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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8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单位行贿、骗购外汇一案。
被告人赵少麟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骗购外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赵少麟在充任其子赵晋实际控制的公司总顾问期间,伙同赵晋请托他人为其公司非法经营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并行贿价值人民币444.895万元的财物;帮助赵晋采用伪造对外贸易合同、虚构向境外支付费用手段骗取有关机关审批文件用于骗购外汇并汇至境外,共计美元4170万余元。
70岁的赵少麟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所以对他从轻、减轻处罚,不过对他罚金数额却高达千万,此前十分少见。
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我国刑法在骗购外汇罪的处罚上,采用的是比例罚金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赵少麟涉案数额高达4170万,注意,还是美元,所以罚金高也是理所当然。
对于那些犯贪污受贿罪的官员,也有明确的罚金标准。
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
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2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5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刑法规定并处罚金的其他贪污贿赂犯罪,应当在1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
相比于同量级的老虎而言,赵少麟获刑的刑期相对短,但这不能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
在中纪委对赵少麟的通报中,首次出现“大肆进行利益交换、利益输送”“拉拢腐蚀领导干部” 等表述,而且其子赵晋更是拉拢腐蚀高级领导干部的“赵瑞龙原型”。
赵晋能量大,路人皆知,其地产项目涉及江苏、天津、山东和河北等地,注册数十家公司,“手眼通天”。他在天津政界的许多关系都是依靠赵少麟的关系建立起来的,其负责开发的多个项目普遍存在擅自增加楼房层数,将卧室处理成“飘窗”“装饰性阳台”的计算方法,无限制扩大容积率,牟取暴利。
赵晋还靠行贿拉拢、靠会所腐蚀多名领导干部。他在北京高档小区缘溪堂设有会所,连买带装修耗资1亿元,不仅为官员提供会所服务,还提供服务,并以偷拍作为要挟。
有媒体披露,国家行政学院原常务副院长何家成,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天津市政协原副大大、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等,或都与赵氏父子有关。
其中被检方坐实的主要有两人,一是杨卫泽,二是王敏。
2006年底,赵少麟不再担任省委常委,并退出领导岗位。同期,年轻的杨卫泽跻身省委常委,在之后的十年里,他一直“照顾”赵晋。
赵的地产公司接连在建邺、江宁、下关等不同区域拿下8块土地,总成交额超过33亿元。知情人士透露,他拿下的地,基本上都与杨有关。
王敏则利用职务便利,为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晋等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职级晋升、工作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而赵晋也对王敏“知恩图报”,先后向其行贿现金、房产、 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达人民币1800余万元。
来源:长安街知事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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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南京:涉案金额102亿元!南京警方破获全市首起“黄金票”虚开增
原标题:涉案金额102亿元!南京警方破获全市首起“黄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扬子晚报网7月25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茂川)近日,南京警方联合市相关部门成功破获全市首起“黄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达102亿元。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罪,2019年6月28日,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二个月。
去年以来,南京市税务部门发现浙江省台州市人陈某某在南京冒用他人名义虚假注册多家“空壳”公司,于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期间,骗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南京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办案民警发现,陈某等人自2014年以来通过寻找职业工商税务代办人,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南京申办了南京37家空头公司,再由所谓的“会计”申领、代打发票,大肆向浙江、山东、广州等地受票企业以面料、服饰等为品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票面价税合计金额5%左右的票点,“职业票贩”加价后出卖给受票企业用于抵扣。该团伙利用37家空壳公司开票进销项价税合计约102亿元。
民警在侦查过程中还发现,嫌疑人通过增加注册公司数量、缩短运营时间短、模糊实际控制人身份等手段逃避侦查。嫌疑人在作案时,往往利用不同身份一次性注册几十家公司,每家公司均在几月后便予以废弃。
同时,陈某在公司内部还存在层层设卡、上下级之间杜绝互通的情形。民警经过深入分析,循线追踪奔赴山东、上海、湖南等地,最终于2018年3月12日在安徽将主犯陈某抓获。
南京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黄金票”就是嫌疑人大批购买黄金,所得到的增值税发票。嫌疑人在购买了黄金之后,以包含增值税的价格转手卖给个人消费者以及一些不需开票的黄金加工店,实现资金回笼,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以票面金额3%-11%的价格将给票据中介和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的企业。违法购买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以票面金额17%的比例到税务机关抵扣应纳增值税额,骗取国家税收非法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