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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考试中心传来消息,4月11日起,助理社会工作师及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将接受网上报名。
具体包括: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22日、23日举行,考点设在太原市。2019年度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定于6月15日举行,笔译考试定于6月16日举行,山西考区笔译考试设一、二、三级英语语种,口译考试设二、三级英语语种。2019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6月15日、16日举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6月15日举行。
以上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均为4月11日至4月20日,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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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考试团伙化!橡皮围巾这些普通物品都能成为器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对于在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考试中,组织的章无涯、吕世龙等6名被告人,法院已分别判处了4年至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了罚金,那么他们用于考试的电子器械都是什么?背后又隐藏着一条怎样的“黑色产业链”呢?
工具
这个土黄色的方块你第一眼看会觉得是一块橡皮,但当记者将它转过来时,会发现它是一个带有液晶屏的显示器;这样的一条女士围巾,如果不是记者刻意展示,你根本就发现不了它的上面竟然也嵌了一块液晶显示器,而这些正是章无涯、吕世龙等犯罪团伙组织考生用的答案接收器。
在法院,记者还见到了章无涯等被告人组织考生用的耳机,它的大小和黄豆粒差不多,记者尝试着将它放入耳朵后发现,即使没有头发遮挡,外人也很难察觉。
负责审理此案的曹晓颖法官告诉记者,隐形耳机和伪装成橡皮、围巾的显示器是一套完整的考试装备,耳机可以听答案,考生如果没听清楚,显示器还可以查看。
考试团伙化 形成利益链条
记者在对多起组织考试案的采访中发现,当前,考试已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的趋势,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犯罪非法所得也根据事先约定、按比例分成。
法官介绍,目前,组织考试已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的趋势,他们一般以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有的专职负责购买器材、组织考试;有的专职负责网上招募考生、线下培训;有的专门负责取考题、招募手提供答案。比如在海淀法院审理的这起研究生考试案中,被告人章无涯作为主犯,是整个考试案的组织者,器材由他负责购买;被告人张宗群、张夏阳是他的直接下线,吕世龙又是张夏阳的下线,他们三人负责招募考生,将章无涯购买的器分发给学员,并组织培训学员使用。
在团伙作案、分工明确的同时,利益也层层分割,章无涯向张宗群、张夏阳收取的费用是每名考生两万元,先预付1万,通过后再交1万。而张宗群、吕世龙等向学员收取的费用有的3万,有的4.5万元。
在今年年初,北京房山法院审理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案中,犯罪链条更为明确,有三名被告人专门负责从考场内往外取试题,其中两人假装报名参加考试,一人从考场内偷拍试卷,一人躲在厕所里接应,费用是7000元。偷拍试卷的装备就是这两部把摄像头经过了特殊改装的手机。
考试失诚信 违法犯罪必追究
考试,是严重的不诚信行为,直接破坏了国家考试的公平和公正,这样的行为轻则违纪、违法,重则构成刑事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器材的,向他人非法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特意强调,组织考试是犯罪,代替他人参加国家考试也构成犯罪。据统计,2016年至今,北京全市法院已审结30余起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案,主要集中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成人高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等类型考试,替考人均被以代替考试罪处以了四个月至一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了罚金。
法官解释,构成考试罪的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考试除了涉嫌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会被予以行政处罚,比如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考试的,首先面临的处罚就是该科目成绩无效;严重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的;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比如高考,可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