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死4岁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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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精心策划、肢解尸体、伪装证据 “绝命妇”杀夫案震惊韩国

[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刘媛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金惠真]精心策划杀人计划、肢解尸体遗弃各处,作案后伪装成正当防卫。。。。。。近日,轰动韩国的“济州杀夫案”不断爆出惊人情节。谁也不会想到,这起凶案的制造者竟是一名看起来斯斯文文的36岁家庭主妇高宥贞。韩国媒体13日的最新爆料称,已再婚的高宥贞的继子于今年3月初莫名死亡,警方开始对其继子的死亡展开调查。

韩国《世界日报》13日称,因涉嫌杀人、毁尸、弃尸等多项罪名于12日被移交至检方的犯罪嫌疑人高宥贞,此前在警方调查阶段,对自己的杀人动机和作案手法等犯罪细节一直三缄其口。虽然诸多证据皆指向高宥贞是有计划犯罪,但她在警方陈述时坚持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过程中偶发性杀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说辞,高宥贞已向法院申请保全自己右手上留下的证据。13日,负责调查此案的济州地检表示,检方针对高宥贞的逮捕审讯期最长可延长至7月1日。在此之前,检方将对高宥贞的犯罪动机和作案手法进行集中调查,随后对她正式提起公诉。

韩媒13日称,在残忍杀害前夫后,高宥贞竟丝毫不紧张,而是与往常一样,“和蔼可亲、彬彬有礼”。据韩联社报道,警方此前发表了该案的调查结果:高宥贞属于有计划杀人,且她没有任何精神疾病,其杀人动机是“认为前夫妨碍她目前的婚姻生活”。据警方介绍,高宥贞与前夫离婚后获得了儿子的抚养权,但她在过去2年一直没让前夫探视儿子,导致前夫向法院起诉。5月9日,法院勒令高宥贞让父子相见,日期定在了5月25日。

警方调查发现,高宥贞从5月10日开始便上网搜索“杀人工具”“毁尸、弃尸”方面的内容,并于当月17日在离家20公里远的一处药店购买了处方安眠药。后来,警方在案发现场疑似高宥贞前夫留下的血液中,也查出同样的安眠药成分。5月18日,高宥贞开车乘坐渡轮前往济州,并在当月22日去超市购买尖刀、漂白剂、橡胶手套、洗涤剂、脸盆等疑似用于作案的物品。

警方称,从她购买的物品可以看出,她计划好杀死丈夫后,利用消液、洗涤剂将案发现场清理干净。更可怕的是,在购买完这些作案物品后,高宥贞还不忘扫码攒积分。一切准备妥当后,高宥贞前往济州娘家接儿子,并与前夫会合后于25日下午5时入住一家度假屋。警方认为,高宥贞是在当晚趁前夫处于半睡眠状态、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将其连刺三刀致死。案发后的26日,高宥贞将儿子送回娘家后,返回度假屋进行毁尸,并于27日用箱子分批将碎尸搬出了度假屋。为了伪造证据,她随后还用前夫的手机给自己发短信,内容为“我太冲动了,你不要报警”。后来,高宥贞接受警方调查时也始终主张,前夫曾试图性侵她,自己是防卫过程中失手刺死了前夫。

5月27日晚,前夫的家人向警方报案。后来,警方在渡轮控上发现,高宥贞从济州返程的渡轮上,向海上抛掷疑似装有前夫碎尸的塑料袋,抛尸过程前后持续了7分钟。此后,她开车前往仁川的一处公寓,并在此进一步损坏前夫剩余的尸体后,扔到公寓附近的垃圾回收厂。本月1日,警方以涉嫌杀人的罪名逮捕高宥贞。

韩国媒体13日称,警方在调查中发现,高宥贞杀死前夫时,他们6岁的儿子就在隔壁房内玩游戏。等于年幼的儿子一整个晚上与爸爸的尸体同处一个屋内。更令人震惊的是,杀死丈夫后,高宥贞前往超市购物时,脸上还不时露出礼貌性地微笑,丝毫看不出她刚刚杀过人。而据高宥贞的邻居回忆,她平时性格非常温和,也很有礼貌,还经常与邻居分享家中的闲置用品,看不出任何不正常。警方分析,高宥贞杀死前夫的动机可能是害怕前夫探视儿子,进而影响到她目前的婚姻生活。

“高宥贞杀害前夫案”的惊人细节远不止于此。据YTN电视台报道,化学专业出身的高宥贞为了彻底毁尸灭迹,疑似利用某种药物抹掉了前夫尸体上的DNA痕迹,因为本月5日在仁川发现的疑似高宥贞前夫的人骨上,警方无法获取到任何DNA信息。

此外,韩国媒体报道称,警方调查还发现,高宥贞于2年前再婚,而现任丈夫的4岁儿子从今年2月28日开始搬来与他们同住,但仅隔2天后便莫名死亡。现任丈夫当时向警方供述称,自己醒来后发现睡在旁边的儿子已没有了呼吸,遂报警并呼叫救护车。后来验尸报告显示,4岁儿子死因为“窒息”,身上并无外伤或内脏器官受伤的痕迹,也没有查出药物或品成分。当时,高宥贞向警方陈述称,自己睡在另一间房内,对于继子的死并不知情。警方12日表示,将对此案重新展开调查,以查明高宥贞继子的真实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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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他们将老鼠药送到至亲嘴边……一件“安乐死”案引发的情理法抉择

导读

耐不住亲人“摆脱”病痛折磨的苦苦哀求,他们将老鼠药送到至亲嘴边,构成故意杀人既遂……2018年5月,3人因故意杀人罪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受审。该案为浙江台州首例“安乐死”案,引发广泛关注。

“这例刑事案件蕴含了太多的悲恸与无奈,让我从一接手就陷入超出单纯法律层面的思考之中。”该案承办法官、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夏俏骅说。

庭前,一次五味杂陈的阅卷

这是一起典型的“安乐死”案件,案情并不复杂。死者是一名冷姓中年妇女,生前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多种疾病,由于大剂量激素治疗等原因,其体重暴增,骨质疏松,又由于意外摔断了腿,只能卧床,由其大女儿和大女婿,也就是本案的两名被告人照料。

在治疗及此后的卧床养病过程中,死者逐渐产生厌世的情绪,多次要求其大女婿,也就是被告人张某帮其购买自杀所用的老鼠药。

终于,在2017年8月27日,被告人张某帮死者买来了老鼠药,并在次日将死者的丈夫,即本案的被告人樊某也接到死者居住的地方。

在死者的要求下,樊某将老鼠药递给了死者,死者当着丈夫、大女儿、大女婿的面将老鼠药服下。而此时,3名被告人跪在床前恸哭,没有采取阻拦或救助的措施。

服药后的冷某还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要求被告人张某载其到外边转转,张某载着死者在马路上漫无目的地行驶达数小时,待其停车想要了解冷某状况时,发现冷某早已停止了呼吸。

案卷到了夏俏骅这里后,他仔细翻阅完案卷,面对台州全市第一起因“安乐死”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可否参考先例、对本案准确量刑成了工作的重点。

夏俏骅发现,现实中协助“安乐死”追究刑责的案例少之又少。如何契合新时代的司法理念,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的行为作出客观的评判并给予公正判决呢?

庭审,一场充满悲情的陈诉

2018年5月21日下午,庭审在路桥区法院进行。

经过举证、质证,案发的过程清晰地展现在众人面前。3名被告人在死者患病期间给予其充分照顾,不但将大部分的收入用于给死者看病,向其他亲戚借钱为死者看病的事实也得到了确认。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对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及应负的刑事责任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对被告人情虽可悯、罪不可恕的理由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在樊某的自我辩护开始后,她压抑多日的情绪终于爆发出来,对其母亲发病治疗阶段所遭受的痛苦进行了回忆,对自己面对母亲的自杀却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进行了忏悔,对自己家庭遭受的痛苦及目前教育叛逆期儿子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哭诉。整个法庭笼罩在一片复杂的情绪之中,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判决,一个情理法交融的结果

庭后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合议。对于被告人的行为,合议庭成员都认为他们触犯了现行刑法,也与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相悖,对3名被告人应当定罪处罚。

在对被告人具体判处的刑期上,合议庭成员也达成一致,但对刑法的执行方式上,合议庭成员产生了分歧。

故意杀人是严重罪行,对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适用缓刑在实践中并不多见,突破这种惯例需要很大的勇气。

夏俏骅内心也充满纠结。一方面,长期以来中国对“安乐死”的讨论还是很忌讳的,如果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是否会让社会产生鼓励此种行为的错觉?

另一方面,若对被告人收执行刑罚,是不是符合谦抑、审慎、善意的刑法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已遭受巨大痛苦的被告人家庭成员是否公平?对终结这个家庭悲剧是否有利?

经过慎重权衡,合议庭成员最后一致认为,考虑被告人与死者的特殊关系,被告人在死者生前进行了悉心照顾,死者系自杀身亡等情节,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宣判定在2018年6月1日。

一大早,夏俏骅来到办公室,对判决书进行了最后一遍校对。

“当时心中五味杂陈,开庭时3名被告人对前途迷惘、对生活绝望的神情又一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如何才能让知识层次并不高的被告人真切地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并尽量让他们走出心理的阴影,经营好家庭呢?”

静下心来,夏俏骅给3名被告人写了一份法官寄语,从情、理、法三方面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评价,并希望他们能对生活怀有希望,重新过好自己的生活,让这个家庭的悲剧就此画上句号。

该案的宣判在社会上引起一定反响,对裁判的结果也有不同声音。有不少人对本案的处理给予了正面的评价,认为本案的处理体现了“情”与“法”碰撞下的刑事司法关怀,践行了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有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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