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两姓不通婚: 这两个姓氏千年不曾不通婚,另
中国人总是要讲个爱憎分明,也要分出个恩怨情仇,所以,在很多电视剧里,父辈有仇怨,下一代即使有真情,也会命运坎坷。但是,中国却有一些家族,将恩怨延续了数百年,甚至数千年。
如果说到不能通婚的姓氏,我们都知道岳、秦不能通婚,因为岳武穆和秦桧的关系;还有潘杨两姓不能通婚,主要是因为杨家将惹的祸,但是有人当真了。其实中国不能通婚的姓氏,绝不止这两个,下面的这两对可谓是众所周知的百年不通婚的典范!
董姓的其中一支是在周朝时出现的,据西汉史游《急就篇》及宋人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记载,春秋时,周大夫辛有的两个儿子到晋国,与籍氏一起主管晋之典籍,因其职责是“董督晋史”,所以也称为董氏。这一时期晋国的都城在绛(今山西翼城东南),故此支董氏今山西翼城。
辛有的后裔,世袭晋国太史之职,至春秋时,有史官董狐,他不畏权贵,秉笔直书,被誉为“良史”。董狐的裔孙董翳,秦末被项羽封为翟王,都高奴(在今陕西延安延河东岸),子孙遂居陇西(郡治在今甘肃临洮)。西汉时的董仲舒为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其曾孙自广川徙陇西,裔孙徙河东(郡治在今山西夏县西北)。此外,董姓在汉代还分布于今山东定陶、高青,广东广州,四川资阳、德阳,贵州黄平,浙江余姚,湖北襄阳、枝江,福建福州,河南禹州、伊川、南阳、开封、福县、信阳、灵宝等地。至隋唐时期,除上述地区外,今安徽、湖南、江苏、江西等省的一些地方,也都有董姓的居住地。
所以董姓和辛姓应该算是同姓,古代按照同姓不婚的原理是不能结婚的。
这可不是什么封建思想。同姓不婚是古代户籍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保证不会近亲结婚的一种方式。当然按照现在的科学研究只要3-4代内不是血亲就不算近亲结婚,所以同姓不婚这种规矩已经没有遵守的必要了。
如果说上述的这两个姓氏是因为同祖不能通婚,会带来不必要的一些说法。那么下面的这两个种族之间不通婚,却是有实例为证婚后并不幸福!
金国时期,为了防止女真人的汉化,统治者一向严厉禁止胡汉通婚。加之女真人牧地对汉人耕地的蚕食,使得这两个民族之间的关系更是日趋紧张,广大汉族百姓对女真人生出刻骨仇怨。深受其害的山东为此爆发了声势浩大的红袄军起义,坚持斗争长达50余年(1205——1262),在金国灭亡后仍然是一支汉族的武装力量。
金国明昌二年(1191)金国政府讨论土地问题时指出:“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国家长久安宁之计”(《金史》卷9《章宗纪》)。翻译过来就是,为了让女真牧民和汉族农民别争地了,可以让他们通婚。
显然,这个想法完全是为了缓解民族矛盾。泰和六年(1206) “诏屯田军户与所居民为婚姻者听”(《金史》卷12《章宗纪》)。这才算真正开始允许通婚。而这时距金的灭亡1234年仅有不到30年时间了。接下来就是“金国女子多嫁汉”的女真快速汉化过程。
那么真的就说现在的回族汉族通婚就会幸福吗?事情也不尽绝对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却是不大仁义!
很多的网友都和我说过类似回族和汉族通婚之后的事情,有好的就有坏的今天我们就看看陈女士的亲身说辞吧!
丈夫是回民、妻子是汉民,有已经长大成人的一对子女,子女的配偶均是汉民。儿子、儿媳和老两口共同生活,女儿女婿虽另住他处,但几乎三天两头回家。因此这个家庭的组成,不算幼小的孙子辈,实际为6口之家。老夫人在生活中,较能顺从丈夫的生活习惯,但只限于饮食方面,其它方面则非常肤浅。形象一点说:只知道回民不吃猪肉。因而子女的民族意识所剩无几,尤其是他们的女儿,可以说是一点都没有。在生活习惯上,根本不把父亲放在眼里;在言行上,经常让父亲难堪。父亲实在不能容忍时,只能摔个盘子砸个碗,发泄一下自己内心的不满,最终还得默默地承受和迁就。但平时只要和知己的回民同学或朋友谈到有关小时候的往事时,总要反反复复唉声叹气地说:“我们家6口人中现在只有我是唯一的回族,在家中可谓是名符其实的少数民族了……”
也许回民儿子娶了个汉民媳妇,比起回民姑娘嫁了个汉民女婿,在一般坊上人的感情上似乎容易接受,而上述两个事情恰恰说明并非如此。实际上回男娶汉女还会发生其他料想不到的问题,诸如有了孩子报户口,“民族”一项报“回”还是报“汉”?随父姓还是随母姓?这些在同一民族的家庭根本不需要考虑的问题,现在却成了特殊问题。如果女方家是独生子女,这个问题就会更复杂一层。
以上仅从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上讲述了异族通婚可能出现的危机和存在的后遗症,要是涉及到宗教信仰,回答将是非常肯定和简单——对于汉民一方必须皈依伊斯兰教。
异族通婚并非当今社会才有,历史上就存在,否则在坊上就不会有“回回巴巴(爷爷)、汉人娜娜(奶奶)”的传说。但究竟时代不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个人的价值观念不同,男人女人的社会地位不同,加之我们国家社会正处于变革过程。和其它许多社会问题一样,关于爱情、婚姻问题在不少青年人中也出现了许多变异,造成家庭“改组”的不稳定因素已经很多,对待结婚,过去讲究“百年和好”,现在常见“五年计划”——第一年结婚,第二年生孩子,第三年吵架,第四年婚外恋,第五年离婚。家庭如果不稳定,个人的事业肯定很难成功。
那么为什么回民青年男女又要给自己多加一个不稳定因素呢?大家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