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广东韶关事件:广东查处练溪托养中心虐待案 20人被追刑责107名公
原标题:广东查处练溪托养中心虐待案 20人被追刑责107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据新华社电24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乐昌市、仁化县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对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虐待被托养人员案涉案的20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翠琼、潘忠蔼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广东省纪检察机关对事件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107名公职人员同时进行了严肃问责。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翠琼(新丰县民政局原局长)、潘忠蔼(新丰县民政局原主任科员)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职权,合伙违规成立托养中心,非法经营期间,存在虐待被托养人员等行为,并造成被托养人员身体健康受损死亡。曾任新丰县分管民政工作副县长的赖展锋等7名被告人不依法履行管职责,导致该托养中心实际脱离管、长期违法经营。
根据有关规定,广东省对在该事件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新丰县、韶关市和省民政厅等单位107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给予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洪(时任省民政厅厅长)留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给予新丰县委书记陈景辉(已免职)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了纪政务处分。
另据报道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委对中央纪委驻审计署原纪检组组长、审计署原组成员郑振涛和广东省政协组成员、副大大邓海光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郑振涛同志作为时任广东省韶关市市长、市委书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受助人员死亡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邓海光同志作为时任广东省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省长,对社会救助工作重视不够,对上述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