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男子卖组装的 涉嫌罪名不是非法支?
原标题:男子在二手网站卖自己组装的支,涉嫌罪名竟不是非法买卖支?

作者:王闲乐
平时喜欢玩的张某,在二手购物网站发布了自己组装的信息,并成功给买家王先生。本想着将违禁品出手便可以万事大吉,不料还是触犯了法律。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但罪名不是涉嫌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而是涉嫌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这又是为何?
组装后转手卖出,涉嫌犯罪被批捕
2018年10月,市民王先生在某二手购物网站上浏览网页时发现,有人在可以打钢珠的“快排”组件。这对喜欢军事类物品的王先生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诱惑,于是他联系了卖家“走南闯北”。据王先生称,他以2600元的价格买了一套的配件,卖家通过微信把组装图发给他。王先生组装完后试了试,可以正常击发,目前该支已被民警查获。
很快,民警根据线索锁定了昵称为“走南闯北”的嫌疑人张某,并对其上网追逃,没多久张某就在老家被抓获并被押解回沪。据张某交代,他在网上购买水弹和卖家聊天时得知,一种叫“快排”的利用压缩气体击发钢珠的可以自己组装,于是他通过购物网站找不同的卖家聊天了解组装“快排”所需要的配件和方法,最终成功组装出一把。得意的张某向朋友炫耀自己的成果,却被朋友告知“快排是违禁品”,自己可能犯了法。情急之下,张某赶紧通过二手购物网站将拆开后转卖,加价约700元将“违禁品”脱手给了买家王先生,也将自己送上了犯罪的道路。
经鉴定,涉案支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支,具有致伤力。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张某贩卖的支数量未达2支以上,不构成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罪,但符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犯罪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品、支、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检察官告诉记者,张某成功贩卖支一把的行为具有相当的社会危险性,且通过贩卖该获得约700元的非法收入,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至于购买支的王先生,其行为同样违法,但因为购买数量未达2支以上,因此不构成犯罪。
最高法、最高检曾发文明确气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
事实上,关于买卖被判刑的争议由来已久,刘大蔚案、天津老太赵春华摆射击游戏摊案都曾引起舆论对支认定标准的争论。
记者注意到,2018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支、气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提出,对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支的案件,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时,不能仅仅考虑涉案支数量,还应充分考虑其他因素,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根据动力的不同,支主要分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支和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支。从实践反映的情况看,以火药为动力的支案件的定罪量刑不存在问题。但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支的口比动能范围很宽,高则能达上百焦耳/平方厘米,危害性不小于以火药为动力的支;低则可能刚刚达到支的认定标准,致伤力较低。
对于涉此类支案件的刑事责任追究和刑罚裁量,如不作区别,明显不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鉴此,《批复》对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口比动能较低的支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调整。
批复规定,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口比动能较低的支的行为,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不仅应当考虑涉案支的数量,而且应当充分考虑涉案支的外观、材质、发射物、购买场所和渠道、价格、用途、致伤力大小、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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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关于沈阳市 “慧瀛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登记的公告
原标题:关于沈阳市 “慧瀛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登记的公告
按照《沈阳“慧瀛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处置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定于2019年5月5日起到6月31日止,开展登记工作。请户籍在沈阳市的参与人带齐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登记地址附后)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放弃。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需携带材料
授权人、被授权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同时到登记点进行登记。(授权人、被授权人出国、已故无法登记的由合法代理人代办)
1.授权人、被授权人、合法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上交复印件);
2.沈阳慧瀛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本人签字的存款(汇款)凭条(到汇款银行复印并加盖银行章)等能够证明投资的证据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上交原件,本人另存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上交原件,本人另存复印件);
4.投资起始日至2013年7月31日投资期间的银行卡转账交易记录清单(到银行打印并加盖银行章)、能够证明公司返还本金、支付利息、即时返还的现金等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上交原件,自己另存复印件);
5.需参与人提供拟返款时的盛京银行卡(一类卡),并与参与人信息一致核对后上交银行卡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为确保上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授权人、被授权人(或合法代理人)需签订承诺书,如发现存在欺骗行为,将不予返款,由授权人、被授权人(或合法代理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视情节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沈阳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