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 对想养狐狸的朋友的忠告
首先,我想奉劝大家对于买狐狸这个决定,一定要慎而重之。据我所知,一大半一时兴起开始养狐狸的人都是后悔的(包括我自己也后悔过)。狐狸不比狗,不喜欢了可以送人,狐狸身性多疑,频繁换主人等于在打击它对人类的信心,而且随着狐狸的长大,自卫能力的增强,新主人也有的苦头吃了。如果我们将养狐狸的条件分为软件和硬件两类的话:
软件;1.对狐狸的爱心,注意是对狐狸,不是对动物。如果你是因为养狗办证太贵养猫不亲人,而狐狸很漂亮又有个性才打算养狐狸的话,劝你放弃这个念头,亲主人的狐狸的确有,但那是主人付出很多心血换来的。大多数狐友都反应狐狸凶,咬人。(性格本身就温顺的也不是没有,但真的很少,我现在网上网下知道的几十只狐狸,只有两只是不怎么咬人的,当然我也只是见过一次或者听说)。
2.对狐狸的耐心,狐狸拉bb的问题很难解决,你可以关笼子,不过关笼子的狐狸很难亲人,大概要两个月,想狐狸亲人的话散养最好,两个礼拜就成,不过也意味着你得跟着他后面擦bb,好像很多小狐狸都会吃bb。
还有最好别打狐狸,狐狸是越打越凶的。狐狸是有个性的,就算比较亲人了,不想理你的时候也不会理你,强行去抱去摸,说不定会被咬,它认定的事改过来有点难,比如它认定了在地板拉,在笼子里关它就睡觉,出来就开始拉。
3.对狐狸的宽容,你必须牢记狐狸是野兽,狗和人类相处了几千年,才会潜意识服从人类。狐狸几千年来很少被当做宠物饲养,还没被驯化,所有原始本性都有保留,吃东西的时候最好别惹它,尤其是刚抱来的时候,还有就是对它味道的宽容,狐狸本身不臭,但是bb很臭,很多卖家都说狐狸切除臭腺了,但他的bb照样很臭。
硬件:1.空间上,最好一个人住,可关笼子可散养。其次,如果和家人一起住,必须得家人也喜欢狐狸,家人不喜欢狐狸后面容易造成很多麻烦。
2.时间上最好是在家呆的时间长,学生一族上班族没时间的还是放弃养狐狸吧
3.经济上要独立,起码半独立,不然你父母想处理掉狐狸的时候你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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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子因情绪低落在朋友家自杀 家属状告对方索赔
市民陈先生做梦也想不到,邀请情绪低落的朋友来家中做客,自己转身走开几分钟,对方就坠楼身亡了。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对方家人会将自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那么,这种情况下,陈先生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25岁的陈先生和比自己小两岁的芳芳曾是同事,二人关系一直很好,后来陈先生跳槽,但两人仍一直保持密切的来往。一年前的一天,陈先生下班后打电话邀请芳芳来家中做客。
市民陈先生做梦也想不到,邀请情绪低落的朋友来家中做客,自己转身走开几分钟,对方就坠楼身亡了。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对方家人会将自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那么,这种情况下,陈先生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25岁的陈先生和比自己小两岁的芳芳曾是同事,二人关系一直很好,后来陈先生跳槽,但两人仍一直保持密切的来往。一年前的一天,陈先生下班后打电话邀请芳芳来家中做客。
芳芳应邀前来,就在陈先生到厨房准备水果时,本来坐在客厅的芳芳突然从客厅窗户坠下五楼身亡。事发后,警方对芳芳的死因进行了侦查,排除了陈先生的嫌疑。
女儿无故在别人家中丧命,芳芳的父母悲痛欲绝,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先生芳芳赔偿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近30万元。
芳芳的父母称,女儿和陈先生是男女朋友关系,芳芳生前精神正常,不可能无缘无故跳楼自杀,陈先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而陈先生则觉得很冤枉,他说,自己和芳芳只是曾经的同事关系,并非男女朋友关系,事发当天,因为领导批评了芳芳,所以她到家中时心情就不好,自己还开导了几句,根本没想到她会跳楼。“我在此期间,未对芳芳实施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用语言刺激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陈先生说。
法庭审理后认为,虽然芳芳的死和陈先生无直接关系,但陈先生仍应当承担20%的次要责任,支付死者父母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8万余元。
明知对方情绪低落更应承担注意义务
以案释法
法院宣判后,很多人都有疑问,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对此,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解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陈先生邀请芳芳到其家中聊天,芳芳来之前无任何反常举动,而陈先生明知她当时心情不好,本应当给予安慰并注意芳芳有无反常行为,但其未预料到芳芳会发生从其家窗户坠落而亡的严重后果,陈先生理应承担责任。
芳芳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生命的宝贵,也应知晓从楼上坠下的后果,但其不能理智面对生活矛盾,造成其死亡的严重后果,故芳芳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陈先生应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综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陈先生对芳芳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
法官表示,此案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在与他人相处时,也要负担起注意义务,如发现对方有异常,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悲剧的发生,否则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