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杀人者死: 古代有一种人杀人不用偿命, 如今
导读:
众所周知,在我国古代有一种“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乃天经地义”的说法,虽然放到现在是触犯法律的做法,但在古代呢却是得到王法支持的,而且历史上都曾出现在中西方的法典中。汉高祖刘邦入关中之时就曾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刘邦采取的这一措施立马稳定了关中局势,得到百姓的大力支持,此后历朝历代基本上都会效仿此法,犯罪率得到大大的降低。
一
在古代皇帝是最高统治者,他说的话就是王法。皇帝有权掌管他统治下任何人的生死,“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而人难免有自私的一面,同样皇帝也可以赦免杀人入狱的罪犯。了解历史的都知道,对于一些于国家的有功之臣,为了表彰他们的功绩,皇帝会赐予他们“丹书铁卷”、“免死金牌”、“尚方宝剑”等用来免除死罪,而对于皇室家族的人如果犯罪,皇帝也有可能免除他们的死罪。
虽然皇帝有权免除杀人偿命的死罪,但历史上真正没有几个敢触碰这个底线,往往都是嘴上说说,到最后一样的依法处理。因为皇帝们知道自古“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果不公正严肃的处理他们可能会导致百姓不满,长此以往民生沸怨,可能动摇祖宗辛辛苦苦建立的根基,直接关系国家的存亡。例如历史上新朝的建立者王莽就曾让杀了一个丫鬟的儿子自尽。
二
那么历史上有没有人既不是王公贵族,又不是有功之臣的可以免除杀人偿命的死罪呢?答案肯定是有的。这类人就是“耄悼之人”。“耄”就是80到90岁的老人,“悼”就是指7岁以下的儿童。7岁以下的儿童基本上都是不懂事的,犯罪的几率基本上为零,而且汉朝之前7岁的孩子都是靠身高来判断,容易造成误会。于是到了汉朝就修改为“只要年满70岁以上的老人,非谋反罪都可以免除惩罚”。
在医疗卫生条件差的古代活到70岁以上的老人都是宝,而怜悯体恤老者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一规定自汉朝起得到历朝统治者们的推广和民间的支持,并都写入了法典。唐朝法律规定:“九十岁以上,虽有死罪,可不加刑”;南北朝法典规定:“囚者八十以上,死罪除名”。清朝也规定七十岁以上老人除谋反罪外死罪除名,而这也曾让康熙皇帝犯了难。因为康熙当时俘获崇祯之子朱慈炤时,朱慈炤已经75岁按律可以免死,但是康熙为了杀他不惜给人家找了个谋反的罪名。
三
到了近代,人们饮食和医疗卫生水平逐渐身高,70岁以上的老人也来越多,“耄悼之人”之人的这一特权也逐渐消失。到了现代,我国曾多次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讨论,最终在众多专家的建议和呼吁下,我国在2011年又恢复了古代这一做法,规定:除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死亡的年满75周岁的老人不实行死刑。
最新杀人者死: 古代有一种人杀人不用偿命, 如今可以看看这篇名叫南京杀人犯:南京江宁通淮街持刀杀人案嫌疑人被批捕 曾先撞车后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杀人者死: 古代有一种人杀人不用偿命, 如今
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南京杀人犯:南京江宁通淮街持刀杀人案嫌疑人被批捕 曾先撞车后
原标题:南京江宁通淮街持刀杀人案嫌疑人被批捕 曾先撞车后持刀刺杀一男一女
扬子晚报讯(记者 刘浏)日前,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京市公安局移送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司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经审查,2018年8月18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司井来因情感纠纷,在江宁区百家湖通淮街一公交站台旁驾车将被害人王某某(女)和被害人李某(男)撞到后,用随车携带的菜刀当众朝两名被害人头颈部猛砍数刀,致两名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企图自杀并点燃汽车油箱,后被当场抓获。
延伸:犯罪嫌疑人司某(男,35岁,江苏徐州市人)于8月18日13时许,驾驶一辆苏C牌照小轿车冲撞并持刀砍杀李某(男,33岁,安徽阜阳市人)及王某(女,33岁,安徽阜阳市人)夫妻二人,造成二人当场死亡。司某作案后回到车内试图自杀,后被警方抓获控制送往医院救治。
最新南京杀人犯:南京江宁通淮街持刀杀人案嫌疑人被批捕 曾先撞车后可以看看这篇名叫南京:涉案金额102亿元!南京警方破获全市首起“黄金票”虚开增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南京杀人犯:南京江宁通淮街持刀杀人案嫌疑人被批捕 曾先撞车后
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南京:涉案金额102亿元!南京警方破获全市首起“黄金票”虚开增
原标题:涉案金额102亿元!南京警方破获全市首起“黄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扬子晚报网7月25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茂川)近日,南京警方联合市相关部门成功破获全市首起“黄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达102亿元。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罪,2019年6月28日,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二个月。
去年以来,南京市税务部门发现浙江省台州市人陈某某在南京冒用他人名义虚假注册多家“空壳”公司,于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期间,骗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南京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办案民警发现,陈某等人自2014年以来通过寻找职业工商税务代办人,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南京申办了南京37家空头公司,再由所谓的“会计”申领、代打发票,大肆向浙江、山东、广州等地受票企业以面料、服饰等为品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票面价税合计金额5%左右的票点,“职业票贩”加价后出卖给受票企业用于抵扣。该团伙利用37家空壳公司开票进销项价税合计约102亿元。
民警在侦查过程中还发现,嫌疑人通过增加注册公司数量、缩短运营时间短、模糊实际控制人身份等手段逃避侦查。嫌疑人在作案时,往往利用不同身份一次性注册几十家公司,每家公司均在几月后便予以废弃。
同时,陈某在公司内部还存在层层设卡、上下级之间杜绝互通的情形。民警经过深入分析,循线追踪奔赴山东、上海、湖南等地,最终于2018年3月12日在安徽将主犯陈某抓获。
南京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黄金票”就是嫌疑人大批购买黄金,所得到的增值税发票。嫌疑人在购买了黄金之后,以包含增值税的价格转手卖给个人消费者以及一些不需开票的黄金加工店,实现资金回笼,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以票面金额3%-11%的价格将给票据中介和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的企业。违法购买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以票面金额17%的比例到税务机关抵扣应纳增值税额,骗取国家税收非法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