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诡笔记|乾嘉年间,一起由闹婚引发的“无头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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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叙诡笔记|乾嘉年间,一起由闹婚引发的“无头惨案”

近日,一段新郎为躲避朋友闹婚被轿车撞倒的视频在朋友圈热传。据说视频中的艾姓新郎在迎新娘的路上遭到好友、同学用鸡蛋打、啤酒洒、墨汁泼,还有人用胶带将他固定在电线杆上,用竹条抽打。他拼了命才算逃脱,又被围在高速公路边的一处死角里,为了躲避近乎于群殴的折腾,被迫跑上了兰海高速公路,结果遭遇车祸,全身多处骨折不说,甚至还出现了颅内出血……
笔者从来就搞不懂劝酒和闹婚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既然对方是朋友和亲人,为什么非要将其折磨到痛苦不堪的地步?
据说闹洞房这事儿,还是传统文化之一,最早在两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东汉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曾经写到:“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这话听着就透露出那么一股子该打马赛克的意味,时人描述当时闹婚的一大场景就是“宣佚以广众之中,显隐私于新族之间”。

《汉书·地理志》
而应劭在《风俗通》中还写过一个闹洞房闹出人命的故事,汝南一个叫张妙的跟一个叫杜士的人是朋友,杜士娶媳妇,张妙在酒席上闹起来,先把杜士绑起来,狠狠打了二十下,又把他的足指倒吊,不知道是打的时候伤到了要害,还是倒吊的过程中,酒后呕吐物堵塞了气道,总之杜士一命呜呼……

《风俗通》
其实,闹洞房闹出人命的,还不仅一个杜士,最恐怖离奇的,当属清代学者俞蛟在《梦厂杂著》中所写的一起奇案。

《梦厂杂著》
一、闹婚:新郎的人头不见了
“世俗娶妻,花烛之夕,亲朋毕聚於新妇室中,欢呼坐卧,至更阑烛跋,甚者达旦不休,名曰‘闹房’。此风盛于江浙,而岭南尤甚。”
俞蛟的生平活动主要在乾嘉时期,所以他笔下所述,也是乾嘉风俗,当时的闹婚其实是“看脸”的,跟新娘的美丑关系特别大,就是所谓的“房中之喧寂,视妇貌之妍媸”。如果碰上个长得丑的,基本上闹婚的人就是“一顾而散”,如果是“姿近中人者”,则以灌酒加讲黄段子为主,要是赶上个漂亮的新娘子,那就是“百端狎戏”,动手动脚算轻的,有的甚至要连续折腾几夜也不离开,趁着新郎疲惫不堪之时做出更下流的事情也未可知。
“有周姓者,娶妇甚美。”婚礼上,他的五六个朋友趁他酩酊大醉的时候,绑住周某的手脚,把他裹进被子里,抬着游街,一边游一边敲锣打鼓,一直闹腾到半夜才回来,把他扔到床上,反锁房门后离开,新娘子以为丈夫在被筒里睡了,估计她自己也没少被这伙人调闹,早已疲惫不堪,就靠着床栏打盹儿。不久天亮了,那五六个人卷土重来,打开房门,发现周某还蜷缩在被筒里一动不动,觉得不对劲,打开一看,周某的人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人割了去!这一下惹动了官府,把这些人和新娘子都抓了起来严刑拷打,“卒不得其实”,直到几年后他们都死在了狱里,此案的真相依然无人能解。
除此之外,还有一起闹婚引发的死亡悲剧,也被记载在《梦厂杂著》之中:有个姓金的结婚,“闹房者缚金于屋后竹林中”,然后在卧室里摆下酒菜,“袒臂襟”,一边吃喝一边猜拳,让新娘子斟酒,趁机动手动脚地占她便宜。金某的妈妈心疼儿子大半夜的被捆在竹林里受到风寒,就提着灯笼到竹林里去,想要给他解开,谁知找来找去怎么都找不到儿子被绑缚在哪根竹子上,叫他的名字也没人答应,情急之时,突然发现地上有一长串的血污,“盖其地多虎,而绕屋皆山,虎逾垣入,衔子去矣”!
对这两起悲剧,俞蛟认为“周金二人之死,虽出于意外,而究其致死之由”,罪魁祸首都是闹婚者,尤其第一起,真相恐怕就是那五六个朋友中,有人妒忌周某娶了漂亮媳妇,所以对他下了杀手,“夫他人娶妻而美,何与己事,而必百计扰弄,至裹之缚之哉!羡之极,妒心生焉。妒心一萌,其中有不堪自问者矣”!俞蛟以为:“凡遇闹房之友,当面斥其非。其人知过而退,则已;否则,绝其往来,亦无不可。”
二、闹房:歌辞多不堪入耳之语
“闹婚”恶俗,在笔者看来,无非就是趁着社会公众都会不自觉地放宽礼仪标准的喜庆时分,一种打着狂欢为名的撒野,这种撒野的全程——无论是整治新郎还是猥亵新娘,都充斥着低级趣味。
虽然在我国古代一直存在着闹婚的现象,但“发扬光大”还是在清朝。按照徐珂编撰的《清稗类钞》所记,在当时,江苏淮安和湖南衡州是两个“重灾区”。

《清稗类钞》
先说淮安,“淮安闹房之时刻则在黄昏”,男方可以先从家族里“择一能言者为招待员”,其实就是专门应付闹婚的人。闹婚者细分成儿童组和成年组,儿童组闹房的目的在于讨要安息香,孩子们先是集结成一伙,来到娶媳妇这家人的门口,“以闹意达于招待员,由招待员导至新房”,然后孩子们每个人唱一首所谓的《闹房歌》,“歌辞多不堪入耳之语”,唱完了,招待员给每个孩子若干根安息香而散。成年组的闹房,“其目的在侮弄新娘及伴房之女”,不仅满嘴的词秽语,而且还可以公开品评新娘的相貌、身材乃至其他,“或以新娘脂粉涂饰他人之面,任意调笑,兴尽而止”。男方家庭只能听任闹婚者胡作非为,“莫可如何也”。
尽管如此,相比衡州,淮安的闹婚简直就称得上是文明典范了。衡州闹房之风盛行,已经到了花样百出的地步,不止闹新娘新郎,连双方的父母都逃不掉被“整”的命运。闹婚者以墨涂面,打扮成官府中人的模样,“着外褂,黼黻以荷叶为之,朝珠以算盘子为之,首冠大冠,红萝卜为顶,大蒜为翎,旁立差役若干,皆戚友中之有力者”。然后把新郎、新娘以及公婆按跪在卧室里,让公婆当场教给儿子儿媳“房中术”,教完还不算,新郎新娘必须把“房中术”重复一遍,“否则以鞭笞从事,亦不敢出怨言”。后来大概是实在闹得太不像话,又形成了以伴娘来代替新娘被整治的习俗,“每于未婚之前,必由媒氏传语女家,聘伴娘一二,以容貌清丽歌曲工雅者充之”。等到迎亲这天,伴娘跟新娘一起前来,任由客人调笑侮辱,“甚且苟合”,但由于这项工作赚得钱多,所以那些担任伴娘的女子“虽声名狼藉,不惜也”。
可能也正是这种把婚房当成窟的做法,导致许多地方的婚礼上丑事不断,甚至在河南引发了一场轰动一时的大案。
三、闹事:趁着闹婚钻进了床底
河南有一县,“其俗喜为少子娶长妇,欲以操井臼、持门户也”。有个农家子年纪只有十三四岁,家里人就给他讨了个媳妇,“所娶妇年长以倍矣”,也就是说媳妇年龄在二十六七岁左右。娶亲的当天,一阵闹腾之后,亲友们才算离去。第二天一大早,日上三竿而新婚夫妇还没起床,新房的屋门关得紧紧的,公婆等来等去,屋子里还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就“呼于门外”,儿子应声作答却声音很小,老两口打开窗户往里面一看,只见儿子被捆在床脚动弹不得,惊问其故。儿子说:“昨天晚上亲友们走后,我和媳妇一起回房打算休息,谁知一个壮年男子从床底下钻了出来,把我绑在这里,而抱着我的媳妇在床上睡,还让我不许喊救命,不然就杀了我……”
正在这时,有男女二人掀开床上的帐子走了出来,那男子拔出一把刀对准那男孩的脖颈,跟老两口说:“你们的儿媳妇跟我是老相识,不过现在还没有尽欢,你们必须给我们准备酒肉茶饭,不给我,就杀了你们的儿子,给了我,我吃喝不满意,也杀了你们的儿子!”
“举家惊异,罔知所措,而男子在室中索酒肉,索饭,索汤饼,其家不得已,一一与之。”男子让他们顺窗户把美酒佳肴递进来,放在窗户下面的几案上,然后用长绳子捆在男孩的腰间,让他去拿过来。那男子极其狡诈,得到饮食之后,每次都先让男孩试,无碍才自己食用。
这事儿一开始还瞒得住,但村落之中,消息如同鸡鸣,难免一声而百闻,很快就“观者云集”,乡民们把这家宅院围了个水泄不通,都要看看这场实况直播的劫持大案到底如何收场。
官府得到消息,县令对此种事闻所未闻,亲诣视之,思索良久,决定来个“人质对人质”,把那媳妇的父母抓来,“使呼其女,女不应,官命隶笞其父臀,批其母颊,父母呼吁,哀号甚惨,复使呼其女,仍不应。如是者三,母颊批至百,父臀笞至二百,流血漉漉,父母跪窗外哀其女,使开门,若罔闻知。”
一见这妇连自己的生身父母都不管死活,县令可发了愁,想来想去想出个馊主意。县衙大牢里恰好关着一个贼,擅于从墙壁打洞,然后钻进去行,于是县令将其放出,“使此贼伺男女皆睡熟,从屋后穴而进”,先用刀子割断绑缚男孩的绳子,将其从洞中带出,然后早已等候在屋子外面的捕快们一拥而上冲进去,“男女皆就缚”。那男子原是屠夫,“面麻有须髯,黑丑可憎”,与那儿媳素有情,婚礼那天,他趁着闹婚的人们在屋子里调笑戏弄、乱成一片的时候,假装宾客混进来,钻进床下,晚上再溜出来与情妇重温鸳梦——无意中,闹婚竟然成了这场大案的“助推器”。
直到晚清,闹婚的习俗犹在,《燕京旧俗志·汉官婚礼》上记载:“(撤帐)已毕,全福太太退出,斯时预备闹洞房之亲友等,哄然而至,肆行种种闹洞房之滑稽怪剧矣。”不过随着时代风气的变化,京城、沪上等地逐渐有所改变,史料上记载:“光、宣之交,兴起文明结婚,此举首倡于南省各大商埠、都会,后迅速波及内地,以致京师。”一些老年人虽然看不顺眼,也只能嘀咕几句“真乃天地无不易之常经”了事。文明结婚不仅简化了“六礼”,废除了繁文缛节的仪式过场,而且严禁打着闹婚之名行猥亵下流之举。
回想起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舅舅们结婚时,笔者每每去混吃混喝,婚礼上大都文明欢快,至多让新郎新娘一起咬个苹果啥的,孩子们不懂其中的“妙处”,只是起哄鼓掌而已。而闹婚再起乃至连爆丑闻,似乎就是近些年的事情,其实仔细一想,这其中也有规律可循,物质丰富而精神空虚,难免导致低级趣味横生,精神空虚的国人又一向喜欢到祖宗那里讨解药,祖宗的药再好,时隔太久,多半也已经过期,讨来之后急不可耐地囫囵吞下,各种副反应也就难免发生,人模不成,狗样皆备,攒出一股子癔症到哪儿发泄去?总得找个谁都不愿撕破脸的场所——婚礼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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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叙诡笔记|乾隆年间的“隐身人系列强案”

《淮南子》
上学时读《笑林》,对其中一则记忆颇深;有个楚人家里很穷,读《淮南子》时看到这么一句话:“螳螂伺蝉自障叶可以隐形。”就是说螳螂捕蝉时为了不让蝉发现,就用一片叶子遮挡住自己。这位楚人却误读成那种叶子具有“隐身术”的功能,于是跑到大树底下等着,终于等到一只螳螂用树叶挡着自己捕蝉了,他上手就去拿那片叶子,谁知叶子落在地上,跟其他的落叶混在一起,不知是哪片。楚人便把所有的落叶都打扫到簸箕里,回到家一片一片地遮着自己问老婆:“你还能看见我不?”他老婆一开始还一本正经地配合他说:“能看见你!”后来实在是烦了,就说:“看不见了!”楚人大喜,以为终于找到“隐身树叶”,跑到集市上,用那片叶子挡着脸去拿人家的商品,被抓进县衙,还兀自念叨:“应该看不见我才对啊……”
楚人虽蠢,但隐身术和腾云驾雾、炼金术、钻墙术、长生不老术一样,都是古人特别热衷于修炼的“仙术”,至于修炼隐身术的目的,似乎总有些见不得人。
一、曾广:不仅隐身还“大变活人”
在我所读过的古代笔记中,写隐身术最多的,大概要算是明代学者钱希言所著笔记《狯园》了,此书多记万历年间的志怪事,很为后世所看重,尤其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不少故事即从《狯园》中踵事增华而来。

《狯园》
《狯园》我翻阅过两遍,大约有三篇提到了隐身术,一篇写一个外号叫“顶缸和尚”的,“得分身隐形之术”,出入往来,变幻莫测,前后左右,踪迹无定,与人一起走路时,经常突然就不见了踪影,正疑惑时他又冒了出来,总之神神叨叨的;还有一篇写洛阳人韩清的,此君从小修炼道术,“渐能分身隐形”,他的父亲是县里看仓库的,有一次弄丢了库银,跟韩清的妈妈一起都被县令抓了起来,正在公堂上审讯,韩清突然出现在了公案旁边,吓了县令一大跳。韩清弄了一盆水泼在地上,顷刻间,县衙“已成大河,波涛汹涌”,韩清又捡了片树叶往河里一扔,变成一条小船,他拉着爸妈上了船,“俄而渐灭”——用隐身术带着爹妈一起越狱去也。
不过《狯园》中记录的最奇特的“隐身术”,还要属万历年间的妖道曾广一案。曾广曾经聚众举事,失败后被捕,“讯验不服,司法官强伏其辜”,然后将他拉到法场处斩,围观者甚众,有官吏士兵数百人和上千名普通群众。就在要行刑的一瞬间,曾广突然隐身而匿,“惟缚绳存焉”!
行刑官赶紧跑去报告刑部尚书,谁知曾广突然出现在了刑部大堂上,穿着行刑时的衣服,“倚柱而啸”,狂妄自得,只是一双手还背在后面,做出被绑缚的样子。整个刑部的大小官员都吓得不行,不敢动弹,最后还是兵士们一拥而上,把他活捉。刑部尚书大怒,吩咐左右将曾广再次押赴刑场问斩,“不待时而决”!谁知刚刚把曾广押出刑部大堂的大门,曾广突然倒在地上,扶起一看竟然换了个人,是一位白胡子老头儿,大家伙正面面相觑、一头雾水,刑部的守门吏扑过来就喊:“爸,您怎么在这里?”原来这老头儿“乃即守门吏之父也”!老头儿照着儿子就吐了一口唾沫,愤愤然骂道:“我在家里的炕上打盹儿,不知怎么的就被你和你的同僚绑缚到此,我到底犯了什么罪?!”众人看老头儿的形貌,“犹朦朦如睡中”……
三天后,有人在顺成门(今宣武门)外见到曾广正在一座戏楼里看戏,戏散后,曾广又“频上酒楼吟咏自若”,而见到他的人“终不敢言之”,很久后才把消息告诉了宫禁中人,万历皇帝“亦怅然知广化去不死矣”!
二、张叟:追踪拆穿“隐身人”
从上述几则笔记可以得知,古代热衷于学习隐身术的人,多是为了在关键时刻逃命用,而清代学者俞蛟在《梦厂杂著》中所写的轰动广东的“隐身人系列强案”,罪犯学习隐身术的动机和目的则卑劣至极。

《梦厂杂著》
乾隆年间,广东陆丰有个姓张的老人,进城探亲。“时当长夏,骄阳酷暑不可耐”。他走进路旁一片茂密的小树林里暂憩,但见“林隈矮屋,半间土神祠也”。忽然,土神祠前人影晃动,闪出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肩上扛着一把雨伞,对着土神的泥塑解开裤子就尿。张叟大惊,想哪里来的大胆狂徒,竟做下这等亵渎神明之事!那人尿完,从背囊里拿出一个瓷盆,接了些清水,盖上盖子,埋在土神祠后面,然后扬长而去。张叟见他走远了,赶紧溜出来,挖出那个瓷盆,打开盖子一看,只见清水中浸有一道画符,心知有异,便将水和画符都倒掉,把瓷盆藏在身上,尾随在那个男人后面,看看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只见那人来到一处村落,“凡所经人家,必徘徊审视而后去”,这么在村子里绕了一圈,他来到一户半开着门的人家,钻了进去。张叟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原来这正是他要来探望的亲戚家,赶紧往里跑,与一个从里面往外走的人撞了个满怀,“为叟之舅”。张叟急问舅舅:“刚才进去的那个人是谁?我怎么从来不认识?”其舅一脸茫然:“你说谁?家里没有来别人啊!”张叟说:“我从邻村一直跟踪他至此,明明见到他进了您家里,难不成我老眼昏花,白日见鬼吗?!”其舅看他神情紧张,不像是开玩笑,拉着他进了家,在院子里遇到书童仆人,挨个问去,都说没见到外人来。张叟越发惊诧,在各个屋子搜索都没有见到那人,直到来到后院,见墙上挂着一个雨伞,正是那人肩上所扛!张叟问舅舅:“这把雨伞是你们家的吗?”舅舅一时犹豫,还没说话,一个家丁跑过来说:“刚才我在内室打扫,忽然撩起一阵风,好像有人进来似的,但我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张叟一听,直闯内室,见那人正站在床后,一把将他擒住,“遂现形”!
于是举家齐聚,将那人捆绑了个结结实实,怕他又隐身,还给他身上泼了很多粪水(古人认为泼洒秽物可以使妖人的法术失灵),一番审问之后,那人招供,说自己“同伴尚有五人,皆行斯术者”。话音未落,就有五个人来到大门口,说自己的同伙被抓住了,让张叟及其舅舅马上放人。张叟非常愤怒,没想到做坏事的人还敢理直气壮地亮出招牌来要人,不禁破口大骂,对方为首者说:“现在这种情况,你们如果报官,就要拿出他隐身的证据,他不施法术就无法隐身,官府不会相信你们,到头来还是会放了他;当然你们也可以用私刑将他杀死,但不要忘了,我们这些人是他的同伙,也都会隐身术,定会替他报仇,难道你们就不怕哪天突然掉了脑袋都不知道谁砍的吗?”
张叟一听傻了眼,跟舅舅一合计,一来家里毕竟没有遭受什么损失,二来“杀之虽快一时之愤,而后患诚不可防”,于是便将那人放了。
三、俞蛟:秘密调查王氏受辱事件
与此同时,广东兴宁也发生了一桩奇案。
当地富户罗某有个儿媳,姓王,“姿容清丽,风情绰约,乡人私评,谓其色可甲一邑”。王氏自己也知道自己青春貌美,容易招蜂引蝶,所以深居简出,平常外出总戴个面纱,就算罗家的亲戚来串门亦“不能尝睹其面也”。
有一天,邻居家娶媳妇,“彩舆箫鼓,备极豪华”,王氏非常好奇,“启门露半面之”,正好有一位客人经过,不禁为她的美貌惊呆,凝眸注视,吓得王氏赶紧把门关上了。
当夜,有人摸上王氏的床,王氏仿佛被梦魇一般“不能拒”。第二天早晨,家人才得知此事,同时发现“堂中有盆覆地”,打开一看竟是一泡屎,而餐厅里的食盒也被人打开了,里面的食物不见了,而守门人说昨晚并没有看到有人出入。大家知道这里面有鬼,当夜没有人入睡,“聚男女老幼于一室”,尤其是保护好昨夜受辱的王氏。结果,那个看不见的污犯“不能逞其欲,遂掷瓦砾、碎盆”,还在饭菜里掺上泥沙粪便,搞得全家人不敢吃饭,只在市面上买些水喝,“如此数月,不堪其扰”。
当时,《梦厂杂著》的作者俞蛟恰在兴宁任典史,秘密调查这一事件,“则其家连日杜门不出,以未有叩门入者”,几天后听说罗某实在忍受不住了,跑到龙虎山上找张天师除妖,往返两个月才带了三道符箓回来,“数日后云怪已绝,宁谧如初矣”。俞蛟觉得奇怪,便向绅耆们打听事情的真相,大家告诉他:“既然求来了张天师的符箓,那么肯定已经将那隐身人抓住了,但抓住后,如果报官,隐身邪术无法验证,没有法律可以制裁之,所以多半是私刑杀掉,然后毁尸灭迹了。”
俞蛟详细了解后,才知道这种隐身邪术已经在广东多地害人,学术者一旦术成,便流窜到别人家中,“择其妇女之色美者任意污之”,那些学艺不精者往往败露被擒,被受害者的家人“杀而缚之,焚其尸以灭迹,邻里即知之,亦不首”。而张天师的符箓对付这种邪术有奇效,符箓一式三份,求得者要在县境、城隍庙和家门口将其焚化,那么隐身者一到别人家门口就会现出原形。前文提到的张叟能看见别人都看不见的隐身者,很可能是因为他亲手倒掉了隐身者施术用的那盆浸有画符的清水,并将其盆携于身上之故。
据《广东通志·职官表四十八》记载,俞蛟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以生任兴宁县典史,《梦厂杂著》的校点者骆宝善有云:“本书所记,多为他亲自经历和目睹耳闻者。”所以发生在广东的这一系列“隐身人强案”很可能确有其事。不过笔者以为,迄今世界各国还在研究中的“隐身衣”或“隐身术”,在两百多年前就出现,是不大可能的,如果仔细研读俞蛟的笔记,真正可以确认的只有“广东各地发生系列入室强案”这一条而已,其他不是道听途说,就是假语村言。最大的可能性恐怕是乡民们抓住强犯后不想报官,直接将罪犯杀死,然后编出这么一套“隐身人”的故事,万一官府问起来好有个说辞——有清一代,百姓最怕官司,被告吃多少苦头就不必说了,原告同样要遭到层层盘剥,下场有时比被告还要惨,所以宁可“私下解决”,然后报给官府一个妖异的动机,而官府需要的,也不过是一个应对上司盘诘的借口罢了。
不过细究起来,古人修炼隐身术的目的,似乎只是用于盗、越狱、强或其他需要隐去形骸的犯罪,说此术为邪术倒也属实,老话说“好事不背人,背人没好事”,真是至理名言。乐清女孩搭顺风车遇害后,有些滴滴司机在群里污言秽语诟骂死者,最后被绳之以法,真是大快人心,对此类渣滓,恐怕是要奉送对联一副,上联“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下联“匿名岂能隐去形骸”,横批“恶有恶报”,岂不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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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子先脱为敬,深圳多名“成功男士”掉入聊陷阱!更想不到的是。。。

白天忙忙碌碌

晚上闲下来总想找个人聊聊天

此时有个人来主动撩你

或许就会跟TA畅聊起来

聊天虽好,

但千万不能放下自己的防备之心。

近两年,深圳龙岗区就有43名男子因聊天

被陌生女子“撩”走了40余万元

这些犯罪分子拿着他们的照进行敲诈

你可能会疑惑他们怎么拿到受害人的照?

其实这一切都来自于

一种特殊的聊天方式

“ 聊”

龙岗的陈先生就因此中招了!

女子“先脱为敬” 男子把持不住

据龙岗警方介绍,9月底的一个夜晚,龙岗的陈先生微信通过了一名昵称为“想你的夜”的女子的好友申请。没过一会儿,女子告诉陈先生“老公出差去了,一个人在家很寂寞”,便开始语音挑逗并提议视频聊天。

据受害人陈先生描述,对面是一个20多岁,面容姣好的女子,视频聊天不久,女子便进一步提出了“聊”的要求。

“开始我还有点不好意思,但是那女的先把衣服脱了,我看她都脱了,我就没控制住自己”,陈先生回忆当晚的情形。

拿照威胁 对受害人信息了如指掌

视频聊天后的第二天,另外一名陌生男子加了陈先生的微信。“一上来就把聊天记录和视频聊天的截图发给我,让我转2万元,不然就把照发到我的单位。”

来者不善,纵然陈先生的微信没有透露半点私人信息,但对方竟能够准确说出陈先生的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甚至知道分居两地妻子的联系方式。

没完没了的敲诈勒索

惊慌失措的陈先生只能按着对方的要求,希望花两万块了结此事。然而让陈先生没想到的是,一次转账过后,面对的却是对方不断地爽约和敲诈。20000元、10000元、30000元,共计转账60000元后,对方依然穷追不舍,迫于无奈,陈先生只能到派出所报案。

请注意!

据龙岗警方称,

这不是个案,同样的套路,

龙岗区近两年有43人中招,

敲诈金额40余万。

而这只是报案的数据,

那些羞于报警的呢?

难以估量。

警方调查发现,虽然作案手法简单粗暴,但是直击隐私痛点,一旦中招难以全身而退;而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有着严格的流程控制。

1 第一步:获取公民信息,筛选对象

利用非法渠道获取公民姓名、家庭成员、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并从中筛选敲诈对象。

容易中招的多是中青年男性,其中少部分是青年学生,因缺少社会经验从而落入圈套;而大部分是有家庭,有稳定工作且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中年人,因顾及影响而不敢报警。

2 第二步:美女添加好友,主动视频聊

负责聊的多为二十多岁、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子,主动诱导聊,并偷偷录制视频。

美女“先脱为敬”,有些汉子就把持不住了。。。

3 第三步:偷拍视频,实施敲诈

负责讨钱的敲诈人员会以公布信息和露照片视频为手段勒索钱财。

能够准确说出你的姓名、家庭成员、住址及工作单位,手握聊视频,有些人选择妥协。

4 第四步:境外作案,专人洗钱

多在境外作案,敲诈后将资金迅速转移到海外账户。该类犯罪团伙通常驻扎在境外不同城市,窝点隐秘不固定。

这类犯罪对受害人有致命伤害,不在于损失了多少钱,而是一旦中招便永无宁日,难以脱身。

当“仙人跳”遇到互联网,可谓是“如鱼得水”。“聊仙人跳”之所以能屡屡成功,正是抓住了受害人的贪色之心和羞于报警的心态。

来源:深圳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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