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帖公司:非法删帖案落判:层层转包涉多个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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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非法删帖案落判:层层转包 涉多个知名企业

一条网上负面舆情值多少钱?

5.7万元是北京某传媒公司一职员给出的单条最高价格;8000元是直接删帖人最终拿到的数目。经过层层转包,逐级抽成,6人陆续接盘,价码一路缩水到原价的近七分之一。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河南南阳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裁定书,将“有偿删帖”的内幕公布于众。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与以往非法删帖案不同的是,该案不仅有“公关公司”人员参与,更有互联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涉案。同时,该判决书里花钱删帖的不乏“珍爱网”“东汝阿胶”等知名企业。

被六次转包  删帖“生意”不冷清 

北京心光传媒公司职员于一猛和90后的晏徐坤同在中国人民大学就读在职研究生。

2018年4月份,于一猛接到了一单生意。这是一个显示2017年在某网站发布的帖子,委托方希望予以删除。随后,他以4.5万元的价格找到了自己的同学晏徐坤帮忙。晏徐坤以4万元价格找到赵瑞龙,赵瑞龙以3万元价格找到王凤某,王凤某以2.5万元价格找到杨志,杨志以2万元价格找到冯淼。

最终,冯淼以8000元价格托人将该帖删除。

同年4月,于一猛又有三条帖子需要删除,他以13.5万元价格联系晏徐坤。晏徐坤以12万元价格找到赵瑞龙,赵瑞龙以10.01万元价格找到王凤某,王凤某以9.4万元价格找到杨志,杨志以7.3万元价格找到冯淼。冯淼以3.2万元价格又托人将贴子删除。

2018年5月期间,于一猛以合计44.8万元的价格联系晏徐坤帮其删除8条帖子,和之前操作方式相同,这8条帖子经过层层转包后,最终以7.2万的价格托人将贴子删除。

2018年6月份,于一猛又来了5单活儿。

他分别以4.9万元、5.15万元、5.15万元、5.7万元、5.15万元的价格联系晏徐坤,晏徐坤分别以4.45万元、4.6万元、4.5万元、4.9万元、4.5万元价格找到赵瑞龙,赵瑞龙分别以3.25万元、3.25万元、3.25万元、3万元、3.25万元价格找到王凤某,王凤某分别以每条2.5万元价格找到杨志帮忙删除贴子,杨志以每条2万元价格找到冯淼帮忙删除帖子,冯淼以每条8000元价格托人将贴子删除。

知名品牌“删帖” 珍爱网等均在其列

2018年6月至7月份,毛某、易某以10.5万元价格联系到韩宇,请其帮忙删除饭团金服和东汝阿胶的负面舆情贴,韩宇以10.3万元价格找到彭伯名,彭伯名以8万元价格找到赵瑞龙,赵瑞龙以6.5万元价格找到王凤某,王凤某以5万元价格找到杨志,杨志以4万元价格找到冯淼,冯淼以1.6万元价格托人将该帖删除。

2018年6月份,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职员郭靖通过QQ认识彭伯名后以5.5万元价格要求一珍爱网负面舆情贴,后彭伯名以4.5万元价格找到赵瑞龙,赵瑞龙以3.25万元价格找到王凤某,王凤某以2.5万元价格找到杨志,杨志以2万元价格找到冯淼。最后,冯淼以8000元价格托人将该帖删除。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整个链条中,除了删除成功付款的,还有一单成了也没付钱的。2018年4月,彭伯名联系赵瑞龙想删除一帖子,但未付款,赵瑞龙将帖子发给王凤某,王凤某将帖子发给杨志,杨志将帖子发给冯淼,冯淼将帖子发给能删帖的人。最后,该条帖子成功删除但未付款。

非法经营 分别获刑8个月到5年不等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冯淼、杨志、赵瑞龙参与删除网络舆情帖二十五条,晏徐坤参与删除网络舆情帖十八条,彭伯名参与删除网络舆情帖五条,韩宇参与删除网络舆情帖二条。

其中,韩宇的非法经营额10.5万元,非法获利2000元;彭伯名的非法经营额25.79万元,非法获利4.29万元;晏徐坤的非法经营额88.85万元,非法获利9.55万元;赵瑞龙的非法经营额105.3万元,非法获利29.45万元;杨志的非法经营额60.9万元,非法获利13.6万0元;冯淼的非法经营额47.3万元,非法获利28.3万元。

一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冯淼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杨志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赵瑞龙有期徒刑五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晏徐坤有期徒刑五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彭伯名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韩宇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冯淼、杨志、赵瑞龙、晏徐坤、彭伯名、韩宇不服,提出上诉。

南阳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认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上诉人未取得许可,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终,南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1月27日下午,南阳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人员回复记者表示,涉案的互联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已经另案处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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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了找到欠自己钱的人他请“侦探公司”帮忙 结果被骗2千多元

扬子晚报网8月7日讯(记者 张建波 顾溶熔 华茜)因一直找不到欠了自己钱的人,同时感觉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受害人李某便尝试寻求其他渠道帮忙查找,比如找私家侦探。没曾想忙活了半天,花了近3千元,最后人没找到,自己还被对方给“拉黑”了,这才意识到是上当了。记者8月7日从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下称“惠山法院”)获悉,据查,通过这样的手法,被告万某等人先后骗了一万多元,多人上当。法官还特别提醒,所谓“侦探公司”本身就是违法的,且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本身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请“侦探公司”帮忙找人,服了前后却被对方“拉黑”

2017年7月,李某因一直找不到欠了自己钱的王某,便尝试寻求其他渠道帮忙查找。李某在手机浏览器上输入搜索关键字“定位”,页面上显示出多条搜索结果。

他发现,第一条搜索结果显示的是一家私家侦探公司的网页,上面还留有公司的联系方式。便按照这个号码打电话过去,随后一个听起来十分年轻的男子接听了电话。

“你们能通过手机号码定位使用者的位置吗?”“可以的。”“那怎么收费呢?”“单次定位是每次600元,24小时定位是每天1600元。”之后,对方就要求李某添加微信,并强调收款方式只接受红包付款。

李某考虑了2天,虽然不知道定位效果,但是暂时也没有更好的方法找到王某的下落,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在微信上联系了那家私家侦探公司。由于微信红包限额200元,李某分三次给对方发了600元红包。

几分钟后,对方就给李某发来一个地址,并配了具体位置的截图。看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李某便相信了对方的能力,要求做24小时的定位,并再次通过发红包的方式给对方转了1600元。一个小时后,对方给李某发来一个新地址,李某立刻根据定位截图赶过去,发现是一座商务楼。

李某有些疑惑,但对方坚称定位的信号一直没有移动,就在这座楼里,于是李某硬着头皮跑遍了每一个楼层,但是没有找到王某。李某再次微信联系侦探公司,对方说维护系统暂时无法定位,让李某等待,几个小时后,对方又发送了一个地址给李某,李某却再次扑了空。

而李某再打公司电话时,接电话的人却说刚刚才换班,不知道李某所说的情况,但李某从声音分辨出和他刚开始联系的是同一个人,随即李某的微信也被对方拉黑了,李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报了警。

“侦探公司”违法,查询的人本身也“违法”

2017年9月,无锡公安部门在一小区抓获了一个以帮别人查询信息为幌子进行诈骗的团伙。

据查,2017年5月至9月间,万某某(已判刑)先后雇佣文某、孙某、顾某、孟某(均已判刑)和被告人徐某等人,先注册信息技术公司并制作公司网页,将页面挂到网上推广寻找客户,声称可以帮助客户查询个人详细身份信息、微信聊天记录、开房记录、手机位置、行踪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再将自行编造的虚假信息发送给客户博取信任,再以收取手续费、保密保证金等为由骗取客户钱财共计53万余元。

其中,徐某参与骗取受害人李某等人11300元。惠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在案的退赃款11300元由公安机关发还各被害人。

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称,随着国家对电信诈骗打击力度不断增大,犯罪分子也在不断翻新犯罪手法,将传统的电话、短信诈骗转向网络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本案中,被告人通过构建网站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信息,并利用被害人欲通过较隐蔽的手段获取他人信息的心理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属于典型的网络诈骗犯罪。而该类诈骗行为可在短时间内诈骗被害人巨额钱款,且案件的侦破难度较大,被害人损失一般难以挽回。

法官提醒,法律明确规定,通过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即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在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个人信息的同时,不要通过非法手段去获取他人信息。 编辑:王育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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