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见习律师:说“黑警死全家”的香港见习律师“转正”(图)
原标题:说“黑警死全家”的见习律师,居然“转正”了。
网友:“香港律师行业的悲哀”。
在网上发布粗言秽语及仇警言论的香港见习律师朱承晔,竟正式获批取得执业许可。此事在香港社会引发质疑。
据香港头条日报网报道,准律师朱承晔日前在网上发表“黑警死全家”等仇警言论,遭人投诉行为不当。他辩称有关言论并非他的个人意见,而是女友用了其账户发表,他知道后立即删除言论,并永久删除了该脸书账户。23日,香港高等法院接纳了他的解释并批准他宣誓成为律师。法官陆启康同时提醒说,香港司法制度行之有效,要靠法官、检控、律师和警察等不同方面履行职责,他们应互相尊重,理性解决分歧;本次朱的有关言论绝不理性,更针对警察及无辜家人,极不恰当,“作为受过专业法律训练的准律师,朱有责任小心管理自己的社交平台”,提醒他吸取教训,日后要做一个负责任的律师。
朱承晔资料图(图源:港媒)
香港社会议论纷纷。不少人直言不相信朱的解释,女友应该是被他抓去“顶包”的;有人认为,仇警言论不单伤害警察自身,同时也伤害他们无辜的家人,令人反感及煽动仇恨。还有网民感慨朱仍获得律师执业资格令人失去信心,形容是“香港律师行业的悲哀”。
最新见习律师:说“黑警死全家”的香港见习律师“转正”(图)可以看看这篇名叫香港大律师马恩国:香港“国歌立法”,核心要素不能少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见习律师:说“黑警死全家”的香港见习律师“转正”(图)
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香港大律师马恩国:香港“国歌立法”,核心要素不能少
【环球时报记者 毕方圆】香港大律师、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大大马恩国本月初率香港法律界访京团,拜访了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国务院港澳办等机构,就《国歌法》立法、“一地两检”等问题与中央涉港部门进行了交流。针对这些话题,马恩国日前在北京接受了《环球时报》记者的专访。
环球时报:《国歌法》在香港的具体立法程序是怎样的?
马恩国:现在《国歌法》已经成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了,但还没有具体落地。如果有人违反《国歌法》,被起诉,移送到香港法院。法官不知道该怎么判。所以还是要本地立法。根据立法程序,应先由律政司里的法律草拟专员,草拟香港版本的《国歌法》。起草后交由立法会讨论通过。
环球时报:《国歌法》中有哪些是香港特别需要重视的?
马恩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跟我们交流时提出,《国歌法》具体操作看香港本地情况,但几个核心要素不能少,包括:1.曲谱要标准;2.不可用作商业用途,不容许二次创作;3.奏唱时礼仪要肃立,例如未来在赛马会奏播国歌时,场内的马迷要站立;4.有强制性中小学国歌教育,但并非要他们背诵歌词,而是要令他们明白歌词有中华民族抗日精神的历史背景;5.必须规范处理在公开场合侮辱国歌情况。
有人担心追溯期问题,但香港《刑法》第12条规定,香港刑事罪及刑罚没有追溯力。
环球时报:嘘国歌这种行为,在香港可能会怎么判?
马恩国:可参考香港《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禁3年。香港过去有多起侮辱国旗被判入狱的案件。
环球时报:香港对“一地两检”的担忧是什么?
马恩国:香港人很担心内地跨境执法,会不会在口岸抓人。但这种担心没必要。“一地两检”是针对特定的人物、地点、事项。特定的人物是指只针对过关的人;特定的地点就是内地法律管辖区;特定的事项就是出入境检测。香港人对内地公安不了解,内地公安其实也有职权划分,“一地两检”的内地执法人员不会对口岸之外事务进行干预。 在本地立法时,法律草拟专员应该都会考虑到这些情况。
环球时报:十九大之后,香港各界都在讨论“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对此您是怎么理解的?
马恩国:主权回归,包括了治权回归。因为有排他的主权,所以中央在香港有全面的治权。特区政府代表中央行使在香港的管治权,中央有权督特区政府办事。十九大后,相信中央会在香港进一步落实“全面管治权”。我判断中央应该是“应对式”(responsive)的,你乱搞,我就收紧;不乱来,那还是一切如故。所以可以说,反对派未来的攻击越多,受到的反击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