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烟局长:“天价烟局长”减刑3年出狱在看守所写35万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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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耕耘成作家 减刑3年去年出狱 “网络反腐案“后续追踪(上)

来源:“观海解局”微信公众号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庞岚)从2008年年底开始,随着互联网普及和微博等即时传播工具的使用,官员们不经意间露出高档手表、名烟名酒等情况,往往受到细心网友的关注。在网络审视以及随后跟进的组织调查下,这些被额外关注的官员很少幸免,从观海解局近日追踪报道的“表哥”杨达才,到“天价烟局长”周久耕等人一一落马。因此,2009年曾被称为“网络反腐元年”。

那么,除了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表哥”,当年那一批因网络反腐而落马的官员现状如何?请看观海解局为您逐一梳理。

天价烟局长周久耕 两次共获三年减刑 去年已出狱

回放:2008年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接受媒体采访时抛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的言论而引发网友关注。

2008年12月14日,有网友发帖称,“周局长一条烟抵下岗工人3个月低保。”配发照片注:“九五至尊”,一条1500元!12月15日,有网友发帖指认周久耕所戴手表是“江诗丹顿”,价值约10万元。

2008年12月29日,周久耕被免职。2009年2月13日,南京市江宁区纪委对周久耕立案调查。2009年9月29日,周久耕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071257元、港币11万元,予以追缴。

后续:2017年2月28日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周久耕受贿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刑事裁定书》。从裁定书当中可以看到,周久耕曾在江苏省苏州狱服刑。

在裁定书中有这样一句话:2012年6月29日经本院以(2012)苏中刑执字第1293号刑事裁定减刑二年(刑期至2018年3月22日止)。

2016年8月31日,执行机关再次提出减刑建议书,认为罪犯周久耕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统计员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为此,2013年以来,受到狱表扬一次、记奖一次,被狱批准为改造积极分子二次,悔改表现突出。判决确定的财产义务已履行完毕,建议予以假释。

2016年9月30日法院裁定:周久耕再次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减刑后刑期自2009年3月23日起至2017年3月22日止。也就是说,周久耕已于去年春天刑满释放。

此前曾有报道说,周久耕在看守所内已经写就了一本长达35万字的长篇官场小说,因此还有网友称之为“狱作协大大”。但时至今日,记者在多家图书出版平台以作者周久耕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却并无官场小说,仅有其落马前主编或参与编写过的《江宁经济志》和《江宁民政志》等等。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周久耕一次性获得两年减刑的情况发生于2012年,在该规定正式施行之前。

湖南网络反腐第一案主角何智 两次上诉从20年改判13年

回放:何智落马的起因,是一个网民的网贴《江南商城正被肆意侵吞国有资产》,网贴称他是株洲江南商城的员工。2005年,企业改制几经折腾,时任株洲市粮食局局长的何智,终将固定资产5000万元,地产价值8000万元,年经营收入1500万元的江南商城,以1130万元的超低价格,卖给了市场内做灯具经营的个体户戴某。

正当株洲市纪委准备开始调查网友举报的情况时,突然接到湖南省委领导批示的督办函,希望株洲严肃调查此事。

据时任株洲市纪委书记的杨平介绍,何智是第一个因网民举报而落马的在任局长,是倒在株洲网络反腐风暴中的第一人,此案也成了中国网络反腐的一个里程碑。

2008年10月6日,湖南株洲天元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当日,曾经风光无限的“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原株洲市粮食局组书记、局长何智受审。

最终,被告人何智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单位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罚金人民币3万元。

后续:和一审判决时的“万众瞩目”相比,鲜为人知的是何智此后两次上诉,实际执行刑期从一审的20年缩短到了终审的13年。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一审判决后何智不服,提起上诉。2009年3月13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何智犯受贿、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但被告人何智依然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4日交办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从2014年公布的终审判决书来看,原审当中有一笔150万元的涉案资金曾被认定为挪用公款,但终审判决认为:申诉人何智为戴某收购江南商城国有股份筹集资金用单位存单质押担保,只证实了江南商城在进行改制过程中,戴某为顺利收购江南商城国有股份,筹集资金,向何智求助。何智应戴某的请求,个人决定用粮食局的一张150万元存单为戴某提供质押担保。没有证据证明在该过程中何智与戴某之间事先约定谋取个人利益,也无证据证明何智实际获取了个人利益。挪用公款的本质就在于公款私用,所以对这一笔质押担保不宜以挪用公款罪处理。

但是何智还曾用株洲市粮食局的150万元定期存单,为刘某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帮助刘某收购南玉公司国有股份资金,且此后从中分得红利19万余元。所以这150万元被定性为挪用公款。

最后,终审判决为何智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合并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解读: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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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沙首任市委书记、市长肖杰升副部后再调整

升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1年4个月后,三沙首任市委书记肖杰,迎来了职务变动。

据海南省委统战部官方微信报道:8月18日上午,受海南省委委托,海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瑞连出席省委统战部干部大会,宣布海南省委关于省委常委肖杰担任省委统战部部长的决定。

王瑞连代表海南省委对此次人事调整作了说明并讲话,代表省委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人事调整决定上来;二是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锲而不舍加强统战系统的政治建设;三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决定精神,充分发挥省委统战部职能作用,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四是要以“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为抓手,切实抓好全省统战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肖杰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坚决服从中心工作和省委的决定,深刻领会和把握的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战略方针和政治优势,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把责任担好、把工作做好。二是坚决按照中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要求,团结带领全省统战干部共同做好全省统战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心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好中央关于统战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深入调查研究,尽快转换角色、熟悉情况,为开创新的局面,掌握情况、解决更多问题;勇于改革创新,发扬特区精神推动全省统战工作迈上新台阶;抓好当前省委正在部署推动的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加强省委统战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发展;勇当先锋、作好表率,按照省委的部署,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永葆清廉本色,团结带领全省广大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以实际行动为我省统战事业作出积极贡献。三是积极营造共同团结奋斗的工作氛围,精诚团结、相互支持,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此前今年6月,原任海南省委统战部部长的张韵声,已调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肖杰是中国南端最年轻的城市之一三沙市的首任市委书记、市长,主政近5年。

公开简历显示,生于1960年的肖杰是广东雷州人。大学毕业后短暂留校任教后,他于1988年底走上仕途,成为海南省农业厅的一名主任科员。1995年,35岁的肖杰升任海南省澄迈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一年后出任海南省农业厅副厅长。2002年,肖杰履新海南省科技厅厅长,成为一名正厅级干部,5年后调任海南省农业厅厅长。

2012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建立地级三沙市。

次月,三沙市正式挂牌成立,市委书记、市长均由肖杰“一肩挑”,长达4年10个月。

4年多来,肖杰治下的三沙取得了在海洋维权、经济、民生等多个领域的进展,军警民联防和“三线”维权协调机制效果明显,实现了西沙、中沙管辖海域的执法常态化。

任职期间,肖杰曾透露,“这不仅是我一生中最难的岗位,也是中国最难的市长岗位。”

2017年4月,肖杰在海南省委七届一次全会上当选省委常委,后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直至此次履新。

任省委政法委书记期间,肖杰曾表示要“用法治力量扛起守好祖国南大门的责任担当。”

去年11月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海南政法系统要建立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快实施“一地两岛”警务战略,打造海岛型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持续开展禁3年大会战。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就在此次履新一天前,8月16日,肖杰还以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身份,出席了海南省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

他在会议上强调,要以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敢打必赢的决心和信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和求真务实、苦干实干的作风,坚决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工作,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此外,肖杰此次履新,是本月以来海南省委领导班子第二次调整。

8月1日海南日报消息,时任海南副省长刘星泰任海南省委常委,并于次日卸任副省长职务。目前刘星泰的职务尚未公开确认。

肖杰简历

肖杰,男,1960年9月生,汉族,广东雷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讲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

1978.10—1982.07华南热带作物学院热带植物保护系热带植物保护专业学习

1982.07—1987.07华南热带作物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教师(其间:1984.09—1987.07杭州大学政治系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7.07—1989.04华南热带作物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讲师、支部书记

1989.04—1995.02海南省农业厅主任科员、机关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计财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其间:1992.10—1993.01在屯昌县挂职锻炼任县长助理;1994.07—1994.10在北京市昌平县挂职锻炼任县长助理)

1995.02—1996.10海南省澄迈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正处级)

1996.10—1998.07海南省农业厅副厅长

1998.07—2000.05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

2000.05—2002.07海南省琼海市委书记(副厅级,其间:2001.03受聘为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客座教授)

2002.07—2003.02海南省科技厅厅长、组书记

2003.02—2003.06海南省科技厅组书记

2003.06—2007.04海南省科技厅厅长、组书记(其间:2003.09—2004.01中央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7.04—2009.11海南省农业厅厅长、组书记

2009.11—2012.07海南省农业厅厅长、组书记,兼省农业科学院委书记

2012.07—2017.04海南省三沙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7.04—2017.05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三沙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7.05—2018.08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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