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隐瞒超生入职7年被解聘

759 坐标: 24161 目录:精选大杂烩

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教师隐瞒超生 入职7年被解聘

原标题:教师隐瞒超生 入职7年被解聘

大洋网讯 家住广州白云区的侯某,2009年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成为一名学校教师,在学校工作7年后,被学校解聘。侯某起诉至白云区法院请求学校继续保留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并支付赔偿金。记者1月7日从白云区法院获悉,其诉请被法院驳回,原因是其不诚信报考,校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行为合法。

入职7年后遭解聘

据了解,侯某于2009年8月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编广州市某高级技工学校,岗位为专职教师。

2015年3月1日,广州市白云区某街道办事处对侯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2007年5月政策外超生一名男孩的情况向学校通报。学校遂于2015年10月23日以侯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对其作出处分决定,给予侯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低聘一级,由讲师降为助理讲师,处分从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后学校再于2016年3月22日召开校务会议,决定解聘侯某,理由是其在参加2009年6月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理政审时,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与事实不符,严重违反国家法规和人事纪律。

起诉学校要求保留人事关系

侯某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技工学校在2016年3月22日的解聘违法,恢复人事关系和原来的工资待遇,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要求学校支付2016年4月至12月的工资69400元。仲裁委于2017年3月28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为:驳回侯某的仲裁请求。侯某不服该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

侯某认为,技工学校已于2015年10月对其发生在2007年的超生行为作出了降低岗位等级的处罚。根据一事不能二罚的基本原则,其在2016年就同一事实又进行了重复处罚。再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没有规定超生行为必须受到开除处分。因此,双方的人事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学校的解除行为是违法的。

法院判决:学校解聘行为合法

法院审理认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曾于2015年12月30日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修订前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综合双方的有效举证及庭审中的陈述,证实了侯某于2007年5月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一名男孩。

侯某主张其超生的子女现已符合现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其已受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处罚,故学校不应解除其人事聘用关系。对此,侯某的超生行为发生于2007年5月,现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故侯某的超生行为不适用于现行条例,其于2007年5月生育第二名子女的行为不符合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确属政策外超生,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纳。

本案中,侯某明知其在2009年报考事业单位时存在政策外超生的情形,却在招考过程中隐瞒该事实,最终使其得到该学校的聘用。然而,侯某并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及任职的基本条件,现作为用人单位的学校发现该情形后,对其作出合乎其过错程度的处分决定——解除聘用关系,于法有据,并无不妥。

因此,法院认定双方的人事聘用关系于2016年3月22日解除,侯某主张双方至今仍存续人事关系及主张学校与其继续订立聘用合同的诉请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相关法律条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的;(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的;(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五)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六)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七)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及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信时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云法宣)

最新教师隐瞒超生 入职7年被解聘可以看看这篇名叫教师入职找35名领导签字,有必要吗?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教师隐瞒超生 入职7年被解聘

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教师入职找35名领导签字,有必要吗?

原标题:教师入职找35名领导签字,有必要吗?

对新教师来说,这样一纸“领导签字单”,无疑透着浓厚的官本位思想。以这样的方式迎新,更像是“下马威”。

▲资料图

日前,一名网友在微博发帖称,朋友入职某西部高校后,一直在找12个校领导和23个职能部门处级干部签字,至今还没签完,并附上一张教职工报到通知单的照片,通知单上,除校领导外,还有教务处、科研处、图书馆、办公室等部门,一共有35处签字栏。

随后有媒体记者核实,这张报到通知单来自北方民族大学,学校位于宁夏银川市。11月25日,该校宣传部一位负责人表示确有此事,报到通知单需要领导签字是学校老传统,目的是让新入职教师尽快熟悉学校各部门,没有规定一定要签完。

按照校方的回应来看,这不仅是“老传统”,而且是为新老师着想,为了方便他们认识各位领导、各部门领导。新人尽快融入校园环境,可能确实有利于今后的工作开展,乍看之下,校方的考量似无可厚非,但从实际情况看,这样的“签字式熟悉”能达到目标吗?

新人到一个单位工作,对领导、同事都不熟悉,这不是什么新问题。一般来说,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接触,几个月到半年,自然会逐步解决问题,此谓之“功到自然成”。这也符合我们认识事物的规律,总是在实践中逐步加深认识。

相反,若是在刚入职时,就流水线一样,试图在最短时间认识每个部门的领导,其实绝大多数人都记不住。

第二,即使是要让领导和新老师熟悉,也应是双向的,为什么只要求新教师一个个登门拜访、去找领导签字?新人要熟悉领导,同样地,领导难道就没必要熟悉新人?

尤其是在高校,对于刚入职的新教师来说,无不怀揣着教书育人的情怀和钻研学术的理想。而迎头而来的这样一纸“领导签字单”,所传递的信息像在说,列表里的行政干部才是学校的重中之重。其透露出的浓厚的官本位思想,对年轻教师的积极性而言,其实起不到正面作用。

这些年广受诟病的高校过分行政化,从这个小小的报到单可见一斑。

至于说,这张报到通知单没有规定一定要交,也没有要求必须签完。但站在新人的立场上,估计谁都不愿意,刚入校就完不成任务。如果真是非强制性的,也建议提前告知新人不交也不要紧。

校方表示,这是“多年的老传统”。但在我看来,这样的传统实在是强人所难,也不免形式主义。说到底,校领导们虽然有管理责任,但签个字就能建立起与新教师的关系,恐怕有些一厢情愿;而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为青年教师提供服务,让新教师上赶着去签字,是颠倒了主次。

□殷国安(职员)

编辑 孟然 校对 李世辉

专题栏目
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