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扶老人事件: “济南扶老人引争议”事件当事
12月26日,山东济南一名骑自行车的老人倒地,前面骑摩托车的男子称,他看到后扶起老人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老人清醒后称是该男子将其撞倒,男子则称他只是主动扶人,还有视频为证。今日,济南交警方面通报称,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对两车痕迹检验鉴定,初步查明是摩托车从自行车右侧超越时,摩托车左侧车把与自行车右侧车把刮擦,导致自行车摔倒,老人受伤。
对于警方的调查结果,骑摩托车的当事人张先生对北青报记者称,车重及刮擦的程度属于无感知刮擦,化学成分鉴定是发生了轻微刮擦。张先生表示接受警方的鉴定结果,会等待交警部门进一步的事故责任认定,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为舆论为对方家庭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希望能减少对对方的影响。
(北青报记者 郭琳琳)
责任编辑:郑立文(E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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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 据陕西高院消息,2019年8月23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辛海平故意杀人一案,裁定驳回辛海平上诉,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上诉人辛海平因怀疑在乘坐西安市302路公交车时被人恶意扎针,遂产生对302路公交车报复泄愤的恶念。同年6月22日下午3时38分许,辛海平携带剔骨刀乘上302路公交车。当车行驶至红光路西凹里村村口的铁路闸口时,辛海平持剔骨刀对车上人员进行砍杀,车内人员纷纷从门窗逃离。辛海平持续对从公交车上逃离乘客及过往群众进行砍杀。辛海平先后砍杀群众11人,致4人死亡,7人轻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辛海平为发泄私愤,持刀砍杀公交车上无辜乘客及沿途过路群众,致4人死亡,7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辛海平故意杀人犯罪,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来源:陕西高院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