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会副大大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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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证会原副大大姚刚获刑十八年

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凯迪)据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今日(28日),中国证券督管理委员会原委委员、副大大姚刚因犯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一百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姚刚,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督管理委员会大大助理、副大大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并购重组、股份转让过程中股票停复牌、避免被行政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1万余元。

2007年1月至4月,姚刚利用担任证会大大助理兼发行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获悉相关公司重组上市的内幕信息,使用由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股票账户在关联股票停牌前买入,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姚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姚刚作为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股票、后卖出非法获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

法院认为,对姚刚所犯受贿罪、内幕交易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姚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姚刚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一百万元;对姚刚受贿、内幕交易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编辑: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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