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
原标题:我省个体工商户登记简化流程
记者9月5日从省工商局获悉,自10月1日起,我省个体工商户登记将简化登记申请材料、优化登记流程,为全省个体工商户“减负”。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流程,推行工商注册便利化,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近日,省工商局结合实际,印发了《青海省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自10月1日起,我省个体工商户将简化名称登记流程、实行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推行审核合一制、优化服务登记方式。对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无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由个体工商户申请人在开业登记时一并填报。申请人现场提供拟用字号,登记人员根据规定,现场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进行名称查询及排重, 并确定个体工商户字号。实行名称核准与开业登记一次申请,一并办理;对不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或不涉及城镇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由申请人自主申报经营场所,自行作出承诺,并对所申报经营场所及其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将注册登记受理人员职责与审查核准人员职责合并,由登记机关具有登记资格的人员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册登记申请事项依法进行受理、审查、核准,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发放营业执照;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注册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文书,承诺知晓全部条款内容并当场签字确认。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实行当场核准。
此外,省工商局还将强化事中事后管。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等管方式,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及时纳入管。如在检查中发现申报的经营场所不实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工商部门还将按照相关规定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对未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取得经营场所使用权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