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白皮书:黄之锋等4人无罪获释法院:基本法赋予集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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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黄之锋等四人无罪释放 裁决官:《基本法》赋予人民集会自由

文/李程

两年前,罗冠聪、黄之锋、黄浩铭和陈伟业抗议中央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游行后,在中联办门前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道具,四人被控阻挠警方灭火。今天(7日),法院判决四人无罪释放。

2014年6月11日,黄之锋、人民力量内务副大大黄浩铭、立法会议员陈伟业,以及学联秘书长罗冠聪在中联办外示威抗议,并焚烧道具版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的白皮书。当局最终出动了灭火器灭火,灭火器见,四人行为被指涉嫌阻碍警方执行职务。

2015年7月17日,这四人面对“妨害公务”的控罪,出庭后,他们在法院门口示威,并再次焚烧“白皮书”。黄之锋还对媒体表示,当日游行“完全合法”,没有占领 堵路,是次被拘捕是“出乎意料、匪夷所思”。罗冠聪则称,他于上周获警方告知,昨日会同时拘捕和起诉他,他对是次拘捕感到“相当惊讶”。

今天上午,此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判。裁判官李绍豪在裁决时强调,《基本法》赋予人民集会自由,法庭相当着重此权利,但同时亦须确保集会时的公众安全。他 认为集会地点狭窄,聚集人士众多,示威人士当天燃烧物品体积大,警员是有灭火的必要,但各被告是否故意阻挠警员执行职务却存在争议。

这位裁判官指出,黄之锋确实用身体阻挡一名警长去路,但是阻挠行为,并没有引起警长的严重不便,故裁定黄之锋的行为未构成法律上的故意阻挠。

另外,裁判官虽认为黄之锋有刻意抢去一名警员的水桶,但后来该警员因被人群谩骂而不能继续执行职务,这不是黄之锋造成的。裁判官澄清,黄虽为公众人物,但不可凡事归咎于他,更何况他不是该次集会召集人,故裁定黄之锋全部罪名不成立。

至于罗冠聪当时站在黄之锋旁,但现场挤拥嘈杂,裁判官称无法推论罗是故意阻挠警长。

而黄浩铭和陈伟业的行为,裁判官则认为二人既不认识该警员,该警员又穿着便衣当值,佩戴的委任证又跟上衣一样深色,两人确有可能不知对方的警员身份。虽然该警员声称有呼喊过“正在执行公务”,但他们有可能听不到。故两人亦可脱罪。

审讯发生插曲,于休庭期间,黄浩铭未有依时回庭,惹裁判官斥责:“是不是要出拘捕令呀?”黄浩铭于两分钟后急急现身返庭,向裁判官表示歉意,但裁判官下令罚款100元。

结案后,四人均申请取回诉讼费,其中聘用资深律师的黄之锋曾透露诉讼费超过3万元,另外黄浩铭申请诉讼费68.9元、陈伟业申请329.6元诉讼费,罗冠聪 则索500元诉讼费。但裁判官指不能对黄之锋当日的不当行为视而不见,认为他明知警员身份而故意做的,不批准黄之锋的诉讼费申请,其余三人则获批。

至此本案以四人无罪释放结案,他们也在Facebook上弹冠相庆。

责任编辑:张淳 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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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外国网友直呼:香港竟成“暴徒天堂”?!

鉴于香港暴力不断升级,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0月4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以止暴制乱。但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却裁定《禁止蒙面规例》“违宪”。对此,香港政界、法律界人士质疑法院判决“公然纵暴”。

政界质疑香港高院公然纵暴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大大屠海鸣说,就在蒙面暴徒将香港的公共设施和道路变成火海、将大学校园变成战场的时候,香港高等法院做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裁决。五个多月来,暴徒对市民无差别袭击,已制造出命案;他们公然当街袭击区议会候选人,接二连三地“私刑”路人。他直言,暴徒如此胆大妄为,“黑衣蒙面”可谓“功不可没”!

“现在,连西方媒体都看不下去了,痛斥香港暴徒丑陋、疯狂、罪恶、反人性,难道身在香港的法官大人看不见这一切吗?如此裁决令人质疑法院是否是在’公然纵暴‘?”屠海鸣说。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表示,特区政府早前出于对特区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考虑,在紧急情况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高院目前作出的裁定实在“令人惊讶”。他希望特区政府尽快提出上诉。

法学界称法官“脑子停留在恐龙时代”

法律界人士也纷纷质疑香港高院的判决,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19日表示,做出这项裁定的高法法官“脑子大概还停留在恐龙时代”,本质上是因为他们完全无视或不愿承认今天香港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此举无异于对香港的乱局火上浇油,也等于明确站在了暴徒的立场上,用法律武器释放出“声援暴徒行为”的政治信号。

恐龙时代的暴徒——暴龙?

香港著名律师黄英豪表示,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日的凌晨,当时的香港立法机构已在中英联络小组的同意下,一揽子通过了包括“紧急法”在内的一系列符合中英双方共识的港英时代法律法规,使其“坐直通车”直接成为新成立的特区的成文法,并随后上交全国人大备案。所以,此次香港高院做出这一裁定的理由之一——认为“紧急法”这一港英时代遗留的法例与现行的基本法精神不兼容——并不能成立。

香港著名律师、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则表示,虽然特首在紧急情况下被赋予临时立法权,但并这不意味着特首不受督,“特区政府隶属于中央政府。如果担心特首在紧急情况下滥用职权,不受立法司法的制衡,那么不要忘记,还有中央人民政府在上面。法官的担心并不成立。”

警员与市民寒心 外国网友怒喷香港法院

香港前警务处长邓竟成19日愤怒地表示,“我感到非常失望。”他同时批评称,高院此举会让“一线警员寒心,让守法市民寒心!”

就连一些外国网友都不理解香港高院,在社交媒体上,他们称这个判决让香港成为“暴徒天堂”。

一位网友称,香港的司法制度已经失效,成为了被泛暴派操纵的工具。

另一位网友认为,香港法院的判决掩护了香港暴徒的自由。

还有一位网友调侃,对于想要乱搞一番且不用负任何责任的暴徒来说,香港是天堂了。

有一位网友向其他人做普法介绍,“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法院的权力是有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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