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山东省民办教师文件
1999年山东省教育厅出台文件清退“代课教师”
首先,“代课教师”和“临时代课民办教师”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山东省教育厅1999年出台文件,上面规定的是清退代课教师,没有规定清退临时代课民办教师。可是,1999年8月大清退,把临时代课民办教师一起清退了。
我们认识一下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临时代课民办教师的区别和待遇
民办教师国家教委1986年12月《通知》规定:“
吸收民办教师截止日期为1986年12月31日。”
各个省市自治区把民办教师截止日期又作了修改,例如山东省教育厅出台文件《
87鲁教人字32号》文把民办教师截止日期规定为:1985年10月以前参加教学工作的规定为民办教师,以后的不是民办教师
。可是山东省教育厅的这项规定地方学校也没有认真贯彻落实,而是打了“擦边球”,把一些不合格的“关系户”认定时间通过提前,由临时代课民办教师变成了民办教师,没有关系的合格民办教师,却成了临时代课民办教师,民办教师的工资由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国拨工资,初中每月23.5元,小学每月19.5元,另一部分是集体统筹补助费,年终发放,大约每年300元左右。民办教师在1993年左右开始进行职称评定。
代课教师,她们都是非农业户口,是民办教师建立档案以后出现的,她们的工资比民办教师工资高,只有国拨工资,没有集体统筹补助费,据说工资每月80多元,她们每年参加一次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转正考试
,考试内容很简单。这些代课教师一般都考上,都转正为公办教师了,只有学历是小学毕业的代课教师没有考上。但是,像代课教师这样的转正考试,临时代课民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不能参加,教育局有规定,只有代课教师有资格参加。代课教师不参加职称评审。
”临时代课民办教师”都是农业户口,是农民出身,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教育局国拨工资表发放,一部分集体统筹。他们土生土长、土里来土里去,被辞退的教龄一般都是在14——15年
,这部分教师都是在教学第一线,一般都参加了《合格证书》考试或者在大中师范院校进修,
”临时代课民办教师”一般都是在1985年——1987年这三年内参加教学工作
,1987年12月建立民办教师的档案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给他们建上档案,把这部分教师建立在了《临时代课民办教师登记册》里了,他们都是和民办教师一样,他们实际上是民办教师,可是外表上披着代课教师的外衣,社会上有些人认为他们是民办教师,有些人认为是代课教师,实际上他们什么都不是,既不是代课教师,也不是民办教师,他们不能和代课教师一样参加每年一次的转正考试,也不准他们参加民办教师的职称评审,他们只有尽自己的教学义务,不能享受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得到的物质精神方面的报酬。他们的尊严受到了严重的践踏,自尊心受到的严重的伤害,他们没有一点点竞争平台,最后被一刀切集体辞退,任教期间穷困潦倒!
”临时代课民办教师”是民办教师建立档案的时期就已经存在了,并且已经任教;而“代课教师”是民办教师建立档案以后,又新增的的人员,这些人都是非农业户口。
以上就是民
”
办教师、代课教师、临时代课民办教师的区别。
1999年,山东省教育厅出台文件清退“代课教师”,地方学校却非常慷慨的“一刀切”,把教龄十五年之久的“临时代课民办教师”一起清出了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