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啦!母亲大人》董洁尹昉演绎中国版“东京塔”母子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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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的《再见啦!母亲大人》董洁尹昉演绎中国版“东京塔”母子深情

Yes娱乐12月17日综合报导 12月14日,由优酷、魔瞳影业联合出品,曹盾、荆冲联合执导,董洁、尹昉领衔主演,改编自作家不良生散文集《云上:与母亲的99件小事》的现实题材超级剧集《再见啦!母亲大人》在宁波象山开放首次媒体探班,董洁、尹昉、蔡鹭、陈泇文等一众主演齐齐亮相,引爆剧集期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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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演员集结合力打造精品剧作

探班当日恰逢拍摄年夜饭场景,陈设和老道具的细致还原让大家恍惚穿越回十几年前小县城农历年红红火火、热热闹闹的气氛中。走戏时,众演员围成一桌一边互怼吐槽,一边讨论剧本,“一家人”轻松欢乐、笑声不断的拍摄氛围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实拍中,众演员细腻鲜活、极具感染力的演技令人又很快投入到故事中去,令人愈发期待他们在剧中的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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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剧是董洁首次尝试30年跨度的母亲角色,挑战演技,不惧变“老”;尹昉出演儿子丁小军一角,两人合力演绎三十年母子深情。同时,《再见啦!母亲大人》将原着改编后也加入多个鲜明的角色,汇集赵魏、芦芳生、蔡鹭、曲栅栅、公磊、张瑶等实力演员,王楚然、陈泇文、蒋雪鸣、杜双宇、曾淇、宫正晔等青年演员也倾情加盟,共同演绎渲染这部温暖人心的作品。

随后的群访环节,董洁、尹昉、蔡鹭、陈泇文等也各自分享了自己对于角色的解读和拍摄过程中的感受心得。董洁大赞尹昉是个很好的演员,尹昉谈到自己与丁小军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因而能帮助他理解渲染角色。尹昉和陈泇文也在采访中谈到在剧中两人的感情线一波三折。据悉,尹昉在剧中不止有这一段感情线,这也让大家十分好奇剧情的展开和丁小军感情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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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准制作班底协同保驾护航

《再见啦!母亲大人》由曾执导过《长安十二时辰》、《海上牧云记》、《小儿难养》、《裸婚时代》等剧的曹盾导演及获第十二届“电视制片业十佳”表彰的荆冲联合执导。该剧也是两人在《长安十二时辰》之后再度合作。同时,美术指导杨志家,视效指导庄严,音乐指导刘小山,服装指导宋韬,化妆造型张丽等行业一线班底强强联手,共同着力把关,为渲染高品质的优秀作品保驾护航。

《再见啦!母亲大人》剧本摈弃传统的单线叙事方式,大胆尝试双线并行的叙事结构,从改革开放大时代背景下苏北小镇的一对再寻常不过的母子丁碧云(董洁饰)和丁小军(尹昉饰)的生活日常切入,勾勒出在时代裹挟下母子二人并行交织的人生轨迹,具有引人深思的现实关怀和人文情怀,自开拍起就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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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现实题材温暖疗愈告别之殇

近年来,优秀的现实题材剧集不断涌现,以不俗的口碑表现迅速占领市场。在此之前,大部分的现实题材家庭剧集更偏向于讨论婆媳关系或者家长里短,鲜少有深刻聚焦在母子关系的作品。在群访中原着作者不良生也谈到自己对母子关系的理解,对于当下网络上小部分群体认为“父母皆祸害”的说法表示不认同,希望通过《再见啦!母亲大人》能提醒大家珍惜与家人相处的美好时光。《再见啦!母亲大人》历时三年打磨,完成了小说到剧本的改编,编剧巩雪谈到创作时最大的难点在于怎样在尊重原着的基础上改编得“真实”、“不悬停”。《再见啦!母亲大人》将视角聚焦在“大背景”中的“小人物”,用真实细腻的美好日常描绘出母子二人渗透在柴米油盐生活中无法抹去的情感连接,填补了目前市场的空白,致力打造成为中国版的《东京塔》。董洁也在采访中评价角色丁碧云是一名伟大的母亲,将自己的全部生活奉献给了最爱的儿子,而这也是角色最令她感动的地方。《再见啦!母亲大人》故事立足于亲情,易引起观众的共情,除了描绘出真实的中国式家庭群像,还侧面刻画出祖国改革开放30年间的变迁与发展。级联起两代人的时代记忆,让多年龄层的观众都能在剧集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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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制片人张阿瞳在采访时也谈到,剧集主题直面中国家庭教育中常常规避谈到的“告别教育”,试图以递进的方式通过主角的经历渲染出人生不同阶段所面对的不同告别。用温暖去抚平伤痛,克制地阐释如何与“成长之痛”和谐共处,集笑点、泪点、燃点于一身,希望将这现实生活的“五味杂陈”尽数渲染,相信会给观众带来更为深刻的情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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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再见啦!母亲大人》将于2020年1月杀青。优酷、魔瞳影业聚合、联动平台优质资源,用最真诚的态度打造落地的、有真情实感的、有温度的品质作品,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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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公开歧视中国人 这位东京大学"准教授"发文道歉了

原标题:曾公开歧视中国人!这位东京大学“准教授”发文道歉了

海外网12月2日电 今年11月,一名自称叫“大泽升平”的男子,以日本东京大学大学院特任准教授的名义,在社交媒体推特上发表“不录用中国人”、“会把中国人的资料筛下去”等涉及歧视的言论,在网上引发极大争议。12月1日,该男子再次在同一账号上发文,称“对于其过激言行(给大家)带来的不便与不愉快,深表歉意”。

据日本《朝日新闻》网站2日报道,该男子名为大泽升平,自称东京大学情报学环学际情报学府“最年轻的准教授”,经营一家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公司。今年11月20日,他在个人社交媒体推特上发文声称与自己相关的公司“不会录用中国人”、“不会叫中国人来面试,在特定时候会把中国人的资料筛下去”等歧视性言论。

由于涉事推特一片骂声,影响恶劣,对此,东京大学于11月24日在其官网挂出声明致歉,称此人为“短期工作人员”,其言论与校方无关。声明称,东京大学认为构成人员的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愿努力保障所有成员不因国籍、性别、年龄、语言、宗教、政治意见、出身、财产、社会地位、婚姻地位、家庭地位、残疾、病患、经历等任何因素而受到歧视,给予大家广泛参与大学活动的机会。

声明最后表示,学府方面对于推特上的言论表示非常遗憾,给各位带来不愉快,深表歉意。为此,东大方面还在当月28日设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

对此,大泽升平本人也于12月1日在其社交媒体推特上发文致歉。他写道:“对于自己的过激言行,给大家带来的不便与不愉快,深表歉意”。他还辩解说:“在一系列推文中提到的关于特定国籍人士能力的判断,是基于人工智能等有限数据的得出的结果”,并称“将来,会谨慎、避免使用自己的推文发表歧视(言论)”。

对于大泽之前的歧视言论,很多日本网友就曾留言表示强烈批判不满。对于他此次道歉,不少日本网友仍觉得并不够诚恳,纷纷表示:“拿人工智能当理由,好奇怪的借口”、“真没教养,最高学府怎么会出这样的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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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有人写“小黄书”被判刑,《纽约时报》竟骂得如此无厘头

这届《纽约时报》,咋就这么不行呢……

前两天,国内一枚网络作者因写秽小说、并贩卖给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读者,被判刑10年半。

国内对此尚在争论时,《纽约时报》居然也跑出来存在感了……

这个事情是这样的……

网络写手刘某某,笔名“天一”,写了本名叫《攻占》的耽美小说,并拿来印贩卖了7000册,从中盈利了十几万。

所谓的“耽美小说”,相信很多年轻的盆友都知道,是以刻画描写男性之间的爱情为主的。

但“男性爱情”本身不是这次的重点。重点在于,天一的小说里含有大量秽的描写……

2017年,一本名叫《攻占》的书籍突然在网络上火爆起来,短短几个月时间,该书籍就通过网络销售数千本。而这样一本“畅销书”也引起了国家扫黄打非办的注意。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督检测中心鉴定,鉴定样本《攻占》为秽出版物。

办理此案的芜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朱佩告诉记者,《攻占》是一本亵性地具体描写男男同性恋性行为的书籍,其中还充斥着大量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等行为,内容十分的不堪入目。

这本小说的内容有多“不堪入目”呢?

据网友们反映,里面含有“未成年的17岁男生强自己的男老师”等内容……

此案已判,争论也有一些。

国内主要的争论点在于,天一“写本小黄书”被判了10年半,有点过重了。

对于“写秽”+“牟利”+“向未成年人传播”,判10年半究竟是不是过重了,隔壁的耿直哥昨天也写过相关文章,其中有咨询法律专家的部分,感兴趣的盆友可以戳下面蓝字阅读:

女子写秽小说卖钱被判入狱10年,对还是错?

请注意:“天一案”受到关注,或者说引起争论,主要的焦点还是在于“判得是否过重了”。

至于天一本人究竟“该不该判”,甚至“有没有犯罪”——相信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毋庸置疑、毫无争议可言的。

@路易太太: 天一是很可怜,但……毕竟判决也是依法

@清醒人生最荒唐:我没看过小说所以不知道她这本到底多yhsq(秽),但听朋友介绍确实有点……法院已经定了yhsq,这就是她的错。

@拾不尽_风前絮:我知道大家很愤怒,很不平,但创作、传播yhsq在现在确确实实就是犯法的……也希望大家不要过度发散这件事,尽量把舆论重点放在为天一减刑上。特别是未成年粉丝,不要因此骂国家,……因为向未成年人传播yhsq真的是一个很重的罪名。

@-Shyanne-糖糖-:法律不一定是完善的,但判决确实是依据法律的,所以引导舆论拿别的案件比来比去的可以消停了!

但是著名美媒《纽约时报》呢,却硬要在这时存在感。

它昨天刊登了一篇“奇文”——

这篇文章有多“神奇”,看两段你就懂了……

Her punishment captured national attention in recent days, with many Chinese citizensdenouncing it as harsh and excessive。 

最近几天,她(天一)的判决引起了全国关注。许多中国公民谴责量刑太严厉、太过分。

In tens of thousands of unusually blunt online comments, many questioned the fairness of the judicial system and said that the government was going too far in its efforts to stop the spread of obscene material。

在成千上万条异常直言不讳的网络评论中,许多人质疑司法系统的公正,并表示政府在阻止秽物品传播方面做得太过不遗余力。

“Pornography is a normal need of adulthood,” one user wrote on Sina Weibo, a Twitterlike site。 “Where’s the crime?”

“作品是成年人的正常需求,”一名用户在微博上写道,“哪里是犯罪?”

哟,“异常直言不讳(unusually blunt)”,您这词用得可够有意思的啊 

微博上的留言和评论那么多,《纽约时报》选的这条也很莫名其妙:“作品是成年人的正常需求,哪里是犯罪?”

……等等,作者你中文不好吗?

天一是因为涉及“传播秽并牟利”而获刑,这跟你所谓“成年人的正常需求”有关系吗??

接着,《纽约时报》又借某个社工之口,来了下面这段。

那更是三观尽毁——

“If she is sentenced for 10 years for writing such a novel as a novelist, then I think it is totally not right,” said Sophia Deng, 24, a social worker in Shanghai。 “It is not at all a very obscene thing。”

上海一名24岁的社会工作者索菲亚邓表示:“如果说她只是因为写了这样的小说而被判了十年,我认为是完全不正确的。这根本不是一个秽的事情。”

Writer of Erotic Novels in China Is Jailed for Producing Gay Pornography (via NYT)

……这就很尴尬了。

在《纽约时报》批评天一被判刑、还借别人之口表示“这根本不秽”时,咱们先来看看你们美国相关的法律吧。

主页君去查了你国司法部的网站,发现了如下内容:

Federal law strictly prohibits the distribution of obscene matter to minors。 Any traner or attempt to traner such material to a minor under the age of 16, including over the Internet, is punishable under federal law。

联邦法律严禁向未成年人传播秽物品。根据联邦法律,任何将此类材料传播或试图传播给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应受到惩罚(包括通过网络传播)。

In addition, visual representations, such as drawings, cartoons, or paintings that appear todepict minors engaged in sexual activity and are obscene are also illegal under federal law。

此外,在联邦法律下,描绘未成年人性行为及秽的图像、漫画或绘画等视觉表现形式,也是非法的。

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the standard for what is harmful to minors may be different than the standard for adults, and offenders convicted of obscenity crimes involving minors face harsher penalties than if the crimes involved only adults

尤其要注意的是,对于向未成年人(传播秽)的有害标准,可能不同于成人的标准。违法者被判处秽类罪行时,但凡涉及到未成年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via www.justice.gov/criminal-ceos/obscenity)

没错,当秽的内容里本来就有未成年人(如天一的小说里描述“17岁学生强老师”)时,你国的法律是更加重判的——

Section 1466A of Title 18, United State Code, makes it illegal for any person to knowingly produce, distribute, receive, or possess with intent to traner or distribute visual representations, such as drawings, cartoons, or paintings that appear to depict minors engaged in sexually explicit conduct and are deemed obscene。 

The matter involving minors can be deemed obscene if it (i) depicts an image that is, or appears to be a minor engaged in graphic bestiality, sadistic or masochistic abuse, or sexual intercourse and (ii) if the image lacks serious literary, artistic, political, or scientific value。 

A first time offender convicted under this statute faces fines and at least 5 years to a maximum of 20 years in prison。

Citizen’s guide to U.S。 Federal Law on Obscenity (via justice.gov)

你国的初犯,碰到类似情况,都会面临罚款和5-20年刑期的责罚。

现在你《纽约时报》却跑过来说,中国对天一的惩罚“不正确”,她做的事“根本不秽”?

就连咱们国内的网友(甚至天一的读者们),绝大多数都只是在说,天一判得“过重”了而已。她究竟有没有违法,这大家心中都有杆秤。

倒是《纽约时报》在这不分是非、替人“喊冤”,你这是哪门子的双标??

天一的事情引起舆论关注,并不算坏事。

如果它能推动咱们部分法律与时俱进、做出适当的调整和完善,相信这会让不少人觉得欣慰。

但这绝不是某些外媒拿来搞双标、颠倒黑白、抨击中国的理由。

这届《纽约时报》,咋就这么不行呢……

你怎么看天一的案件?你怎么看《纽约时报》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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