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南通私家侦探:私人侦探未能“捉在床” 雇主讨要28万报酬费
扬子晚报网3月16日讯(记者郭小川 通讯员 陈向东 古林)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家住南通开发区的侯先生为了获取“捉在床”的证据,高价聘请了一名“私人侦探”对其妻进行为期一年多的跟踪,没料“私人侦探”在约定时间内未能获得相关证据。侯先生遂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请求返还28万元报酬费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16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纠纷案作出终审民事裁定,认为非法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驳回原告的起诉。
两年前,已年过五旬的侯先生在参加朋友组织的一个饭局上正喝得酒酣耳热之际,忽然听朋友说他妻子与一个徐姓的男子相好,已在外传得沸沸扬扬,叫他要好好管束一下妻子。侯先生一惊之下,酒醒了一大半,赶紧气冲冲地回家向妻子求证,妻子却矢口否认,两人的感情因此骤降。虽然侯先生没有发现妻子出轨的证据,但他看妻子没有正当的工作,却每天打扮得貌美如花,经常一出去深夜才回来,打她的电话也常不接听,更加坚信妻子有了外遇,只是苦于没有证据。
2014年年初,侯先生把自己的这一烦闷向自己最好的朋友张某诉说。张某说他有一个姓刘的朋友做“私人侦探”好多年了,不但有先进的科技追踪器材,还有高超的追踪侦察技术,可以帮他搞到妻子出轨的确凿证据。
侯先生听了幡然心动,当即表示费用不是问题,只要能“捉在床”。同年1月20日,在张某的介绍下,侯先生和“私人侦探”刘某见了面,两人很快达成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侯先生聘请刘某对其妻进行跟踪并掌握相应证据,并在2015年2月8日前要当场捉到侯先生的妻子与徐姓男子有不正常男女关系的证据,侯先生先给付30万元作为报酬,如刘某不能按约履行,则应无条件退还原告28万元并保守秘密,而不管成与不成,那剩余的2万就算是辛苦费。随后几天,侯先生通过银行转账或交付现金方式共付给刘某30万元。
此后,侯先生经常向刘某催问事情的进展情况,而刘某每次均说正在跟踪,让他再等等。于是侯先生就满怀信心地等下去,没料这一等就等了一年。2015年2月8日是约定刘某向他交付证据的最后期限,但是当侯先生拨打刘某的手机时,却发现他的手机竟然关机了,而当初从中牵线的张某也不知道刘某的行踪。
多次寻找刘某未果,侯先生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南通开发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返还不当利得28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侯先生还向法院提交了协议的原件、银行卡转帐记录、刘某出具的收据等证据。
因被告刘某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对其公告送达了传票,并依法缺席进行了开庭审理。
南通开发区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就委托收集他人不正当男女关系而签订的协议,侵犯了他人隐私权,不受法律保护,故本案不符合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起诉条件,遂驳回原告侯先生的起诉。
侯先生不服,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侯先生雇请刘某调查其妻子是否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要当场捉到”,意欲侵犯个人的隐私权,“协议”具有非法内容和目的,违反公序良俗,非法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属于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被告刘某不具有行使侦查权、调查权的法定资格。本案双方基于非法调查权形成的权利与义务不属我国民事法律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故本案不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的范围,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编辑:乔金玲)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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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私家侦探”获刑 无锡首例“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一审宣判
“真相只有一个”,当年这句名侦探柯南的经典台词红遍大江南北。很多人儿时都是通过这句话了解到“私家侦探”的存在。智勇双全、心怀正义,经常采用秘密手段调查取证,最终将凶犯绳之以法。然而现实中调查市场却暗藏不少灰色地带。一些所谓的“私家侦探”打着市场调研、统计调查的名义,干着跟踪、偷拍、GPS定位帮人调查婚外情的勾当。8月9日,由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无锡市新吴法院审理的无锡首例“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赖某某、王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八千元。
30多岁的男子赖某某在无锡市区成立一家市场调查工作室,通过在网络、街头小广告等形式招揽“婚恋调查”、“市场调查”生意,并招聘被告人王某某担任临时工,协助开展“私家侦探”生意。赖某某被警方抓获时,他正为委托人跟踪一辆宝马车的轨迹。警方在被跟踪车辆底盘上,查到了一个定位器。这个定位器可与赖某某手机实时连接,车主一般很难发现。随后警方从赖某某的工作室、家里等处,共查获5套定位器。
据悉,找赖某某调查的委托人,多数是因婚恋感情上的烦恼而来:有妻子发现丈夫在外面生了小孩,想要查个水落石出;有妻子怀疑丈夫借口出差带着情人出去玩,要求跟到外地去核实;有人想获取证据,离婚时分割到更多财产……赖某某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采用全程跟踪手段,根据跟踪的难度和时长确定收费,临时拍一次费用1000元至3000元,包时间随叫随到的话则有1万多元7天和2万元15天的“套餐”优惠价,到外地“出差”还要额外收费。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谈好价钱后,委托人向赖某某提供对方的各种信息,包括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车牌号等等,赖某某随即安排跟踪调查,在被跟踪对象的车尾部底板安装车载定位器,以文字、照片、视频等形式将对方行踪轨迹信息报告给客户。
经查,2019年3月下旬至4月间,被告人赖某某、王某某经事先共谋,通过安装车载定位器的方式获取被害人位置信息,对3名被害人进行跟踪拍摄,并将非法获取的行踪轨迹信息提供给他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09万元。在宣判现场,赖某某坦言自己有三个孩子,本想靠这本生意养家,没想到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锒铛入狱,不禁留下悔恨的泪水。
“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授权不得侵犯。” 新吴区法院周倩倩法官表示,赖某某和王某某非法获取并被害人的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大家,遇到婚恋纠纷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证据,不仅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纠纷的解决起到实质性帮助,而且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遇到婚恋纠纷的人,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侵犯他人权利的方式获得的证据,在诉讼中不会被认可。扬子晚报/扬眼 记者 刘梦雪 通讯员 辛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