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陕西养老金上调
原标题:2018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展开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丁亮)2018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展开,从今年1月1日起,对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提高。
此次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8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适当倾斜调整部分,对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分为三档,按年龄段不同每人每月增加10到30元不等。
编辑: 高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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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西出台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28日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对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74元,增幅5%左右,惠及全省261.3万退休人员。
今年是连续十五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四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通过定额调整体现公平,通过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通过倾斜调整体现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的重点关怀。
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8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另外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58元的补到3358元。(齐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