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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航局回应桂林航空事件: 将对涉事人员作相应处理
新华社电中国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顾晓红11日回应了桂林航空违规事件,要求各航空公司坚守安全底线。
他在民航局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经过几十年来的探索和实践,目前中国民航安全工作已进入规章管理阶段,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规章体系,对航空器在运行期间机长的权力和职责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什么人能进入驾驶舱也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限制。
“毋庸置疑,桂林航空女乘客进入飞机驾驶舱事件的涉事机长规章和安全意识淡漠,枉顾安全职责,违规允许不具备资格的无关人员在航空器运行过程中进入到驾驶舱这样的安全生产重地,甚至坐到飞机操作位置上拍照留念,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相关规章规定,对飞行安全造成了潜在危险,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是典型的故意违章行为,民航局将实事求是地根据事件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定对所在航空公司以及涉事人员作出相应处理。”顾晓红表示。
日前,桂林航空对网传有非机组成员进入驾驶舱拍照一事作出回应,并给予涉事机长终身停飞、相关机组成员停飞12个月等相关责任人员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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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省高院23日将在省女子狱公开审理吴英减刑案

吴英。 新华社资料图
3月23日上午,浙江省高级法院将在省女子狱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浙江法院公开网上的“(2018)浙刑更70号”公告显示,省高院将在当天9点30分公开审理此案。
1981年出生的吴英是浙江东阳人,原为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3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捕。2009年10月,浙江金华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
吴英上诉后,浙江省高院于2012年1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院复核。
最高院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裁定发回浙江省高院重新审判。
2012年5月,浙江省高院重新审理后认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且其行为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主动供述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其中已查证属实并追究刑事责任的3人,根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4年7月,浙江省高院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案,当庭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