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围球网站:5人利用博网站组织网络球涉案金额高达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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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5人利用博网站组织网络球 涉案金额高达1.2亿

正义网杭州7月18日电(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余检)四年一度的世界杯已经结束了,但是关于球迷通过网络球的新闻仍不绝于耳。其实,网络球最大的赢家始终是躲在幕后的庄家。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担任“皇冠”博网站代理的张某,伙同陈某、邵某等人,利用博网站的代理账户,发展童某、沈某在内的下级代理并接受他人,组织多人以“球”形式进行博活动,并从中分成获利,网站输赢额累计达1300余万元,涉案金额高达1.2亿余元。

7月13日,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陈某、邵某、童某、沈某等5人利用博网站开设场案,当地法院经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张某等5人犯开设场罪获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博网站代理层级分明

2016年7月,正值欧洲杯期间,张某看到身边的很多球迷朋友都在网上球,但是输多赢少,这让他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之后,张某通过渠道获取了“皇冠”博网站的代理账号,并伙同陈某、邵某,经事先预谋,在杭州某知名酒店内开设网络博,同时发展童某、沈某等作为下级代理或末级代理,末级代理发展客在“皇冠”博网站上采用手机、电脑下单手段以球的方式进行博。

整个球网站的代理运营就是一个金字塔模式,他们之间各司其职,作为“皇冠”网站代理人的张某是总运营人,处在金字塔的顶尖位置,而他的下级陈某、邵某处在第二层级,陈某负责对账、管理账户,邵某负责结账,童某作为第三层级代理主要发展第四层级代理,而沈某作为第四层级代理则发展了多名末级代理,末级代理各自发展客在“皇冠”博网站上以球的方式进行博。

球迷球“中”

身价富裕的应某是一名球迷,在杭州拥有自己的多家门店,平时喜欢看足球比赛,2014年开始涉足球。2016年7月,欧洲杯一开始,热衷足球的应某就主动跟朋友说起自己想要球,朋友就把他介绍给了陈某。之后,陈某把专门开设的球网站皇冠网的网址发给了他,并给他派送了专门的账号和密码。

账号是积分制的,一分代表1元人民币,一般一个账号中一天有2万分。球的种类可以选择足球、篮球、网球等。应某选择的是足球,进入界面后会跳出当日全球赛事,只要选择喜欢的球队进行就行。一般场会对对垒的球队进行评估,每场赔率也不固定。有的时候能到100%以上,有的只有70%,还有打半场、打全场。

球对账一般是一周一结。如果应某的账号赢钱的话,陈某会把赢的钱通过银行卡打给应某,如果输的话,应某则要把输的钱打给陈某。半年不到的时间,只玩过没几次的应某通过张某、陈某在皇冠网上的网络博中,就输掉了30余万。

在杭州做生意的温州人林某也是一名资深球迷,他通过朋友介绍也在“皇冠”网站上玩球。据他自己交代,从2016年11月10号开始玩球,了五六天时间,就输掉了50多万。这让他感到有些害怕,辛苦赚来的钱就这么几天就没了,所以他立即停止了网上球。

“马粮”“分成”诱惑客

为了拉拢更多的客进入到球网站或鼓励已有账号的客进行更多的球,据应某说,球网站上有一个返码的规矩,俗称吃“马粮”,也就是赚取洗码费。洗码费是指博账户内的总下注额的约千分之十二(比例不固定),这是上级代理返给下级代理的好处费。洗码费是最稳定的,只要账户内有下注就有,所有代理能赚取洗码费。如在一周结算的时候,应某账户里总额有10万元,最后赢了5万元,那么张某不仅会给他5万元的赢资,同时还会给他1200元的“马粮”(洗码费)。“马粮”的存在,让应某等客更疯狂地参,也使得应某更积极地把认识的喜欢球的人拉到这个账号下来球。

部分末级代理一般只吃“马粮”,但较高层级的代理除了“马粮”以外,还会参与“分成”。“分成”也就是代理直接入股庄家进行博。从表面上看,客是在与网络虚拟庄家进行博,实际上是与上级代理们进行博,永远无法和幕后的庄家公平“较量”。因此处在金字塔顶尖和中间的代理们,都获得了较为丰厚的回报。

检察官提醒,网络球其实是网络博的一种,相较于传统博,不受空间限制,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涉资金更加巨大,社会危害性更加巨大。有的人迷上网络球后,无法自拔,直至陷入网络博的深渊。网络博一直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网站的服务器一般都设在海外,网址不定期更换,在国内通过代理人发展下级代理人或客参与博。客一旦在博网站进行违法博,倾家荡产不说,也极有可能招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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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陈某、邵某、童某、沈某等5人利用博网站开设场案,当地法院经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张某等5人犯开设场罪获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博网站代理层级分明

2016年7月,正值欧洲杯期间,张某看到身边的很多球迷朋友都在网上球,但是输多赢少,这让他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之后,张某通过渠道获取了“皇冠”博网站的代理账号,并伙同陈某、邵某,经事先预谋,在杭州某知名酒店内开设网络博,同时发展童某、沈某等作为下级代理或末级代理,末级代理发展客在“皇冠”博网站上采用手机、电脑下单手段以球的方式进行博。

整个球网站的代理运营就是一个金字塔模式,他们之间各司其职,作为“皇冠”网站代理人的张某是总运营人,处在金字塔的顶尖位置,而他的下级陈某、邵某处在第二层级,陈某负责对账、管理账户,邵某负责结账,童某作为第三层级代理主要发展第四层级代理,而沈某作为第四层级代理则发展了多名末级代理,末级代理各自发展客在“皇冠”博网站上以球的方式进行博。

球迷球“中”

身价富裕的应某是一名球迷,在杭州拥有自己的多家门店,平时喜欢看足球比赛,2014年开始涉足球。2016年7月,欧洲杯一开始,热衷足球的应某就主动跟朋友说起自己想要球,朋友就把他介绍给了陈某。之后,陈某把专门开设的球网站皇冠网的网址发给了他,并给他派送了专门的账号和密码。

账号是积分制的,一分代表1元人民币,一般一个账号中一天有2万分。球的种类可以选择足球、篮球、网球等。应某选择的是足球,进入界面后会跳出当日全球赛事,只要选择喜欢的球队进行就行。一般场会对对垒的球队进行评估,每场赔率也不固定。有的时候能到100%以上,有的只有70%,还有打半场、打全场。

球对账一般是一周一结。如果应某的账号赢钱的话,陈某会把赢的钱通过银行卡打给应某,如果输的话,应某则要把输的钱打给陈某。半年不到的时间,只玩过没几次的应某通过张某、陈某在皇冠网上的网络博中,就输掉了30余万。

在杭州做生意的温州人林某也是一名资深球迷,他通过朋友介绍也在“皇冠”网站上玩球。据他自己交代,从2016年11月10号开始玩球,了五六天时间,就输掉了50多万。这让他感到有些害怕,辛苦赚来的钱就这么几天就没了,所以他立即停止了网上球。

“马粮”“分成”诱惑客

为了拉拢更多的客进入到球网站或鼓励已有账号的客进行更多的球,据应某说,球网站上有一个返码的规矩,俗称吃“马粮”,也就是赚取洗码费。洗码费是指博账户内的总下注额的约千分之十二(比例不固定),这是上级代理返给下级代理的好处费。洗码费是最稳定的,只要账户内有下注就有,所有代理能赚取洗码费。如在一周结算的时候,应某账户里总额有10万元,最后赢了5万元,那么张某不仅会给他5万元的赢资,同时还会给他1200元的“马粮”(洗码费)。“马粮”的存在,让应某等客更疯狂地参,也使得应某更积极地把认识的喜欢球的人拉到这个账号下来球。

部分末级代理一般只吃“马粮”,但较高层级的代理除了“马粮”以外,还会参与“分成”。“分成”也就是代理直接入股庄家进行博。从表面上看,客是在与网络虚拟庄家进行博,实际上是与上级代理们进行博,永远无法和幕后的庄家公平“较量”。因此处在金字塔顶尖和中间的代理们,都获得了较为丰厚的回报。

检察官提醒,网络球其实是网络博的一种,相较于传统博,不受空间限制,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涉资金更加巨大,社会危害性更加巨大。有的人迷上网络球后,无法自拔,直至陷入网络博的深渊。网络博一直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网站的服务器一般都设在海外,网址不定期更换,在国内通过代理人发展下级代理人或客参与博。客一旦在博网站进行违法博,倾家荡产不说,也极有可能招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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