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季建业 金秋芬
2015年1月,江苏省扬州市环保局原局长金秋芬涉嫌受贿、贪污罪一案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金秋芬认为自己工作期间多次帮人向有关单位负责人打招呼,是在职务范围内应尽的职责,有人找她帮忙,她能帮则帮,从没要求回报,也没想过帮忙要回报。
日前,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获得的该案判决书显示,从当基层委书记到担任扬州市环保局局长,金秋芬用了近10年。在担任乡委书记时,金秋芬就开始利用职权输送人情。
公开履历显示,生于1962年的金秋芬是江苏江阴人。从36岁开始,她先后担任扬州市原郊区双桥乡委书记,原维扬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扬州市环保局局长、组书记及局长等职。
1998年,金秋芬担任扬州市原郊区双桥乡委书记。当年,双桥乡下属一家企业的企业主徐某为“感谢”金秋芬对企业改制的关心,送给她一辆价值1.62万元的摩托车。2002年,当这位企业主的女儿想要找工作时,金秋芬向双桥乡政府有关部门打招呼,把她安排进双桥乡政府工作。
为了“感谢”在企业改制方面的帮助,2001年,另一位企业主周某为金秋芬“代建”别墅一幢。尽管当时没有商定房屋价格,没签订购房合同,金秋芬也“毫不客气”地住了进去。后来,金秋芬听说扬州市纪委调查她的相关问题,于2003年年底将该幢别墅退还给周某。
这样一来,周某始终觉得自己欠金秋芬一份人情。
2006年,金秋芬的哥哥想让金秋芬帮他购房。于是,金秋芬就联系周某,让他提供帮助。周某在没有收到房款的情况下,就将一套占地超过200平方米的房子交给金秋芬的哥哥使用。金秋芬知道哥哥并未付款,又安排丈夫找周某协调办了房产证。
后来,时任扬州市环保局长的金秋芬为周某公司项目的环评审批,专门向扬州市广陵区环保局局长打招呼,要求尽快予以批复同意。
2003年,时任扬州市原维扬区副区长的金秋芬多次为企业主高某办理土地证,向维扬区区委领导以及扬州市有关部门打招呼,还要求基层行政干部把乡里的基础工作做好,关心高某办土地证。为表示“感谢”,高某先后送给金秋芬的丈夫蒋某现金26万元。
2010年上半年,金秋芬为扬州某公司污水排放超标罚款,向扬州市广陵区环保局局长打招呼,最终该公司没有被处罚。
此外,2008年至2012年间,金秋芬利用担任扬州市环保局局长、组书记的职务便利,先后5次收受江都区环保局局长徐某所送金鹰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5万元,为徐某职务晋升事宜向江都区领导打招呼。
江都区原区委书记倪士俊的证言显示,金秋芬曾经为徐某职务晋升事宜向其打过招呼。2017年5月24日,曾任江苏省扬州市政协副大大的倪士俊因涉嫌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除了受贿,金秋芬还利用职权贪污。在担任扬州市环保局局长、组书记时,她以虚报开支等手段,侵吞公共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92833元。
2014年6月,金秋芬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2月,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金秋芬提起公诉。
2015年6月19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金秋芬利用职务之便,受贿93万余元、贪污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2万元;受贿赃物赃款予以追缴、没收,贪污赃款发还被害单位。
判决书显示,2011年11月19日至12月9日,金秋芬参加了江苏省环保厅组织的去澳大利亚考察学习。出国前,其安排办公室主任李某激活中行国际卡,并准备三五千澳元现钞供其出国使用,李某让霍某准备,霍某同意了。
霍某是美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美境公司是扬州环保局下属单位,该公司资金由市环保局结算中心进行管理,使用权归该公司。扬州环保局食堂费用、临时工工资等都在美境公司支出。
2010年7月,由扬州环科所出资300万元成立了扬州环科公司,该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2011年6月,由该公司出资110万元成立了美境公司,并将环评资质转移给了美境公司。
不久,霍某到其办公室,送了5000澳元现钞。事实上,江苏省环保厅给每人发了100澳元。
这些钱都被金秋芬在澳大利亚消费,其中包括购买送给江苏省环保厅相关人员的物品。购买海蓝之谜等高档化妆品大约1200澳元,买围巾大约500~600澳元、买钱包大约500~600澳元、买施华洛施奇挂件400~500澳元,买几件宝石大约700澳元,单价80~90澳元的羊毛织品8~9条,还有一些零碎东西,以上物品合计价值5000澳元左右。
金秋芬在澳期间,还用中行国际卡透支消费了5000多美元,其中用于给自己和家人购买物品大约3300美元,包括一块手表1900多美元、一双鞋600多美元、一个包700多美元。她安排办公室主任叫霍某把透支消费的钱还掉,后来,霍某用美境公司的公款把中行国际卡上透支的钱全部还清。
从澳大利亚回国后,金秋芬又买了一些礼物送给相关领导、同事朋友,大约1万多元,想将这些费用在单位报支掉,于是叫办公室主任联系,处理分摊的澳大利亚聚餐费用时,多开1万多元的发票。
在扬州,提到金秋芬,总绕不过曾担任扬州市委书记的季建业。2013年10月,时任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季建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4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季建业受贿案,认定季建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2001年7月至2009年8月,季建业从昆山调往扬州,历任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直到后来赴南京任市长。在季建业主政扬州期间,金秋芬开始担任扬州市环保局局长,并于2012年连任。
2014年6月,季建业落马8个月后,金秋芬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2月,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对金秋芬提起公诉。
记者从金秋芬的终审判决书上看到,在庭审过程中,包括金秋芬本人在内,多次提及季建业,并证实季建业落马前后,中央纪委曾找金秋芬谈话,季建业落马之后,她曾配合调查。
判决书显示,金秋芬供述,2013年6月前后,网上出现了其与季建业关系的报道,中纪委的同志找其谈话。
4个月后,季建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证人美境公司经理霍某表示,季建业被调查后,金秋芬害怕自己动用下属公司公款用于个人消费的事被查出来,主动退了3000美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金秋芬二审期间,《刑法修正案(九)》开始实施,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金秋芬案由一审12年改判为6年。
去年6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依照相关规定,对金秋芬依法予以改判。
法院决定,撤销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并以受贿罪判处金秋芬5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罚金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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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南京市长季建业丑闻
原标题:十九大后江苏首虎缪瑞林被查,曾在季建业
落马后任南京市长中纪委一大早又打虎。
2018年11月15日上午9点,中央纪委国家委网站公布消息:江苏省副省长缪瑞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委纪律审查和察调查。
缪瑞林就此成为季建业、赵少麟、杨卫泽、李云峰之后,江苏省十八大以来又一名落马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也是十九大以来江苏落马的“首虎”。另外,中央纪委网站去年7月还披露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组书记、院长许前飞被查的消息。许前飞被撤销内职务处分,由最高人民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曾经“最年轻的副省级城市政府一把手”仕途终结
缪瑞林这位曾被誉为“最年轻的副省级城市政府一把手”,仕途终结。在缪瑞林的履历当中,两度出任江苏省副省长、在南京原市长季建业落马后担纲“救火队员”,都是其中的亮点。
从简历上看,出生于1964年11月的缪瑞林是江苏如东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农艺师,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1984年7月参加工作。
缪瑞林仕途起步阶段长期在江苏省农业系统工作,从最基层的省农林厅农业局综合科科员一路高升至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组书记(副厅级),直到2004年3月调任宿迁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6年4月,缪瑞林出任宿迁市代市长,次年1月“去代转正”,2011年5月出任宿迁市委书记。2013年1月,缪瑞林当选江苏省副省长,跻身副部级干部之列,这也是他首次担任这一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缪瑞林也是继仇和之后又一名曾经担任宿迁市委书记的落马省部级高官。
不过,缪瑞林的仕途在2013年再度引来变化。2013年10月17日,时任南京市长季建业落马,71天后,江苏省副省长缪瑞林出任南京市代市长,次年1月“去代转正”,随后还兼任了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主任。
时政类微信公众号“政知圈”2016年12月曾在盘点中提到,出生于1964年11月的缪瑞林是当时最年轻的副省级城市政府一把手。
今年1月,在南京市长位置上工作了4年多的缪瑞林二度当选江苏省副省长,蓝绍敏接替他担任南京市长职务。如今缪瑞林落马,这位备受组织器重提拔的干部未能守住自己的廉洁底线,令人惋惜。
“书记市长双双落马”的南京,又经历了“两任市长前腐后继”
主政南京市政府4年多,是缪瑞林在副省级位置上工作时间最久的一个岗位。这一切要从他的前任落马开始。
2013年10月17日,中央纪委网站公布了时任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季建业被查的消息。此后,南京市长一职空缺长达两个多月,直到71天之后副省长缪瑞林平调副省级城市南京,充当“救火队员”,接下市长这一重要职缺。
而缪瑞林此次落马,使得南京这座东南重镇在“搭班的书记市长双双落马”之后,又经历了“连续两任市长落马”,而季建业、缪瑞林这两名落马市长,在南京工作期间都曾与落马书记杨卫泽搭班。
连续三名南京省部级领导被查,再度彰显了中央“反腐败无禁区”的态度。
在南京市工作期间,缪瑞林还曾主动晒出了自己的作息时间表。
据江苏媒体《现代快报》报道,2017年2月7日,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南京代表团小组讨论现场,有省人大代表表示,要将员工的健康状况纳入领导的政绩考核中,并建议大力推广“工间操”。这个建议得到了时任南京市市长缪瑞林的支持,他还晒出了自己的作息时间表。
缪瑞林在现场表示:“我每天晚上大概11点半休息,早上6点半起床,7点半到办公室,中午不午休,晚上7点半离开办公室,回家以后吃饭,然后稍微看会儿电视和报纸,接着就是50分钟的走路或者跑步。”
其实,这名从上午七点半工作到晚上七点半的副省级干部,在南京工作期间也曾经多次高调表态强化风廉政建设。
例如,《南京日报》2016年12月曾刊文报道,时任南京市长缪瑞林率第二检查考核组,对江北新区工委和浦口区委领导班子落实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考核。缪瑞林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按照省委、市委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强化“四个意识”,坚决打好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营造清正廉洁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南京日报》2017年4月曾刊文报道了南京市政府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内容。报道提到,时任市长缪瑞林在会上强调,把全面从严治要求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各个方面,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廉洁政府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而今这些高调表态言犹在耳,说这话的人却已翻身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