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临沂大学费县校区: 涨知识!原来临沂大学费
临沂大学,作为山东省南部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大学,在山东人乃至临沂人心中的分量不容小觑。但是,临沂大学在周边还有两个校区,那就是临沂大学费县校区和沂水校区,到底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吧!
一、临沂大学沂水校区
沂水校区的前身是山东省沂水师范学校,坐落在沂蒙山区腹地的沂水县,为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本、专科大学校区。2007年6月,学校整建制并入到临沂师范学院;2010年11月,学校随临沂大学更名为临沂大学沂水校区。
学校面向全省招收本、专科全日制学生。主要专业有:初中起点的“2+3”五年制专科初等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初中起点的“3+4”七年制本科初等教育、学前教育专业;高中起点的三年制工商企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等专业。学校现有在校生4700余人。
二、临沂大学费县校区
费县校区位于临沂市费县文化路,前身为建立山东省费县师范学校,2007年6月,经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费县师范学校整建制并入临沂师范学院。后随临沂大学改名为临沂大学费县校区。
学校现主要招收初中起点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专业五年制专科学生,初中起点“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学生120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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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6月15日,菏泽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临沂大学原委书记丁凤云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被告人丁凤云,女,1957年5月6日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临沂大学原委书记,曾任临沭县委副书记、临沭县人民政府县长,临沂市委常委、临沭县委书记,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因涉嫌受贿罪于2014年11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临沂大学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侵吞的手段,两次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58万余元。2000年10月至2014年9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临沭县委副书记、临沭县人民政府县长, 临沂市委常委、临沭县委书记,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临沂大学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承制专题片、争取资金、招生就业、职务职级晋升、工程招标、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人民币、购物卡、银行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丁凤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审判长向被告人丁凤云交待了诉讼权利,公诉人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丁凤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丁凤云做了最后陈述。
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另据大众网报道,公诉人介绍,丁凤云在纪委调查阶段和检察机关侦查阶段,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办案部门还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案发后,丁凤云退缴了全部赃款。当日的法庭调查中,丁凤云依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对于受贿罪,应当认定为自首。但是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其与他人共同贪污房屋差价款的犯罪事实完全翻供,否认存在主观故意,提出一定辩解,企图推脱责任,逃避法律的惩罚,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丁凤云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对公诉人指控的两项贪污事实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对其受贿犯罪事实没有太大的异议,但表示丁凤云在被调查后能够主动配合,如实供述,涉案钱物全部退赃,希望法庭在量刑时能综合考虑,从轻和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丁凤云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后悔,并表示将接受法律的判决。
当日庭审从上午9点30分开始,一直进行到下午4:45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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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受贿1900万的正厅不能承受四个字
压电陶瓷,这个名词虽然专业,但是对于搞这行的人来说再熟悉不过。然而,也正是这四个字,却成为了压垮一名正厅级腐败官员的稻草。
10月30日,《检察日报》刊发《垃圾桶里“翻出”贪腐大案》一文,文章介绍了湖南省株洲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黄建湘与三名落马官员“斗智斗勇”的精彩瞬间。
文章披露的第一个案例便是黄建湘2009年被抽调到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某受贿案专案组,负责突审该案“一号人物”程某。黄建湘通过与程某“斗法”,最终使得他交代了受贿1900余万元的事实。
说到这里,有的小伙伴可能会有印象,这个程某就是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海波。当年,他的落马在湖南政界可是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程海波(资料图)
程海波1952年生,湖南本土官员。31岁便出任岳阳地区行署副专员。后历任岳阳市委副书记,常德市市长、市委书记,湖南省农业厅组书记、厅长等职。
原本职场一帆风顺的程海波却在2009年7月应声落马。2011年12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程海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5年8月,死缓减为无期。
《检察日报》今日披露的便是程海波对抗审查的细节。面对一问案子就闭口不谈的程海波,黄建湘采取了闲谈方式。在这期间,黄建湘注意到,当聊到某家公司时,程又开始顾左右而言他。
在追问这家公司是干什么的时候,程支支吾吾地说:“好像是生产一种专门用在机械芯片上的高科技陶瓷,叫什么来着……”
黄建湘脱口而出:“这你都不知道,那叫压电陶瓷。”
据黄建湘自己透露,专案组并没有调查这条线,但他的快速反应让程以为自己收受该公司贿赂的事已经被掌握,人一下颓了,主动交代了。
其实,这家生产“压电陶瓷”的公司其实只是程海波受贿1900余万的一小部分,湖南省纪委对程的通报中提到,程收受李加祥等19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961万多元。
在程海波被判决后,湖南省当地媒体对程海波的案件进行了大量报道,李加祥与程海波之间的关系也逐渐清晰。
《三湘都市报》曾报道,湖南省纪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证实程海波在任常德市委书记期间与金钻广场的开发商李家祥关系密切。也正是这位被称为“常德房地产龙头老大”的李加祥将程海波“带”了出来。
湖南当地多家媒体均对程与李的利益链往来进行了披露。程分别在修建道路、老城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等多个方面给予李职务便利,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高达数千万元。而作为回报,李会通过程海波出差时拜访、过年过节拜年送钱等方式“报答”程海波。
湖南省纪委负责人还曾证实,程海波的的老婆、弟弟、儿子长期打着他的招牌在外面从事经营活动。最终,程海波与其弟程海良、其子程高一同走上了法庭。
程海波在谈到“政干部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时引用过一句俗语“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广大员干部要在头脑里‘扎紧’一道防腐拒变的‘篱笆’”。现在看来,程海波的篱笆早已腐烂,否则怎么会连“压电陶瓷”都“扛不住”。
来源: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