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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加入发小"私家侦探"公司 涉嫌非法买卖信息被批捕
正义网枣阳1月21日电(通讯员王晨曦 李涵)男子被发小以开私家侦探公司为由,劝说加入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团队。通过与他人合作,在团队内负责收集客户需求和反馈客户信息,运转公司非法赚取资金。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余某依法批准逮捕。
余某和杨某从小是同学,两家是邻居,于是两人成为关系很铁的发小。原本余某在家安分上班,主营桌球、茶室、等业务。一天,杨某找到余某,提出想开一个私家侦探公司,主要负责催收债务和进行私家侦探的业务,并向余某发出邀约。余某有些心动,做了几年的生意,感觉这个想法比较新奇,加之两人关系不错,余某便答应了。
在注册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时,杨某因有前科,无法成为注册法人,在杨某央求下,余某答应成为该公司的注册法人,杨某是实际控制人。
公司成立后,打着“私家侦探”的名号,制定了交易方式、信息报价、收款方式等各项规定,先后招募多人利用倒卖信息从中非法获利。短期内的快速获利,让余某心有不安,隐约觉得自己从事的是违法工作,于是他向杨某提出不再担任注册和法人,甚至想退出公司。杨某再三劝阻,并称此事不是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
经查,在该公司运营盈利短短三个月期间,余某个人及其负责小组公民个人信息交易违法所得共计31.1496万元,个人工资及提成2.88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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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私家侦探”获刑 无锡首例“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一审宣判
“真相只有一个”,当年这句名侦探柯南的经典台词红遍大江南北。很多人儿时都是通过这句话了解到“私家侦探”的存在。智勇双全、心怀正义,经常采用秘密手段调查取证,最终将凶犯绳之以法。然而现实中调查市场却暗藏不少灰色地带。一些所谓的“私家侦探”打着市场调研、统计调查的名义,干着跟踪、偷拍、GPS定位帮人调查婚外情的勾当。8月9日,由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无锡市新吴法院审理的无锡首例“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赖某某、王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八千元。
30多岁的男子赖某某在无锡市区成立一家市场调查工作室,通过在网络、街头小广告等形式招揽“婚恋调查”、“市场调查”生意,并招聘被告人王某某担任临时工,协助开展“私家侦探”生意。赖某某被警方抓获时,他正为委托人跟踪一辆宝马车的轨迹。警方在被跟踪车辆底盘上,查到了一个定位器。这个定位器可与赖某某手机实时连接,车主一般很难发现。随后警方从赖某某的工作室、家里等处,共查获5套定位器。
据悉,找赖某某调查的委托人,多数是因婚恋感情上的烦恼而来:有妻子发现丈夫在外面生了小孩,想要查个水落石出;有妻子怀疑丈夫借口出差带着情人出去玩,要求跟到外地去核实;有人想获取证据,离婚时分割到更多财产……赖某某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采用全程跟踪手段,根据跟踪的难度和时长确定收费,临时拍一次费用1000元至3000元,包时间随叫随到的话则有1万多元7天和2万元15天的“套餐”优惠价,到外地“出差”还要额外收费。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谈好价钱后,委托人向赖某某提供对方的各种信息,包括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车牌号等等,赖某某随即安排跟踪调查,在被跟踪对象的车尾部底板安装车载定位器,以文字、照片、视频等形式将对方行踪轨迹信息报告给客户。
经查,2019年3月下旬至4月间,被告人赖某某、王某某经事先共谋,通过安装车载定位器的方式获取被害人位置信息,对3名被害人进行跟踪拍摄,并将非法获取的行踪轨迹信息提供给他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09万元。在宣判现场,赖某某坦言自己有三个孩子,本想靠这本生意养家,没想到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锒铛入狱,不禁留下悔恨的泪水。
“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授权不得侵犯。” 新吴区法院周倩倩法官表示,赖某某和王某某非法获取并被害人的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大家,遇到婚恋纠纷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证据,不仅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纠纷的解决起到实质性帮助,而且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遇到婚恋纠纷的人,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侵犯他人权利的方式获得的证据,在诉讼中不会被认可。扬子晚报/扬眼 记者 刘梦雪 通讯员 辛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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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了找到欠自己钱的人他请“侦探公司”帮忙 结果被骗2千多元
扬子晚报网8月7日讯(记者 张建波 顾溶熔 华茜)因一直找不到欠了自己钱的人,同时感觉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受害人李某便尝试寻求其他渠道帮忙查找,比如找私家侦探。没曾想忙活了半天,花了近3千元,最后人没找到,自己还被对方给“拉黑”了,这才意识到是上当了。记者8月7日从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下称“惠山法院”)获悉,据查,通过这样的手法,被告万某等人先后骗了一万多元,多人上当。法官还特别提醒,所谓“侦探公司”本身就是违法的,且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本身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请“侦探公司”帮忙找人,服了前后却被对方“拉黑”
2017年7月,李某因一直找不到欠了自己钱的王某,便尝试寻求其他渠道帮忙查找。李某在手机浏览器上输入搜索关键字“定位”,页面上显示出多条搜索结果。
他发现,第一条搜索结果显示的是一家私家侦探公司的网页,上面还留有公司的联系方式。便按照这个号码打电话过去,随后一个听起来十分年轻的男子接听了电话。
“你们能通过手机号码定位使用者的位置吗?”“可以的。”“那怎么收费呢?”“单次定位是每次600元,24小时定位是每天1600元。”之后,对方就要求李某添加微信,并强调收款方式只接受红包付款。
李某考虑了2天,虽然不知道定位效果,但是暂时也没有更好的方法找到王某的下落,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在微信上联系了那家私家侦探公司。由于微信红包限额200元,李某分三次给对方发了600元红包。
几分钟后,对方就给李某发来一个地址,并配了具体位置的截图。看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李某便相信了对方的能力,要求做24小时的定位,并再次通过发红包的方式给对方转了1600元。一个小时后,对方给李某发来一个新地址,李某立刻根据定位截图赶过去,发现是一座商务楼。
李某有些疑惑,但对方坚称定位的信号一直没有移动,就在这座楼里,于是李某硬着头皮跑遍了每一个楼层,但是没有找到王某。李某再次微信联系侦探公司,对方说维护系统暂时无法定位,让李某等待,几个小时后,对方又发送了一个地址给李某,李某却再次扑了空。
而李某再打公司电话时,接电话的人却说刚刚才换班,不知道李某所说的情况,但李某从声音分辨出和他刚开始联系的是同一个人,随即李某的微信也被对方拉黑了,李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报了警。
“侦探公司”违法,查询的人本身也“违法”
2017年9月,无锡公安部门在一小区抓获了一个以帮别人查询信息为幌子进行诈骗的团伙。
据查,2017年5月至9月间,万某某(已判刑)先后雇佣文某、孙某、顾某、孟某(均已判刑)和被告人徐某等人,先注册信息技术公司并制作公司网页,将页面挂到网上推广寻找客户,声称可以帮助客户查询个人详细身份信息、微信聊天记录、开房记录、手机位置、行踪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再将自行编造的虚假信息发送给客户博取信任,再以收取手续费、保密保证金等为由骗取客户钱财共计53万余元。
其中,徐某参与骗取受害人李某等人11300元。惠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在案的退赃款11300元由公安机关发还各被害人。
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称,随着国家对电信诈骗打击力度不断增大,犯罪分子也在不断翻新犯罪手法,将传统的电话、短信诈骗转向网络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本案中,被告人通过构建网站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信息,并利用被害人欲通过较隐蔽的手段获取他人信息的心理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属于典型的网络诈骗犯罪。而该类诈骗行为可在短时间内诈骗被害人巨额钱款,且案件的侦破难度较大,被害人损失一般难以挽回。
法官提醒,法律明确规定,通过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即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在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个人信息的同时,不要通过非法手段去获取他人信息。 编辑:王育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