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之琳被塞高尔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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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的关之琳被塞高尔夫球

关之琳简介:关之琳素有“香港第一美女”之称。年幼时就被许多叔叔阿姨称作 “小美人”,有的戏称其为 “搪瓷娃娃”。 在读小学时,同学称她是班上 “漂亮的小公主”。在读中学时,亦是有名的 “校花”。 关之琳曾在女校就读,毕业于马利诺书院。 1998年,被美国著名杂志《PEOPLE》(人物)评为全球50位最美丽的名人之一。同年,在一项香港美女票选活动中,被选为“香港经典美女”。

当年关之琳自愿被塞高尔夫球真相, 称那感觉至今难以忘怀

当年,关之琳午夜去圣玛丽医院从下体取出两个高尔夫球已经让人觉得变态,可是她也赚了两千万港币啊,一个一千万。凭那两千多万,关之琳现在可以养黄家诺。你可以问她那幢豪宅的事情,也可以问她和刘銮雄的关系,她都会平平静静地说,像上元宫女说天宝旧事一般,痛痒都隔了层皮。但是,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拿这条新闻去问关之琳,她必定脸色大变。心中之惨痛屈辱,想必是莫可名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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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之琳:无法面对下体被塞球的痛

对高尔夫球不了解的同学,请接受一下科普。高尔夫球有多大呢?直径不得小于42.67毫米,两个高尔夫球……自己想吧。

当天午夜,刘銮雄派人带着关之琳前往香港圣玛丽医院,在救治之前,刘銮雄的人要求医生保密,不过当医生了解了情况之后,还是大吃了一惊,真想像不到娱乐圈竟然如此变态,竟然玩的如此疯狂,下体都塞高尔夫球,真是百闻不如一见,虽然医生们答应了保密,但是在小范围内还是私下有讨论过,后来不知道被谁传了出来,捅到了网络上,成为了热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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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銮雄有多有钱?

刘銮雄,1951年生于香港,祖籍潮州,弟弟刘銮鸿,人称“细刘”,刘氏兄弟具有潮汕人的精明,对数字极为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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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銮雄眼光敏锐,极具魄力,以狙击手姿态驰骋于香港股市,自1985年迅速崛起。现已发展成为拥有4家上市公司的综合性大集团,总市值追随十大财团之后,成为香港候补财阀,业务扩及地产、传媒、建筑及制造业等方面。在《福布斯》2012年“香港富豪榜”上,刘銮雄以65亿美元财富位列第5位。在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他在“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上以21亿美元财富位列第458位。

其实连李嘉欣、蔡少芬如此漂亮的女人,都在他的钱袋前,当时曾追过刘嘉玲的香港大亨刘銮雄(他送给刘嘉玲的见面礼是浅水湾的一套海景别墅,价值一千多万港币。曾有媒体评论:梁朝伟只是刘嘉玲的一个男宠小白脸,坐不住了想出高价要买回材料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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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获的侵权球杆头套涉及的商标 东莞市中院供图

一根Titleist高尔夫球杆,一般售价2000元-4000元。山东泰安的成先生却在网上花130元买到了一根。在高尔夫球场,成先生的朋友怀疑球杆是山寨货,进而牵出一桩制假售假200多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今年11月12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二审判决结果出炉,主犯上诉人杨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制售团伙自成“山寨一条龙”

2018年7月15日,山东泰安的成先生拿着从淘宝店买来的球杆和朋友一起玩。朋友问球杆买了多少钱,成先生说加上运费一共130元,朋友怀疑球杆是山寨货。7月17日,成先生到所在地级市公安局报案,案件移交到东莞公安机关后,经侦查取证,10月22日,东莞市公安机关对“山寨”球杆的生产和销售窝点分别进行查处,现场抓获“带头大哥”杨某及其雇佣的一众生产、销售人员,当场缴获假冒涉案品牌高尔夫球杆成品(价值约28.4577万元)、半成品、配件一批(价值约39.7753万元)及涉案电脑等物品一批。

据悉,从2017年6月开始,该制售团伙“带头大哥”杨某便雇佣杨某某、何某、金某在东莞市樟木头镇某工业园内进行山寨生产。在未得到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由杨某负责大批购买高尔夫球杆所需要的配件,其余雇佣人员则在上述窝点生产组装、贴标生产带有“Callaway” “Taylor Made”“PING”等商标的高尔夫球杆。另外,杨某还专门雇佣张某在网上设立“酷唯商品”淘宝店,用于销售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高尔夫球杆,截至案发销售金额已达221.3674万元。

主犯被判四年三个月

东莞中院二审认为,杨某等一众制售团伙成员无视国法,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原公诉机关指控杨某等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但杨某所雇佣的其他成员系从犯,法院酌情对其减轻处罚;杨某等人在庭审中均能自认其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今年11月12日,东莞中院二审判决如下:主犯上诉人杨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而负责销售的张某则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8万元。其余人员分别判处8个月至1年的有期徒刑和2万至4万元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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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两种以上商标、经营数额

达15万元以上要重判

根据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记者 王子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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