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南京时尚莱迪、郭奎章单位行贿案开审 被指控向三人行贿共计686万
原标题:南京时尚莱迪、郭奎章单位行贿案开审 被指控向三人行贿共计686万余元
扬子晚报讯(记者万承源)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京时尚莱迪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郭奎章单位行贿一案。公诉人指控,2006年至2012年间,被告单位南京时尚莱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郭奎章先后给予王某阔、朱某章、郭某志贿赂共计人民币686万余元。
8月29日、9月5日,秦淮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第一次开庭约70分钟,第二次开庭持续了近3个小时。
在9月5日进行的庭审中,公诉人出示证据显示,郭奎章是南京时尚莱迪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时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也是目前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起诉书指控,经依法审查查明,2003年至2004年,被告人郭奎章在南京市人防城南工事管理处暨南京新街口地下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过程中,明知违反改制政策,与时任城南工事管理处处长兼新街口地下商城总经理王某阔,时任城南工事管理处副处长兼新街口地下商城副总经理朱某章,时任新街口地下商城副总经理郭某志共谋,让其所经营的被告单位南京时尚莱迪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以优惠价格,取得南京市秦淮区正洪街8号人防工事50年使用权。并约定给予王某阔、朱某章、郭某志好处费。2006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郭奎章先后给予王某阔、朱某章、郭某志贿赂共计人民币686万余元。2017年5月,被告人郭奎章经秦淮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公诉人表示,被告人郭奎章实际取得了公司经营决策权和正洪街地下人防工事50年使用权。郭奎章于2006年至2012年间,先后给予王某阔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64万余元,给予朱某章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给予郭某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公诉意见称,本案系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郭奎章对于只有以经营者身份参与改制,才能享受优惠价格的政策规定是明知的,故与王某阔等人合作,利用其特殊身份参与改制。郭奎章与王某阔等人的股权转让行为,本质上是钱权交易。
根据企查查的数据,郭奎章目前在南京时尚莱迪公司的公开身份为执行董事。今年6月,该公司刚刚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新的法定代表人名下没有所有或任职其他企业的信息。
最新南京时尚莱迪、郭奎章单位行贿案开审 被指控向三人行贿共计686万可以看看这篇名叫那些向省部级官员行贿的人 后来都怎么样了?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南京时尚莱迪、郭奎章单位行贿案开审 被指控向三人行贿共计686万
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那些向省部级官员行贿的人 后来都怎么样了?
原标题:向省部级官员行贿者,后来都怎么样了?
撰文 | 孟亚旭 韩兵
如题。
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想写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因为十八大后,不少省部级官员接连落马,几乎每个人都涉及受贿罪。
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有受贿则必然有行贿,当初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向官员行贿的单位或者个人,后来都怎么样了?
政知君这里所说的行贿的单位和个人,是法院在审判落马高官时专门点名的单位和个人。
徽官“杀手”
“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6月4日,中央纪委官网发布重磅。
关心时政的小伙伴都晓得,官方公布正在调查,往往意味着已经对这个人调查了一段时间。
安徽省纪委官员曾告诉《廉政瞭望》记者,早在年初(2013年,编者注),中央纪委就曾要求倪发科到北京接受谈话,当时他还是安徽省副省长,“这次算是正式公布接受调查,但他被带走的时间要早得多”。
在官方确认倪发科出事的半年前,2012年12月22日,一位向他行贿的董事长开始被检察院视居住,这个人就是安徽金鼎工程集团前董事长丁劲松。
法院后来查明——
2001年至2011年,丁劲松为感谢倪发科给予芜湖市某公司在芜湖、六安和黄山开发房地产项目在违规享受优惠政策、少缴土地出让金、加快拆迁、规划审批、取得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的帮助,采取安排倪发科及其亲属到海南旅游,免除倪发科哥哥倪某乙工程款,以乔迁、拜年、考察等为由送现金、购物卡的方式,向倪发科行贿共计人民币1705655.8元、欧元4000元、购物卡2万元。
在媒体笔下,丁劲松是徽官“杀手”。曾有媒体调查发现,因他举报、供出而落马,或涉案的安徽省内官员至少9人,倪发科级别最高。
2015年2月,倪发科获刑17年,在官方公布的消息中,倪发科的行贿者有9人,其中有3人被点名丁劲松、黄劲松、吉立昌。
倪发科获刑2月后,丁劲松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相关单位也被判罚金120万,没收不正当财产性利益551万。
行贿名单中的另一人吉立昌则因“单位行贿罪和非法采矿罪”获刑5年。
吉立昌这个人,曾经是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事会大大,在丁劲松被视居住没几天,吉立昌也被视居住,时间长达1年——
因涉嫌犯行贿罪于2013年1月3日至7月1日被指定居所视居住
因涉嫌犯非法采矿罪于2013年7月1日至12月30日被蚌埠市公安局指定居所视居住
吉立昌的特别之处在于——他给倪发科送的玉石玉器最多,价值也最高!
政知君注意到,这个在酒桌上曾搭着倪发科肩膀叫他“发科老弟”的行贿人,在他获刑后还两度不服:
2016年12月15日蚌埠市中院一审,吉立昌因单位行贿罪、非法采矿罪获刑——吉立昌不服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蚌埠市中院判决吉立昌因单位行贿罪、非法采矿罪获刑五年半——吉立昌不服,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审理过程中,吉立昌撤回上诉。
都获刑几年?
十八大以来,向省部级要员行贿的单位和个人,当然不仅仅是丁劲松和吉立昌。
牵涉官员 | 公司 | 行贿人 | 当时身份 | 个人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 | 安徽金鼎工程集团,芜湖市某公司 | 丁劲松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2年,缓刑3年 | 芜湖市某公司:单位行贿罪,判罚金120万;没收不正当财产性利益人民币551万 |
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吉立昌 | 事会大大 | 单位行贿罪、非法采矿罪,5年半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4600万 | |
南京原市长季建业 | 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 | 徐东明 | 总经理 | 单位行贿罪 2年,缓刑2年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00万元 |
湖北省政协原副大大陈柏槐 | 武汉深业泰然公司 | 马新建 | 董事长 | 3人犯单位行贿罪,1年半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500万,追缴违法所得超5.42亿 |
李海强 | 总经理 | ||||
姚煜 | 总经理 | ||||
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 | 中基天谷(宜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余鸿之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3年,缓刑4年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80万 |
湖北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王东伟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3年,缓刑5年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00万 | |
湖南省政协原副大大阳宝华 | 湖南鼎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范燕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1年11个月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元 |
湖南梓山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 王 兰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2年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元 | |
贵州省原省委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 | 六盘水新华大酒店和盘县红果大酒店 | 陈春章 | 法定代表人 | 行贿罪 10年半 |
这只是十八大后行贿者获刑的一个侧面。
据政知君观察,这些行贿者在后来多以“单位行贿罪”获刑,比如湖南省政协原副大大阳宝华受贿案中的最大行贿者王兰,因单位行贿罪获刑2年,其他向“老虎”行贿的人有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有的则是缓刑。
这里要点一下湖北省政协原副大大陈柏槐。
2015年4月,陈柏槐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获刑17年,他被控受贿283万,致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亿多元。
1年多后(2017年9月),陈柏槐的三个行贿者也因单位行贿罪获刑1年半,此外,被告单位也因单位行贿罪判罚金1500万,追缴违法所得超5.42亿。
“老虎”落马前行贿者已被查
如果要给受贿的省部级官员朋友圈分组的话,我们就能发现,除了上文提到的“商人圈”,还少不了“政治圈”。接下来就看看已被判刑的高官“好友们”。
牵涉官员 | 行贿人 | 当时身份 | 罪名 | 获刑 |
内蒙古原统战部部长王素毅 | 李石贵 | 巴彦淖尔市副秘书长 | 受贿罪 |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广西原政协副大大李达球 | 谭玉和 | 广西钟山县委书记 | 受贿罪 滥用职权罪 | 11年半 |
江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 | 孙家群 | 萍乡市副市长 | 受贿罪 | 15年 |
要知道,“政治圈”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从一些案件来看,利用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行受贿的现象也不少。
王素毅是十八大后首个被判刑的省部级高官,2013年6月落马,2014年7月被判无期,法院审理查明,王素毅曾为李石贵等9个单位或个人谋利,先后敛财1073万余元。
而被法院点名的李石贵,在王素毅之前就已经落马了——2012年3月,李石贵被视居住,2013年11月,在王素毅落马几个月后,李石贵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谭玉和也是如此。
2013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原县委书记谭玉和一审宣判,谭玉和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获刑11年半,法院提到这么一句话,“归案后,谭玉和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
2个月后,李达球落马,成为广西“首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