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奶茶妹妹现身纽约: 奶茶妹妹章泽天在纽约都
如今在时尚圈走得愈加坚定的章泽天,终于亮相2018春夏纽约时装周。在今年全面迎来形象大飞跃的她,俨然成了最受瞩目的秀场嘉宾之一!
最简单的衣服,却衬出了小天的美!
章泽天本次时装周的亮相从Dianevon Furstenberg秀场开始。当天,她身穿Diane von Furstenberg 2017早秋系列的白底波点衬衫,搭配浅蓝色麂皮短裙和同色凉鞋。
小天延续了近来持续走高的好衣品,蓝白配色清新脱俗,少女感和优雅气质并存。相信大家早就被这组美图“洗眼”了!
为小天的迷人长腿疯狂打CALL!
Diane von Furstenberg这场秀还邀请了不少明星出席,比如超模KarlieKloss和IT Girl Olivia。即使与她们同场,小天也没有输呢!
章泽天全面开启纽约“FASHION模式”
除了首场Dianevon Furstenberg的清新造型之外,章泽天现身第二站3.1 Phillip Lim秀场的造型也收获大家的好评。她一身粉嫩又不失运动感的造型现身,搭配时下最时髦的袜靴,标准的又酷又美!
来自纽约的问候,你收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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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纽约时报头条:《纽约时报》欲为特朗普“发声”遭抗议 紧急换版
原标题:因标题遭抗议,《纽约时报》紧急换版?
[编译/观察者网 童黎]
“特朗普敦促团结对抗种族主义”《纽约时报》今天(6日)头版头条欲用这一颇为正面的标题总结特朗普击案讲话,并引发网络谴责及退订威胁后,选择了紧急修改标题。
据福克斯新闻8月6日报道,当地时间5日晚,选情分析网站“FiveThirtyEight”创始人西尔弗(Nate Silver)在推特上发布了6日即将刊印的《纽约时报》初版照片,并吐槽称,“我不确定自己会这样表述这条新闻。”
图片显示,《纽约时报》6日的头版头条将特朗普针对击案的讲话概括为了——《特朗普敦促团结对抗种族主义》(Trump Urges Unity vs。 Racism)。

社交媒体截图
很快,就有批评人士猛烈抨击该标题没有准确地表达了特朗普的言论。
截至观察者网发稿,西尔弗的推特已经获得2.2万点赞和近4千次转发。其中,获赞最多的评论错愕地说:“等等。什么?”

社交媒体截图
一些推特用户威胁要取消他们的报纸订阅,并敦促其他人也这么做。
CNN撰稿人、作家琼·沃尔什(Joan Walsh)就发推称,“我取消了订阅,不能再犒劳这样糟糕的新闻评论了。”
华盛顿的一些知名民主人也把矛头指向了《纽约时报》。
不久前,纽约州有色人种众议员科特兹(Alexandria Ocasio-Cortez)刚被特朗普怼“回到犯罪猖獗的祖国去”。这次,她发推评论道,“就让这篇头版文章提醒人们,主流机构的懦弱是如何助长白人至上主义的。”

社交媒体截图
同时,许多总统候选人也谴责了这一标题。候选人之一、纽约州参议员陆天娜(Kirsten Gillibrand)就发推说:“事实并非如此。”
福克斯新闻称,几小时后,《纽约时报》头版的第二版本照片显示,头条标题被改成了“抨击仇恨而非支”(Assailing Hate But Not Guns)。

社交媒体截图
该报网站上也使用了类似的标题:“特朗普谴责白人至上主义,但没谈重要的支管控。”

报道截图
福克斯新闻称,目前尚不清楚《纽约时报》是否因民众的强烈反对而改标题。
不过,《华盛顿邮报》以“在遭到强烈反对后,《纽约时报》修改头版”为题报道了此事。

《华盛顿邮报》报道截图
据《华盛顿邮报》报道,在最初的头条标题被疯传一小时后,《纽约时报》宣布修改措辞。一名《纽约时报》发言人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告诉《华盛顿邮报》:“头条很糟糕,第二版已经改了。”
另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上周末,美国一天之内发生两起大规模击事件,酿成31死51伤的惨剧。其中,得州埃尔帕索击案凶手、21岁的白人男子克鲁修斯曾在网上发布白人至上主义仇视言论,宣称拉美裔移民会“入侵”得州,将其变为民主人的大本营。
当地时间5日上午,特朗普在白宫就两件击案发表了10分钟的演讲,呼吁全国上下“一致谴责种族主义、偏执与白人至上主义”,“必须击败这些邪恶的思想。”

8月5日,美国华盛顿特区,特朗普在白宫就发生在得克萨斯州和俄亥俄州的击案发表讲话。图自视觉中国
为此,他提出限制心理疾病患者持、加强执行死刑,应对网络及社交媒体极端化等措施。但他在演讲中并未就控问题改变立场,而是强调“精神疾病与仇恨扣动了扳机,不是本身”。
民主为主的批评者指出,特朗普的表态证明他仍然是美国支游说团体的“囚徒”。而且恰恰是其本人的一系列反移民言论鼓励了白人至上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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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有人写“小黄书”被判刑,《纽约时报》竟骂得如此无厘头
这届《纽约时报》,咋就这么不行呢……
前两天,国内一枚网络作者因写秽小说、并贩卖给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读者,被判刑10年半。
国内对此尚在争论时,《纽约时报》居然也跑出来存在感了……
这个事情是这样的……
网络写手刘某某,笔名“天一”,写了本名叫《攻占》的耽美小说,并拿来印贩卖了7000册,从中盈利了十几万。

▲刘某某撰写的小说《攻占》
所谓的“耽美小说”,相信很多年轻的盆友都知道,是以刻画描写男性之间的爱情为主的。
但“男性爱情”本身不是这次的重点。重点在于,天一的小说里含有大量秽的描写……
2017年,一本名叫《攻占》的书籍突然在网络上火爆起来,短短几个月时间,该书籍就通过网络销售数千本。而这样一本“畅销书”也引起了国家扫黄打非办的注意。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督检测中心鉴定,鉴定样本《攻占》为秽出版物。
办理此案的芜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朱佩告诉记者,《攻占》是一本亵性地具体描写男男同性恋性行为的书籍,其中还充斥着大量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等行为,内容十分的不堪入目。
这本小说的内容有多“不堪入目”呢?
据网友们反映,里面含有“未成年的17岁男生强自己的男老师”等内容……

此案已判,争论也有一些。
国内主要的争论点在于,天一“写本小黄书”被判了10年半,有点过重了。
对于“写秽”+“牟利”+“向未成年人传播”,判10年半究竟是不是过重了,隔壁的耿直哥昨天也写过相关文章,其中有咨询法律专家的部分,感兴趣的盆友可以戳下面蓝字阅读:
女子写秽小说卖钱被判入狱10年,对还是错?

(图via 芜湖广电生活频道)
请注意:“天一案”受到关注,或者说引起争论,主要的焦点还是在于“判得是否过重了”。
至于天一本人究竟“该不该判”,甚至“有没有犯罪”——相信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毋庸置疑、毫无争议可言的。
@路易太太: 天一是很可怜,但……毕竟判决也是依法
@清醒人生最荒唐:我没看过小说所以不知道她这本到底多yhsq(秽),但听朋友介绍确实有点……法院已经定了yhsq,这就是她的错。
@拾不尽_风前絮:我知道大家很愤怒,很不平,但创作、传播yhsq在现在确确实实就是犯法的……也希望大家不要过度发散这件事,尽量把舆论重点放在为天一减刑上。特别是未成年粉丝,不要因此骂国家,……因为向未成年人传播yhsq真的是一个很重的罪名。
@-Shyanne-糖糖-:法律不一定是完善的,但判决确实是依据法律的,所以引导舆论拿别的案件比来比去的可以消停了!

▲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内容(图via公号@环球时报)
但是著名美媒《纽约时报》呢,却硬要在这时存在感。
它昨天刊登了一篇“奇文”——

▲“中国耽美小说作者因制作贩卖秽物品获刑十年”(via New York Times)(文章中文翻译via纽约时报中文网)
这篇文章有多“神奇”,看两段你就懂了……

Her punishment captured national attention in recent days, with many Chinese citizensdenouncing it as harsh and excessive。
最近几天,她(天一)的判决引起了全国关注。许多中国公民谴责量刑太严厉、太过分。
In tens of thousands of unusually blunt online comments, many questioned the fairness of the judicial system and said that the government was going too far in its efforts to stop the spread of obscene material。
在成千上万条异常直言不讳的网络评论中,许多人质疑司法系统的公正,并表示政府在阻止秽物品传播方面做得太过不遗余力。
“Pornography is a normal need of adulthood,” one user wrote on Sina Weibo, a Twitterlike site。 “Where’s the crime?”
“作品是成年人的正常需求,”一名用户在微博上写道,“哪里是犯罪?”
哟,“异常直言不讳(unusually blunt)”,您这词用得可够有意思的啊


微博上的留言和评论那么多,《纽约时报》选的这条也很莫名其妙:“作品是成年人的正常需求,哪里是犯罪?”
……等等,作者你中文不好吗?
天一是因为涉及“传播秽并牟利”而获刑,这跟你所谓“成年人的正常需求”有关系吗??

接着,《纽约时报》又借某个社工之口,来了下面这段。
那更是三观尽毁——
“If she is sentenced for 10 years for writing such a novel as a novelist, then I think it is totally not right,” said Sophia Deng, 24, a social worker in Shanghai。 “It is not at all a very obscene thing。”
上海一名24岁的社会工作者索菲亚邓表示:“如果说她只是因为写了这样的小说而被判了十年,我认为是完全不正确的。这根本不是一个秽的事情。”
Writer of Erotic Novels in China Is Jailed for Producing Gay Pornography (via NYT)
……这就很尴尬了。

在《纽约时报》批评天一被判刑、还借别人之口表示“这根本不秽”时,咱们先来看看你们美国相关的法律吧。

主页君去查了你国司法部的网站,发现了如下内容:

Federal law strictly prohibits the distribution of obscene matter to minors。 Any traner or attempt to traner such material to a minor under the age of 16, including over the Internet, is punishable under federal law。
联邦法律严禁向未成年人传播秽物品。根据联邦法律,任何将此类材料传播或试图传播给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应受到惩罚(包括通过网络传播)。
In addition, visual representations, such as drawings, cartoons, or paintings that appear todepict minors engaged in sexual activity and are obscene are also illegal under federal law。
此外,在联邦法律下,描绘未成年人性行为及秽的图像、漫画或绘画等视觉表现形式,也是非法的。
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the standard for what is harmful to minors may be different than the standard for adults, and offenders convicted of obscenity crimes involving minors face harsher penalties than if the crimes involved only adults
尤其要注意的是,对于向未成年人(传播秽)的有害标准,可能不同于成人的标准。违法者被判处秽类罪行时,但凡涉及到未成年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via www.justice.gov/criminal-ceos/obscenity)
没错,当秽的内容里本来就有未成年人(如天一的小说里描述“17岁学生强老师”)时,你国的法律是更加重判的——
Section 1466A of Title 18, United State Code, makes it illegal for any person to knowingly produce, distribute, receive, or possess with intent to traner or distribute visual representations, such as drawings, cartoons, or paintings that appear to depict minors engaged in sexually explicit conduct and are deemed obscene。
The matter involving minors can be deemed obscene if it (i) depicts an image that is, or appears to be a minor engaged in graphic bestiality, sadistic or masochistic abuse, or sexual intercourse and (ii) if the image lacks serious literary, artistic, political, or scientific value。
A first time offender convicted under this statute faces fines and at least 5 years to a maximum of 20 years in prison。
Citizen’s guide to U.S。 Federal Law on Obscenity (via justice.gov)
你国的初犯,碰到类似情况,都会面临罚款和5-20年刑期的责罚。
现在你《纽约时报》却跑过来说,中国对天一的惩罚“不正确”,她做的事“根本不秽”?
就连咱们国内的网友(甚至天一的读者们),绝大多数都只是在说,天一判得“过重”了而已。她究竟有没有违法,这大家心中都有杆秤。
倒是《纽约时报》在这不分是非、替人“喊冤”,你这是哪门子的双标??

天一的事情引起舆论关注,并不算坏事。
如果它能推动咱们部分法律与时俱进、做出适当的调整和完善,相信这会让不少人觉得欣慰。
但这绝不是某些外媒拿来搞双标、颠倒黑白、抨击中国的理由。
这届《纽约时报》,咋就这么不行呢……

你怎么看天一的案件?你怎么看《纽约时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