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香港反对派成员辱国旗受审 当庭不认罪:就故意的
原标题:香港反对派成员辱国旗受审 当庭不认罪:就故意的
古思尧答辩时均称“我系故意侮辱国旗,我唔认罪”。(图源:星岛日报网)
海外网1月5日电 香港反对派团体“社民连”成员古思尧有过多次侮辱国旗及区旗的案底,上月29日,他又因去年两次在游行中涉嫌侮辱国旗而被拘捕。身担两项侮辱国旗罪的古思尧,今日于香港东区法院提堂受审。
综合港媒消息,古思尧于去年7月及10月两次游行时涂污、毁坏国旗并上下倒置,涉侮辱国旗,于上周五(2017年12月29日)在湾仔警察总部接受预约拘捕,被控以两项侮辱国旗罪。古思尧否认控罪,对两案的答辩均为“我系故意侮辱国旗,我唔认罪”(我就是故意侮辱国旗,我不认罪)。
由于古思尧曾多次被控同类控罪,裁判官要求控方提供过往曾审理古思尧的裁判官名单,以避免交由同一裁判官处理。法庭将案押后至2月2日进行预审,期间古续以每案100港元现金保释外出。
早前香港大公网报道指出,古思尧接受拘捕时就扬言,自己是故意触犯法律。他说,他会一如既往地向法官表示是故意触犯法例,要求法官不要同情、可怜或对他仁慈,因判多重他都无所谓。当时,古思尧还称,对他而言,坐牢如同上酒楼饮茶,“坐完出来再抗争……一点也不会畏惧”。
而古思尧并不是第一次侮辱国旗,他之前曾有过多次侮辱国旗的案底。
2012年6月及2013年1月,古思尧游行示威时,分别焚烧国旗及涂黑国旗与香港特区区旗,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侮辱国旗及1项侮辱区旗罪成立,共判9个月,他上诉后减刑至4个半月。
2015年7月,古思尧又在湾仔焚烧区旗,2016年3月再被裁定“侮辱区旗罪”成立,裁判官认为他已有三次同类前科,判刑6个星期。
此次,控方指古思尧违反《香港法例》第116号《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保护国旗、国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以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海外网 侯兴川)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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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香港女孩讲述被暴徒性侵经历:次次都是不同的人

视频-16岁香港女孩讲述被暴徒性侵经历:次次都是不同的人
原标题:16岁香港女孩讲述被暴徒性侵经历:次次都是不同的人……
丧尽天良!
“有年轻女孩被他人误导,为男暴徒提供免费性服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罗范椒芬四天前曾透露这样一则让人难以置信的消息。(详见“14岁香港少女被性侵”是真的,罗范椒芬再次确认)今日(13日)中午,社交媒体上曝出另一段疑似“香港年轻女孩讲述被暴徒性侵经历”的视频,视频中一位年轻女孩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似乎从另一侧面印证“男暴徒诱导、性侵年轻女孩”的不齿事实。↓

视频中,一名年轻女孩头戴白色鸭舌帽,身穿白色T恤,背对镜头,声音做了变声处理。她说:“我今年16岁了。这件事在心里面已经半个月了,但是我一直都不敢讲,直到这两日看到有一个14岁的女孩子说‘自己有了宝宝、要去堕胎’,我才知道:原来有好多人都和我一样。”
女孩表示,自己“被一些朋友拉进去参加集会。他们和我讲‘要做其他人没做过的事、很厉害的事’”。
女孩在视频中坦言,在犹豫再三加入“他们”(暴徒)后,她起初也“很害怕”。“我不敢大声叫,人真的很多,(我)经常被人夹到,但是慢慢感觉到后面会被人用身体挡住……之后,我发现每次都有人在背后挡住我,有时还会抱着我,(我)觉得很有‘安全感’。”女孩说。

在视频中,年轻女孩还讲述了自己第一次被“性侵”的经历:“那天散了之后,都(晚上)十一点多了,我准备回家,他要了我电话,说下次一起出来玩。他说会来接我,接下来整个过程,就和网上那个女孩子的经历差不多。”
女孩表示,“他”带自己认识了一班香港高校的学长,“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喝酒。他说‘我们女孩子就应该用身体安慰他们’”。
令人咂舌的是,女孩在视频中还透露自己曾遭多人性侵:“次次都是不同的人,有时一晚试过有连续3个人”。女孩在视频中控诉说:“他们对我们越来越暴力,有时直接拉我进房间,我不愿意,他们就这样刮我(耳光),还要和其他人一起……我好痛,但他们根本、一点都不care我……”
更为可怕的是,女孩还直言“看到有人讲他们有人有艾滋(病)”,表示自己“这几日有去做检查,但还不知道结果。现在好害怕”。
在视频的最后,女孩说出了自己为何今天站出来讲被性侵经历的原因:“在那之前(听到)议员(罗范椒芬)采访,我觉得好不安心,原来有好多人经历和我一样。”
“我现在将我的经历讲出来,希望这件事不要再发生,都要保护好你们自己。”女孩说。
“有年轻女孩被他人误导为男暴徒提供免费性服务”,9日上午,罗范椒芬在参加香港电台英文台节目“Backchat”时,首次爆料出这则让人难以置信的消息。当天下午,罗范椒芬在回复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问询时,再次强调此事为真,她表示,她的一位值得信赖的朋友认识受害者,而且受害者只有14岁。
罗范椒芬称,自己讲述这段经历的目的是想告诉女孩们要警惕不要受骗。因为初相识的暴徒男女都会约会、喝酒、吸食大麻,容易出事。她还说,虽然“上当受骗你情我愿”,但因为被害者未成年,所以事件已经构成了犯罪。她也说,“当然可以理解的是,受害女孩和她的家长都不愿意报警”。但罗范椒芬称,自己也希望借此警告其他的年轻女孩不要以身犯险。

罗范椒芬参加香港电台英文台节目“Backchat”。
几日后的今天,社交媒体传出的这段视频,再次印证这一令人不齿的事。环球网记者查询发布上述爆料视频的推特账号发现,这个名为“深海鱼”的账户于今年8月注册,至今只发了两条推文。

“深海鱼”在13日凌晨0时38分发布的第一条推文中介绍说:“之前不玩推特,这次为了讲出我的经历,特地建了这个账号。”
而在下午2时09分发出的最新推文中,“深海鱼”表示:“我已经报了警,希望警察可以处理这班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