备了。
那么正月里
古人是否理发呢?
对于“正月不剃头”的来源我们没法草率论断,不过其实古代关于头发的迷信本身就特别的多,大多数都找不到什么具体源头了。
如有些夫妻成亲时候,各取二人头发,合而做结,也就是所谓的“结发”;又或者清代曾有一著名案件,是偷割别人头发,用以“盗魂”对主人不利;再有以某人头发指甲为媒介施以诅咒……
显然,这些大抵是些子虚乌有的巫术、迷信罢了。
说到底,正月不剃头,无非是迷信的一个形式罢了。不过既然是深入人心的习俗,我们虽然不必信为法条,也却不得不为了家庭和睦而有所变通,以免亲戚都没得做。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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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那些向省部级官员行贿的人 后来都怎么样了?
原标题:向省部级官员行贿者,后来都怎么样了?
撰文 | 孟亚旭 韩兵
如题。
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想写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因为十八大后,不少省部级官员接连落马,几乎每个人都涉及受贿罪。
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有受贿则必然有行贿,当初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向官员行贿的单位或者个人,后来都怎么样了?
政知君这里所说的行贿的单位和个人,是法院在审判落马高官时专门点名的单位和个人。
徽官“杀手”
“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6月4日,中央纪委官网发布重磅。
关心时政的小伙伴都晓得,官方公布正在调查,往往意味着已经对这个人调查了一段时间。
安徽省纪委官员曾告诉《廉政瞭望》记者,早在年初(2013年,编者注),中央纪委就曾要求倪发科到北京接受谈话,当时他还是安徽省副省长,“这次算是正式公布接受调查,但他被带走的时间要早得多”。
在官方确认倪发科出事的半年前,2012年12月22日,一位向他行贿的董事长开始被检察院视居住,这个人就是安徽金鼎工程集团前董事长丁劲松。
法院后来查明——
2001年至2011年,丁劲松为感谢倪发科给予芜湖市某公司在芜湖、六安和黄山开发房地产项目在违规享受优惠政策、少缴土地出让金、加快拆迁、规划审批、取得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的帮助,采取安排倪发科及其亲属到海南旅游,免除倪发科哥哥倪某乙工程款,以乔迁、拜年、考察等为由送现金、购物卡的方式,向倪发科行贿共计人民币1705655.8元、欧元4000元、购物卡2万元。
在媒体笔下,丁劲松是徽官“杀手”。曾有媒体调查发现,因他举报、供出而落马,或涉案的安徽省内官员至少9人,倪发科级别最高。
2015年2月,倪发科获刑17年,在官方公布的消息中,倪发科的行贿者有9人,其中有3人被点名丁劲松、黄劲松、吉立昌。
倪发科获刑2月后,丁劲松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相关单位也被判罚金120万,没收不正当财产性利益551万。
行贿名单中的另一人吉立昌则因“单位行贿罪和非法采矿罪”获刑5年。
吉立昌这个人,曾经是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事会大大,在丁劲松被视居住没几天,吉立昌也被视居住,时间长达1年——
因涉嫌犯行贿罪于2013年1月3日至7月1日被指定居所视居住
因涉嫌犯非法采矿罪于2013年7月1日至12月30日被蚌埠市公安局指定居所视居住
吉立昌的特别之处在于——他给倪发科送的玉石玉器最多,价值也最高!
政知君注意到,这个在酒桌上曾搭着倪发科肩膀叫他“发科老弟”的行贿人,在他获刑后还两度不服:
2016年12月15日蚌埠市中院一审,吉立昌因单位行贿罪、非法采矿罪获刑——吉立昌不服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蚌埠市中院判决吉立昌因单位行贿罪、非法采矿罪获刑五年半——吉立昌不服,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审理过程中,吉立昌撤回上诉。
都获刑几年?
十八大以来,向省部级要员行贿的单位和个人,当然不仅仅是丁劲松和吉立昌。
牵涉官员 | 公司 | 行贿人 | 当时身份 | 个人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 | 安徽金鼎工程集团,芜湖市某公司 | 丁劲松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2年,缓刑3年 | 芜湖市某公司:单位行贿罪,判罚金120万;没收不正当财产性利益人民币551万 |
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吉立昌 | 事会大大 | 单位行贿罪、非法采矿罪,5年半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4600万 | |
南京原市长季建业 | 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 | 徐东明 | 总经理 | 单位行贿罪 2年,缓刑2年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00万元 |
湖北省政协原副大大陈柏槐 | 武汉深业泰然公司 | 马新建 | 董事长 | 3人犯单位行贿罪,1年半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500万,追缴违法所得超5.42亿 |
李海强 | 总经理 | ||||
姚煜 | 总经理 | ||||
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 | 中基天谷(宜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余鸿之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3年,缓刑4年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80万 |
湖北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王东伟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3年,缓刑5年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00万 | |
湖南省政协原副大大阳宝华 | 湖南鼎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范燕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1年11个月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元 |
湖南梓山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 王 兰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2年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元 | |
贵州省原省委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 | 六盘水新华大酒店和盘县红果大酒店 | 陈春章 | 法定代表人 | 行贿罪 10年半 |
这只是十八大后行贿者获刑的一个侧面。
据政知君观察,这些行贿者在后来多以“单位行贿罪”获刑,比如湖南省政协原副大大阳宝华受贿案中的最大行贿者王兰,因单位行贿罪获刑2年,其他向“老虎”行贿的人有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有的则是缓刑。
这里要点一下湖北省政协原副大大陈柏槐。
2015年4月,陈柏槐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获刑17年,他被控受贿283万,致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亿多元。
1年多后(2017年9月),陈柏槐的三个行贿者也因单位行贿罪获刑1年半,此外,被告单位也因单位行贿罪判罚金1500万,追缴违法所得超5.42亿。
“老虎”落马前行贿者已被查
如果要给受贿的省部级官员朋友圈分组的话,我们就能发现,除了上文提到的“商人圈”,还少不了“政治圈”。接下来就看看已被判刑的高官“好友们”。
牵涉官员 | 行贿人 | 当时身份 | 罪名 | 获刑 |
内蒙古原统战部部长王素毅 | 李石贵 | 巴彦淖尔市副秘书长 | 受贿罪 |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广西原政协副大大李达球 | 谭玉和 | 广西钟山县委书记 | 受贿罪 滥用职权罪 | 11年半 |
江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 | 孙家群 | 萍乡市副市长 | 受贿罪 | 15年 |
要知道,“政治圈”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从一些案件来看,利用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行受贿的现象也不少。
王素毅是十八大后首个被判刑的省部级高官,2013年6月落马,2014年7月被判无期,法院审理查明,王素毅曾为李石贵等9个单位或个人谋利,先后敛财1073万余元。
而被法院点名的李石贵,在王素毅之前就已经落马了——2012年3月,李石贵被视居住,2013年11月,在王素毅落马几个月后,李石贵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谭玉和也是如此。
2013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原县委书记谭玉和一审宣判,谭玉和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获刑11年半,法院提到这么一句话,“归案后,谭玉和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
2个月后,李达球落马,成为广西“首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