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毕业证:52名高中生拿到无效毕业证官方否认学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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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活久见!陕西一高中52名学生拿到“无效”毕业证

来源: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

新京报记者 王煜

红色封皮,烫金字体。19岁的全安(化名)打量着自己的高中毕业证书,发现没有加盖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专用章的钢印。

今年夏天,陕西省宝鸡市卧龙寺中学的52名毕业生,有着一样的遭遇。他们质疑高中毕业证为“”。在接受重案组37号采访时,卧龙寺中学校长唐军宁承认“违规招生”,无法为部分学生办理学籍和有效毕业证。

此前,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回应称,涉事学生当年中考成绩未达到普通高中入学水平,所持毕业证足可证明其完整接受了高中教育,并非“”。

未达线考生入读公办高中

三年前宝鸡市中考放榜,全安的总分不到360分。与此同时,宝鸡市公办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线为406分,自费的择校线,也超过380分。除了民办高中,他似乎没有别的选择。

全安告诉重案组37号,成绩揭晓后,自己接到了自称宝鸡市卧龙寺中学招生老师的电话,称市里考虑到该校生源质量较差,又单独划了一道“自费线”,只要考分超过350分,便能以择校生的身份入读。

尽管卧龙寺中学在当地名声一般,但考虑到其公办身份,全安还是交了6000元择校费,之后他成为了卧龙寺中学2013级的一名学生。

在校三年,全安与公费生一起上课,一同参加考试。他介绍,卧龙寺中学2013级4个班,约160名学生中,像他这样的线下“自费生”达到了52个,将近总人数三分之一。

直到高考报名前夕,像全安这样的择校生才获悉,由于自己的分数线并未达到宝鸡市普通高中入学要求,他们始终没有取得相应的高中学籍。

“老师跟我们说,以后会补办。”全安说,看到自己的毕业证后,他才明白,在卧龙寺中学读书的三年,自己一直是“借读”的身份。

教体局否认学校颁发

全安的毕业证封面上,印有“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和“陕西省教育厅制”字样。打开内页,“宝鸡市卧龙寺中学”和校长唐军宁的印章清晰可见。不同的是,在全安的证件照附近,本应盖有“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专用章(钢印)”的位置,却空空荡荡。

重案组37号注意到,在全安的毕业证中,身份证号一栏下边是“学籍号”。对比发现,学籍号与身份证号一致,仅仅是前面加了个“高”的拼音首字母“G”。全安说,卧龙寺中学的“自费生”,学籍号均为此格式,与公费生有明显不同。

毕业证书的封底,明确说明,无“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专用章(钢印)”的,属于“无效”。

也就是说,全安手中的高中毕业证,是一本无效证书。全安和不少同学质疑,卧龙寺中学给自己发了“”。

对此,宝鸡市金台区教体局一名李姓工作人员回应称,毕业证书盖有学校和校长的印章,已经能够证明学生的学习经历,因此不存在“”一说。

焦点

毕业证书上为何没有钢印?

低于高中录取线,不具备建档条件,不具有普通高中学籍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普通高中毕业生只有在达到毕业要求后,才能获得加盖钢印的毕业证书。这部分要求,就包括“必须具有正式普通高中学籍”。

《办法》颁布于2013年8月22日,正是在那一年9月份,52名线下考生入读卧龙寺中学。

宝鸡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解释称,按照规定,低于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并不符合招生资格,不具备建档条件,因此不具有普通高中学籍。

也正因为此,像全安这样的高中毕业生,在完成了三年的高中阶段学习后,只能收到一纸“无效”毕业证。

卧龙寺中学是否违规招生?

当地教育局曾通报批评该校;校长承认违规招生

明明分数未达标,却一下子收了52名线下考生,卧龙寺中学此举是否涉嫌违规?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宝鸡市教育局回应称,针对部分学校招生存在的问题,早在2013年,宝鸡市教育局就专门下发[2013]383号文件进行通报批评,其中就有卧龙寺中学。

全安向重案组37号出具的一份收据中,征收项目被标注为“择校费”,总计6000元,收费时间为2013年9月4日,加盖有卧龙寺中学的财务专用章。

8月4日下午,卧龙寺中学校长唐军宁在接受重案组37号采访时,承认学校确实系“违规招生”。他表示,学校曾经试图通过协调,给这部分自费生注册正式的学籍,但由于政策收紧,因此一直未能如愿。

“无效”毕业证会不会影响学生前途?

学校称学生日后在升学、参军、就业遇到问题,学校可配合解决

高考前夕,自费生收到通知,以“社会人员”的身份参加考试。高考放榜后,不少人都被大专院校顺利录取。

南京一名资深教师向重案组37号表示,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高等学校新生在经过入学资格复查后,可以统一办理学籍电子注册。“高校的学籍信息,与中小学阶段的学籍不是一回事。”

全安告诉重案组37号探员,自己原本打算入伍,因高中毕业证书无效,只能以初中学历参军。权衡之后,他填报陕西省内一高职院校,打算毕业后再从军。

面对部分学生的焦虑,唐军宁向重案组37号探员回应称,学生日后在升学和参军、就业方面遇到障碍的,可以由学校开具证明,“学校会配合解决学生以后遇到的问题。”

盘点

重案组37号检索发现,类似高中违规招生,导致在校学生成“黑户”案例,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生。

湖南株洲

今年2月,湖南株洲九方双语学校被曝违规招生,高一超过6成学生无学籍。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调查,九方双语学校去年秋季的招生指标为150人,但实际招收学生达459人,除38人注册了职高学籍,无学籍的学生达271人。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由于部分涉事学生并未达到普高学籍要求,只能注册职高学籍,以职高学生身份毕业。

山东潍坊

入学一个多月,山东潍坊百树学校的380多名“高一”新生才发现,自己一直是“黑户”。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校方回应称,因为没有办学资质,学生不能在百树学校入学籍。

百树学校一名负责人表示,为了实现学校当初让孩子三年后参加高考的承诺,他们将让学生的学籍挂靠在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未来可以职高生的身份参加高考。

(根据公开报道整理)

责任编辑:张淳 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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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落户“零门槛”≠“零要求” 3人造假代办武汉市户口被诉

正义网武汉8月16日电(通讯员潘星)“现在武汉限购,我又想在武汉买房,操某某告诉我可以办,只要我交户口本和身份证给他。”李先生说道。李先生是一起伪造单位印章案的证人,2017年9月通过操某某办理落户武汉手续。2018年7月30日,这位“神通广大”的操某某因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武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他的同伙张某也因犯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8年2月28日,武昌区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操某某、张某等人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历经5个多月,两次退查。6月19日,武昌区检察院最终以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为“武汉百万大学生留汉新政”落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武汉出台该项新政后,武昌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伪造大学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认证,利用虚假信息,违反政策规定落户武汉的案件,威慑效果显现。 

伪造大学毕业证书的制造交易流水线 

经查,犯罪嫌疑人操某某原经营着一家眼镜店,由于经营不善停业,后与龚某(在逃)做起社保代缴的生意。2017年6月,武汉出台大学生落户新政,他们便开始代办大学生落户业务。根据当时的政策,主要采取帮对方注册公司报税,半年后办理落户,于是这批业务要到半年后才能完结。同年10月,武汉放宽政策,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缴税证明等材料,极大方便了大学生落户。 

11月底,操某某、龚某等人服务的客户中有真实学历的都落户了,而另一批希望落户武汉却不满足落户政策的一批人呢?操某某等人动起了“歪脑筋”。 

张某告诉操某某自己有“渠道”快速拿到毕业证,还能通过窗口验证,操某某看过样品,发现扫备案表上的二维码可以链接到学信网的网站,觉得没有问题,就与他约定5000元一套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操某某把客户的身份资料发给张某,张某通过陈某某(在逃)拿到毕业证和注册备案表交给操某某,再转交客户办理户口准迁证明。 

操某某等人对外谎称可以通过办理社保办到武汉户口。据其供诉,一般急于办理户口的人不会追究详情,而且大多办理武汉户口的都是为了买房和就学。 

一次冒险失败后牵出的造假案 

大学生办理武汉户口需要凭大学学历证明等材料在政务中心办理准迁证,再去派出所办理落户。 

2017年4月,邓某要在武汉买房,为小孩上学,想把户口迁到武汉。他在网上看到操某发布的信息,称可以通过社保办理武汉市户口,便转账到操的支付宝账户近3.8万元,向其提供了身份证和户口本。 

11月中旬,操某电话告诉邓某“事情办好了”,让邓某去武昌区政务中心拿准迁证。到政务中心后,操某给了邓某几张资料,让他背下伪造的身份信息:武汉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专科毕业,单位为武汉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而邓某实际最高学历为高中,待业中。在政务中心窗口按操某某教他的说词,邓某顺利拿到准迁证,随后来到积玉桥派出所办理落户。 

公安机关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毕业证很可能系伪造,立即终止办理,并启动倒逼追查,发现在办理准迁证环节中,多份学历信息涉嫌造假。公安机关于2017年11月21日立案侦查,11月24日将操某某、张某抓获归案。随后,公安机关立即对非法取得落户资格的人员进行清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据操某某供诉,他共收取了20多人办理武汉户口的费用,这些办理落户武汉业务的人员会提前拿到一套假资料,提前背好学校学历和工作信息,到窗口单位依照程序办理。 

真假印章谁说了算 

“判断印章是否系伪造,需要由公安机关物证鉴定中心或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对印章样本进行比对。本案中被伪造的印章无实体印章,无被伪造印章的原件,目前许多鉴定机构对伪造印章的复印件不予鉴定,增加了办案难度。”办案检察官说道。 

经过几番查找,办案检察官终于联系到湖北诚信司法鉴定所,该鉴定所具备鉴定资质,并且认为“被鉴定材质符合鉴定条件”。由查获的伪造文件资料中抽取四个毕业证印章印文送检,与样本印文进行认真比对,发现二者存在非常明显的区别,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送检的印章印文与提供的(官方)样本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 

最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操某某伙同张某、龚某(在逃)、陈某某(在逃)利用本市对留汉大学生落户的新政策,收取多人钱财,并使用伪造的事业单位印章制作虚假的大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文件,骗取本市武昌区政务中心出具的户口准迁证,从中非法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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