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郭美美一审被判5年
9月10日,被告人郭美美在法庭上。新华社 发
备受关注的郭美美案10日在北京一审开庭。经过7个多小时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以开设场罪判处郭美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赵晓来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焦点直击
郭美美当庭否认开设场
10日,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场罪一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9时30分许,郭美美、赵晓来被带上法庭。郭美美身穿白衣黑裤,戴黑框眼镜,回答问题时声音微弱,时不时咳嗽,称“自己感冒了”。
起诉书指控,郭美美先后伙同赵晓来、康奈德(外籍,另案处理)、吕某(另案处理)、陈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国际公寓房间内开设场,组织多人以“德州扑克”方式进行博,涉及资数额共计超过200万元。其中赵晓来明知郭美美开设场,仍在两次局中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使用POS机为参人员结算资103万元。应当以开设场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面对起诉书指控的开设场罪,赵晓来表示没有异议,而郭美美表示“不认可”。
“我认为我没有构成开设场罪。我和陈某不是伙同开设场,只是朋友要打牌就临时约的局。”郭美美认为,自己构成的应该是博罪。
博罪与开设场罪究竟有何区别?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表示,博罪分为两种情况,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博和以博为业,主要针对的是博的参与者;而开设场罪,作为刑法修正案(六)单独规定的罪名,主要针对的是为他人博提供场地、平台的经营者。
而对于组织牌局“抽水”的收入,郭美美则称全部付给了“工作人员”。
此外,郭美美及辩护人当庭提出,侦查机关几次对郭美美的审讯时间均在凌晨,据此认为侦查机关存在疲劳审讯等问题。同时,郭美美当庭否认与参与牌局的陈某、徐某等人认识。
公诉人证据确凿 审讯合法
在郭美美的交代中显示,她承认牌局所用的筹码和牌是其男友在澳门购买后带回北京,在与陈某组织的牌局中均有“抽水”。
在举证质证环节,检方还出示多组证据证明被告人郭美美为开设场租房、准备博工具,为开场办理银行卡用于资转移等。
公诉机关并在庭审中指出,郭美美开设场参与人数多,先后13人参与博,资达213.9万元,数额巨大,其中郭美美获得了高额利益。
对此是否疲劳审讯,公诉机关则回应称,通过审阅侦查阶段的讯问视频,在预审阶段,侦查机关共提讯郭美美22次,讯问时间多数不超过半小时,最长约为4小时左右,其中仅7月14日当天讯问两次;夜间讯问没有超过法律规定时间,不存在连续讯问、疲劳审讯问题,获取的证据不应该予以排除。同时,郭美美辩护人在法庭调查阶段提出该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程序。
经过举证、质证等环节,并给予郭美美及辩护人充分辩护的时间后,公诉机关发表公诉意见指出,郭美美在庭上翻供行为,对是否办理银行卡、介绍盘局规则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回答,表明其推脱责任和拒不认罪的态度,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郭美美说:“在我被羁押的这段时间里,我知道自己错了,很后悔,希望法庭念在我第一次犯错,不懂法,能对我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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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其性交易
一年后方开庭是何缘由
2014年8月20日,郭美美被东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场罪依法批准逮捕。今年5月22日,郭美美因涉嫌开设场罪被起诉至法院。5月28日法院正式受理此案。9月10日,郭美美涉嫌开设场案在法院开庭审理。从批捕到审理超过一年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只要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这个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介绍。
易胜华还分析,就郭美美案而言,造成羁押期限等延长的原因有三个方面,首先,据警方通报,郭美美案件涉及在境外服务器网站上开户,按法律规定,在境外取得的一些证据在国内法庭使用时需要相关手续。例如,书证需经过境外公证部门、使领馆确认真实性。其次,本案涉及微信等电子证据,因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因此其提取、保存、转交都有严格规定。此外,郭美美涉嫌开设场罪,涉及人数较多,取证范围较广,也给侦查审理增加了难度。
针对检方在起诉罪名中不涉及性交易一事,易胜华表示,性交易行为本身违法,但属于治安处罚范畴,可被处以拘留、罚款、收容教育,不作为犯罪行为来追究。因此,性交易没有出现在检方的起诉书中。(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