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战进入倒计时韩国瑜能否重复高雄逆转胜奇迹?

jilingfeng 坐标: 28612 目录:精选大杂烩

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选战进入倒计时 韩国瑜能否重复高雄逆转胜奇迹?

原标题:韩国瑜黄金交叉的突破口

来源:东南卫视 海峡新干线

韩国瑜近日被绿营猛打“豪宅”,几乎让他从“庶民”变成“墅民”;加上国民不分区“立委”提名不够亮眼、“蓝绿一起骂”之下,民调难与蔡英文缩小差距。“经济部”更以“台商回流投资大爆发”,送了蔡英文一挺机,让她到处放邀功;更有四年一轮的宋楚瑜参选秀再次登台,俨然成为“压垮蓝军最后一根稻草”。

韩国瑜虽沉稳应对、持续“倾听民意”之旅、“韩粉”也依然送暖热闹滚滚,但到底能否制造“黄金交叉”,重复高雄逆转胜奇迹,已成选战进入倒数计时的全民最大关注。

俗话说“攻击是最好的防卫”,这也是蔡阵营打出这波“豪宅案”的犀利之处。韩国瑜虽仓促回防,但庶民形象难免受到伤害,须以更有效的攻击响应,才可能突围致胜。要突围,就必须找到蔡的弱点。眼前蔡弱点只有两个着力处,一是显示其不足为领导者的相关人格特质,二是三年来的政策治理绩效。若能打到痛处让庶民有感,那韩就可能突围来反转战局。

在第一点上,力道最强的应是近来“独派”着力甚深的“博士门”。若真是学位造假,则欺骗行为难以托付政治,必然造成重伤。但目前尚无一毙命之证据,只能搜集资料静观后变。真正能触动人心,且子弹遍地都是的,就是经济施政的贫弱、酬庸肥缺占满占好和撒币式的政策买票。

韩国瑜虽到处提及蔡“政府”施政无能,经济状况沉闷不堪,但鲜少举出具体数据,充实其论述事实。久而久之,反易造成中间选民认定他真是“草包”的抹黑。须知,一般民众多不喜欢复杂的数据,但若能用几个简单数据即清楚印证批判内容,选民反而认为你很有学问,这是非常微妙的心理情境,韩国瑜必须灵活运用,不能老用形容词描绘现状,但却无具体内容,久了会让人有空洞之感。

目前,有太多数据可显示蔡“政府”施政无能:

最令人震撼的,是“自杀率”在蔡“政府”三年间年年攀高,对照马“政府”时期下降,证明蔡“政府”治理失败,所以民众以“生命”来投票控诉。

遍地炮可用来突围,韩国瑜还在等什么?(作者为台湾大学前副教授 杜震华)

最新选战进入倒计时 韩国瑜能否重复高雄逆转胜奇迹?可以看看这篇名叫限号出行:租车一天归还时限号被罚 扣分罚款谁来缴?租车人和老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选战进入倒计时 韩国瑜能否重复高雄逆转胜奇迹?

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限号出行:租车一天归还时限号被罚 扣分罚款谁来缴?租车人和老

原标题:租车一天归还时限号被罚 扣分罚款谁来缴?租车人和老板吵起来了

10月11日,因为一个月前租车留下的2000元押金期满,市民曹先生找到汽车租赁公司退还押金,不料却被告知,租用的车辆在使用期间有一个违法行为被处罚,需要曹先生处理后才可退还押金。

曹先生这才知道,原来自己明确表示只租用一天的车辆,第二天属于车牌号码限行范围,因为汽车租赁公司没有提醒,自己也没有看到车牌,还车路上被交通电子眼抓拍限号。责任该由谁承担?曹先生和汽车租赁公司为此各有说法。

曹先生所租用的别克车辆

自家车辆限号但又急需用车

租用车辆次日因限号被处罚

曹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一个月前的9月10日(周二),因为自己家的车辆限号,又有业务需要用车,所以就在桐梓林地铁站附近的一家租车公司租用了一辆车牌号为川A24xx3的别克车辆,用车时间从9月10日中午12点到9月11日中午12点左右。当时,曹先生一共交付了6000元,其中2000元为“电子眼”押金,一个月后若没有违法行为再退还。

还车时的单据,缴纳了电子眼押金

“(用完车后)退了我3400元,500元租金,100元油费。”曹先生说,10月11日,押金期满,原本以为联系租车公司就能退回剩余押金,却得知,自己租用的车在10月11日当天属于限号出行范围内,被抓拍了违法行为。曹先生表示,自己也是这时才反应过来,租用车辆尾号为3,在还车当日,在成都该车属于限号范围内。

从曹先生提供的“违法处理”截图上,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车辆川A24xx3的违法行为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款100元,记3分,违法地点为人民南路四段与航空路交叉路口,时间为9月11日11:34,刚好是在曹先生还车前的10多分钟。

违法行为清单

对此,租车公司要求曹先生负责处理这项违法行为,或者3分扣分以每分120元、共360元,加上100元罚款,总共缴纳460元的费用,再退还押金。

曹先生认为,租车公司对车行车辆情况应该很清楚,在出租车辆时,应该告知客户第二天该车限号,特别是自己明确表示只租用一天的情况下,就不应该将次日限号的车辆出租。“如果是闯红灯、乱停放的行为被扣分,应该我承担,但这(车辆限号)明显是租车公司的责任。”曹先生说。

租车公司:租用当天车辆不限号

客户是成都人 应该清楚限号规定

10月12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来到位于武侯区桐梓林地铁站附近的成都鸿锦租车(南门店),该店的段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把车租给曹先生,在使用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应该由曹先生承担。

段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没有提醒曹先生(车辆次日限号),是因为了解到曹先生是成都人,平时也在开车,他应该清楚成都市关于车辆限行的规定,并且租车当天,该车辆是不限号的。

至于次日属于限号范围内,曹先生也应该看得到,在还车前,也可以给租车公司联系,沟通这个情况。“(沟通后)就不计时嘛,(曹先生)把车放在那儿不动就是。”段先生表示,自己将车租给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本就该客户负责,自己也不可能随时在旁边看着。

租车时填写的借车单

12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曹先生处得知,段先生再次联系曹先生,让其将此前交给他的车辆行驶证寄回,但2000元押金具体如何退还,两人还未正式达成协商一致。

律师说法:汽车租赁有提醒或明示义务

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认为:租车人的说法有一定道理,汽车租赁公司在出租车辆时应当对相应情况予以释明或者提醒,在还车时遭遇限号应该怎么处置。汽车租赁公司在出租车辆时应当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律师认为车辆状况的良好不应仅包括车辆的机械状态良好,还应当包括提醒租车人还车日遇到限号等情况如何处置。

当然,如果租车人在按照约定还车的当日,发现还车日恰好为限号日,还车将因违反限号规定而发生违法行为时,则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比如通知汽车租赁公司协商延迟还车。

尽管验车单明确了如出现违法行为,需要租车人承担责任,但现在所出现的违章事出有因,确实不能完全归咎于租车人。汽车租赁公司和租车人对本次违法行为均存在一定过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也就是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划分责任。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租用车辆因限号发生违法行为,是汽车租赁公司的原因导致的,双方的合同目的是租车人租用汽车租赁公司的汽车一整天,那么对于将要发生的限号,租赁公司应该予以提醒。在未提醒限号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章由租车人来承担,显然有失公平,也限制了租车人主要权利,该限号由租车人来承担的约定属于无效约定,可要求汽车租赁公司全额退还押金。

红星新闻记者 于遵素 摄影报道

编辑 万维纲

专题栏目
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